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淩空 女皇武則天(第6/7頁)

小人永遠做不了什麽大事,但他絕對會把君子拖入汙水中,讓你也惹一身騷。一個囂張的小人背後,也許有一雙支持他的手,在鼓勵說:“沒關系,你只管放膽去幹,有事我來收拾。”於是乎明崇儼更加忘乎所以,橫行招搖,他自為為比太子更高明,比皇帝更聰明,比皇後更有膽量。然而他卻不知道,他的主子將他放在這樣一個位置上,讓他說出這樣的話來時,已經將他當作一個死人。

武則天拋出明崇儼作武器,心底未必不是存著最後一絲希望,兒子李賢會在孤立無援中,在四面楚歌中,在被毀謗到無地容身時,向她這個母親臣服。到時候,明崇儼的腦袋就會成為母子和好的禮物。然而,深知這其中是怎麽一回事的李賢,選擇了更加沉默的對抗,他和母親更行更遠了。

這時候,東宮開始響起李賢所著的《黃台瓜賦》:“摘瓜黃台下,瓜熟子離離,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尚自可,摘絕抱蔓歸。”李賢以這樣一種倔強的姿態向母親回復:“你不是要動手嗎,那就來吧,小心摘絕抱蔓歸吧!”

武則天被激怒了——小子我還沒動手呢,你就這態度了。“看來,賢不能繼續做太子了。”望著東宮的方向,武則天沉沉地下定了決心。

調露元年,在李賢做了五年多的皇太子後,皇朝的大紅人預言家明崇儼,被人暗殺於洛陽大街上。帝後震怒,立刻派出高官,展開大搜查,勢必要將殺人兇手捉拿到案。一時間紛紛擾擾,牽連極廣,許多人都因此被抓入獄中,屈打成招,但是始終追查不到真正的兇手何在。

追來查去,直查了半年仍無頭緒,大家把懷疑的目光投向太子李賢,明崇儼在朝中得罪的地位最高的人就是太子李賢,只有他有能力有動機,也只有罪犯藏在官員們不敢搜查的東宮,才會在全城搜查的情況下仍找不到兇手。

於是報告遞到李治面前,太子李賢暗殺朝廷大臣,亂搞同性戀,東宮能不能搜搜看?一直被頭痛病長久折磨著,荒於朝政疏於見子的李治聽到這情況也是吃了一驚,太子養孿童,從重處來說,就是壞人倫,的確很容易在政治上被人攻擊,他的哥哥李承乾當年就是因為養孿童而失歡於太宗,從而企圖發動政變而被廢;做太子的含私怨殺大臣,難為人君,也是容易被人攻擊的罪名。他想阻止,但是一時找不到阻止的理由,轉而又釋然,如果沒有,免了太子的嫌疑;就算有,那麽交出兇手給武後省得她整天吵鬧,把那個生事的孿童殺了,畢竟最終定罪要報到自己手中,太子最近有些不像話,借這事處罰一下他,讓太子學會忍耐,學會跟母親友好相處,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省得天天母子不和吵得自己無法養病。

李治同意搜宮,他並沒有想到,最後的結果已非他所能控制。武則天立刻派人進入東宮搜查,結果竟然在東宮馬坊搜出數百具鎧甲。緊接著,李賢的男寵趙道生經過嚴刑拷打之後,也招供說是奉太子命殺了明崇儼。

從殺大臣的嫌疑變成養私兵的明罪,事件忽然升級,面對“人證物證俱在”,太子謀反罪名確鑿,李治此時方才明白真相,卻已經是捶胸頓足回天無力了。武則天以極其大公無私的態度反對了李治提議的赦免:“為人子懷逆謀,天地所不容;大義滅親,何可赦也!”

緊接著,太子李賢被廢為庶人,幽禁別院。武則天大獲全勝,心情絕佳。這一次對付李賢,和上一次對付李弘是完全不同的。從一開始明崇儼辱慢李賢開始,就是把一根絞索套在了李賢的脖子上,視情況隨時可以收緊,任何時候,都可以殺明崇儼嫁禍李賢,從而達到搜出東宮甲胄將死李賢的目的。相比上次不得已匆匆對付李弘時的毫無余地、措手不及、壯士斷腕式的慘痛,今天的從容自若萬無一失的自在安穩,武則天的手段真是成熟了太多。

如果真的有需要,武則天不回避殺子的手段,從殺小公主得到皇後位到殺李弘避免失權,她不是沒做過,可殺自己的親骨肉,終究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而這一次,整件事從開始到結束如此圓滿,李賢仍掌握在她的手中,赦也好,罪也好,放也好,囚也好,如此勝利,令武則天的心情多麽愉悅啊!甚至於連趙道生這個名義上的殺人兇手,注定的死棋,她都寬宏大量地放他一命,死棋能活,足以證明她心情實太輕松了。

天下在手,她毫發無損,對手已經倒地,她損失的,不過是明崇儼這一條狗而已。

她從一開始“鐵鞭、鐵鐘、匕首式”的馴馬手段,變成了“韁繩、馬掌、韉、頭套式”的馴馬。不得不說,太子賢事件,是武則天政治手腕越發走向成熟的一個標志性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