第七回 誠知此恨人人有,貧賤夫妻百事哀(第3/4頁)

第三個疑點,朱買臣發跡後,崔氏既然肯靦著臉來找朱買臣,也就是說她已經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裏子,甚至是臉皮、尊嚴什麽都不顧了,怎麽會因為一個“覆水難收”的智力遊戲,就那麽知趣地算了呢?瘋了呢?這不符合一個悍婦、甚至是一個潑婦的表現嘛。說到底,在崔氏身上,體現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會有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個:為了朱買臣!

為了突出朱買臣的光輝形象,崔氏該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該舍棄的地方就舍棄,該被醜化的地方就被醜化,該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戲曲的故事情節在男權社會的強大影響力之下,一切為了勵志與奮鬥的主題服務,一切為了朱買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務,可以說它就是一出那個特殊的男人時代的一出樣板戲。所以雖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離奇,其實不過是一個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對婚姻生活裏的男權主體意識沒有半分的沖擊。

所以就有了第四個疑點,朱買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麽?有人會說,這不很清楚嗎?她不是姓崔嗎?事實上,朱買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爛柯山》和京劇《馬前潑水》裏叫崔氏,在元雜劇《漁樵記》裏姓劉,在梨園戲《朱買臣》裏她又姓趙。說老實話,我覺得讓人憤怒的就是為什麽朱買臣的名字從來沒有被寫錯過,而朱買臣的老婆在戲曲裏大家就可以隨便給她按個什麽名字。有人會說,這種憤怒毫無意義嘛,中國封建社會女子作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隨便稱呼的嗎?這種事多了去了。本來也確實是這樣,但在我看了《漢書?朱買臣傳》之後,就覺得戲曲裏這樣對待、這樣誣蔑這位沒名沒姓的朱買臣的妻子就尤其讓人,最起碼是讓我覺得憤怒了。

《漢書 朱買臣傳》是關於朱買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記載,在說到他們的離婚緣由時《漢書》是這樣說的:

“買臣家貧好讀書,不治產業,常艾薪樵賣以給食,擔束薪行且誦書。其妻亦負戴相隨,數止買臣毋歌謳道中。買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譯成現代漢語,就是朱買臣家裏是很窮,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著他一道去砍柴,去賣柴的。但有一次賣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說這個朱買臣有個惡習,喜歡當眾大聲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聽,他老婆聽了就來氣,就讓他不要唱了,說大庭廣眾地難看,朱買臣大概也有些犟頭,這老婆越不讓他唱,他唱得越響,越來勁。老婆一賭氣,就說這日子沒法過了,跟著你丟不起這人,離婚!結果是“買臣不能留,且聽之去”,注意這個“且”,古文用在這兒有“隨她去”的意思。可見二人的離婚,純屬偶然事件所導致的賭氣行為。後人上綱上線,為朱妻辯護的人說,她提出離婚是因為朱買臣的“不賢”,朱買臣一不是“超級男生”,二沒參加“絕對唱響”,大庭廣眾之下這樣有失體統不是“不賢”是什麽?老實說,這也拔得太高了點兒。為朱買臣辯護的人就說,朱妻的離婚就是因為朱買臣的貧賤。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國的男人與女人》一書裏就說“朱買臣的妻子和他離婚,實際是因為他的‘貧賤’,而不是因為他的‘不賢’。”我覺得易中天先生是受了戲曲的誤導,那是後世的男權社會對一個純樸率真的女子的誣蔑。

在離婚之後,朱買臣發跡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細節,頗為感人。《漢書》說“其後買臣獨行歌道中,負薪墓間,故妻與夫俱上冡,見買臣饑寒,呼飯飲之。”

也就是說在後來朱妻另嫁之後,一次路上偶遇饑寒交迫的朱買臣,這個已經另外嫁了人的朱買臣原來的老婆還是主動地接濟了他。這讓我想起唐婉再嫁之後,有一次隨老公遊沈園,偶遇原來的丈夫陸遊,也主動給陸遊遞來一杯水酒,陸遊因此才有了“紅酥手,黃滕酒,滿城春色宮墻柳”的傷心感慨。這樣的女子如此有情有義,怎會是一個悍婦和潑婦呢?

再後來,就是朱買臣發跡了。在回鄉之前《漢書》還記載了一個小細節,“上謂買臣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今子何如?買臣頓首辭謝”就是漢武帝對朱買臣說:“你以前窮得要命,現在富貴了,不衣錦還鄉,回去顯擺顯擺嗎?”朱買臣就欣然答應了。可見朱買臣回鄉前那種一朝得志,臭鹹魚翻身的心態。這回鄉之後“會稽聞太守且至,發民除道,縣吏及送迎車百余乘。”回鄉果然是顯擺的,陣勢搞得很大,也不管什麽擾民不擾民了。

氣勢鋪墊了之後,關鍵的地方來了,《漢書》寫朱買臣“入吳界,見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說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現在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