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一曲樂府斷人腸,欲將沉醉換悲涼(第3/4頁)

第五條,也就是最後一條,但我認為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劉蘭芝自身的原因了。在這個悲劇裏,我們說固然焦母是始作俑者,但劉蘭芝作為愛害者,自身就沒有一點兒原因了嗎?當然,我首先強調,沒有身孕絕不能算是劉蘭芝的原因,現代科學告訴我們生不出孩子,那大多數是男人的原因,況且,劉蘭芝她們住在縣裏,而焦仲卿是府吏,在省城上班,好不容易才回家一趟,那生孩子的機率本來就小。所以這雖然讓焦母很著急,但怪在劉蘭芝身上那絕對是“莫須有”之罪。那麽劉蘭芝在這出悲劇裏有什麽責任呢?總的來說,我覺得有一個地方很明顯,就是她與焦母之間嚴重缺乏溝通與交流。雖然溝通與交流是雙方面的,但在這個故事裏,劉蘭芝要負的責任恐怕要更大一些。

首先劉蘭芝肯定是個不一般的女性。或者說她是個女強人,至少是個女名人。我們不知道她是怎麽和焦仲卿這個小公務員結合的,但她與焦仲卿結合之前就應該很有名了。為什麽呢?她被焦家休掉這件事,才不過過了幾天,就滿世界都知道了。詩裏說她“還家”不過“十余日”,“縣令”就“遣媒來”了。而且看來還不只是縣裏傳開了,連省裏都傳開了。在她拒絕了縣令兒子的求婚之後,沒兩天,省裏太守就派人來為兒子求婚來了,而且太守的兒子“年始十八九,窈窕世無雙”,也就是說還是個未婚的處男,這個未婚的太守的兒子一定要娶這個結過婚又被休掉的女人,而且還像撿了個寶貝似的,這說明劉蘭芝當年的芳名一定是名傳天下,至少也應該是個公眾人物。

其次,劉蘭芝不僅貌美、有名,而且能力還很強,詩裏一上來就交代了,她“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對於一個女子來講,可謂是全才了。尤其是她自己還講她織布的辛苦是“三日斷五匹。”要知道我們上一回講過的董永與七仙女的故事裏,七仙女是天上的織女,而且運用了法力,才十日織了一百匹布,而且這還是為了賭賽,為了給董永贖身,織女可謂是盡了全力。也就是說,平均下來,織女盡全力不過一天織十匹布,而劉蘭芝平常每天都要織1.66匹布,考慮到凡人與神仙的差異,劉蘭芝的水平絕對能獲得五一勞動獎章了。

劉蘭芝就是這樣一個有才、有貌、有名的女子,她的性格當然很獨立,甚至是有些孤傲的。你看她被休回家後,她自己的母親看到後大為悲憤,詩裏說“阿母大拊掌,不圖子自歸。十三教汝織,十四能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知禮儀。十七遣汝嫁,謂言無誓違。汝今何罪過,不迎而自歸。”也就是說了一大通責備與問詢的話,而劉蘭芝的回答只有淡淡的一句“兒實無罪過”,其性格真是像林徽因說的“我要在沉默裏慢慢地學會堅強!”她在焦家的表現也是這樣,你看她與焦母和小姑子的告別就可以看得出來。辭別焦母前她是盛裝打扮,一早就起來“著我繡夾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當。指如削蔥根,口如含珠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然後才去“上堂謝阿母”。見了焦母不過說了兩段話,一段是“昔作女兒時,生小出野裏。本自無教訓,兼愧貴家子。”這是什麽,這是反語。另一段是“受母錢幣多,不堪母驅使。今日還家去,念母勞家裏。”這是什麽?這是冷語。而她與小姑子告別的時候,立馬就生活態了,“卻與小姑別,淚落連珠子。新婦初來時,小姑始扶床。今日被驅遣,小姑如我長。勤心養公姥,好自相扶將。初七及下九,嬉戲莫相忘。”這說的都是什麽?都是情語啊。可見劉蘭芝不是不會溝通,她與小姑子就溝通得很好,而她與焦母根本就不願溝通,所以焦母一開始就說劉蘭芝的罪狀是“此婦無禮節,舉動自專由”,也就是什麽事都不跟焦母講。在焦母面前也保持她冰點美人的一貫風格,我以為這是造成焦母對這個兒媳壞印象的根本原因。以劉蘭芝這個性格,面對被,休掉的侮辱她一定會選擇無聲的控訴和冰冷的反抗,所以最極端也是最有可能的形式就是自殺,所以她在再嫁給太守公子的新婚夜裏,投水而死,真正做到了林黛玉所說的“寒塘渡鶴影,冷月葬花魂”。

回想一下,如果這個小家庭裏,焦母能再寬容一些,劉蘭芝能再主動一些,焦仲卿能再聰明一些,是不是有可能能避免這樣雖然普通但卻讓人扼腕嘆息的悲劇呢?

焦仲卿與劉蘭芝最後雙雙殉情而死,實踐了他們對愛情的諾言。死後他們被兩家合葬在一起。墳上長出了連理樹,樹上還有不停鳴叫著的鴛鴦鳥,據說是為了向世人訴說他們真摯的愛情與悲痛的遭遇。全詩最後一句說“多謝後世人,戒之慎勿忘”就是讓後人從這個婚姻與家庭的悲劇裏要吸取教訓,不要重蹈覆轍。那問題是到底應該吸取什麽樣的教訓呢?只是要所有的母親都理解兒子嗎?還是只是要所有的婆婆都應善待兒媳?我覺得這都是表面的,都是皮毛,都沒有深入這個故事的肌理。《孔雀東南飛》,它根本就是一堂溝通與交流的教學案例,當然它是個典型的反面案例。它告訴我們,不只是在工作上、社會上需要人際間的溝通與交流,在家庭、在親人之間更需要有效的溫暖、呵護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