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希望被發現
對方踉蹌倒地,皮夾克和T恤早已被割破,後背的傷口正汩汩的冒著鮮血,摔倒的沖撞讓對方的面容在街道路燈的照耀下一閃而逝,略微硬朗的五官,板寸短發,哪怕還打著一個鼻釘,也依舊無法掩飾對方的性別。
不論是胸前的特征,還是體型的嬌小,都在告知著秦然這個倒地昏迷的人,是一位女性。
但對秦然來說,陌生人,不論男女,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優待。
認為對方是女士,就理應給予照顧的,那種紳士秦然很佩服,但絕對不會成為那樣的人。
就好似英雄。
英雄被人們贊揚。
因為,英雄總是死後出名。
所以,秦然心生警惕。
他可不想糊裏糊塗的死亡。
更何況,眼前是那麽的巧合。
剛剛在這裏,他才看到了屍體。
下一刻,就有人闖進來——秦然3S+的感知能夠清晰的判斷出,對方是在幾十米外,就直奔著這裏而來。
拋開這裏會有什麽特殊之處,讓眼前的女士感到安全之外,還會有什麽原因讓一個身受重傷的女士來到這裏的?
答案不多。
秦然選擇了最惡劣的那個:發現“他的屍體”。
而在剛剛檢查屍體的時候,秦然自然不會放過周圍。
可什麽特殊之處都沒有。
因此,對方有極大可能就是為了“他的屍體”而來。
當然,這可能不是對方的本意。
只是一種巧妙的安排。
是誰安排的?
理應是幹掉“他”的那個兇手。
不過,隨著這樣的猜測,更多的疑惑出現在秦然心底。
“兇手希望我的屍體被發現?”
“為什麽?”
“這不符合常理。”
“炫耀?自我陶醉?”
正常情況下,在殺人後,兇手出於自我的保護,都不希望屍體被發現。
情況允許的話,很可能會選擇毀屍滅跡。
只有少部分心理發生扭曲的人,會做出與之相反的事情來,但這部分人卻不可能做的這樣的“粗糙”。
他們都是有著自我的執著與追求。
做起事來是一絲不苟的。
不可能會選擇一個魯莽、無用的助手。
掃了一眼昏迷的女士,秦然就看向了街道方向,在那裏一個手握匕首的男子,沒有任何遮掩,就這麽光明正大的快步的追來。
當看到秦然時,對方更是發出了一聲獰笑的低吼。
“果然,這個婊子有著同夥!”
“我告訴你,你死定了!”
對方說著,就撲了上來。
身材高大的對方,這一撲在普通人看來是十分兇猛的,但是在秦然眼中卻是破綻百出。
不僅沒有技巧,也沒有發揮出自身“力量的優勢”。
完全就是一副街頭亂鬥的架勢。
而一個能夠幹掉“他”的超凡者,又怎麽會選擇這樣的“助手”?
不、不。
也許對方才是最為合適的。
魯莽而又不智。
這樣的人再幹掉腳下昏迷的人後,發現了理應在巷子深處的屍體,會怎麽做?
草草處理,留下更多的破綻,讓屍體被更好的發現。
秦然的腦海中迅速的轉動著。
而這副模樣,在追擊者看來,秦然就是嚇傻了。
所以,越發放心大膽的擡起了手中的匕首,準備給予秦然致命一擊。
很自然的,這一擊刺空了。
秦然腳步向左挪動,右手一揮。
啪!
清脆的手刀擊打聲中。
脖頸挨了一下的追擊者就這麽的倒地了。
盡管秦然知道從對方嘴中問出有價值線索的可能性非常的小,但這並不妨礙秦然進行嘗試。
看著倒地的兩人,再對之前的女人進行了簡單包紮,確認對方不會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後,秦然拎起兩人就消失在了陰影中。
……
斯莫維爾街99號。
一棟位於富人區邊緣的小樓,與富人區核心位置的豪宅相比較,它不僅老舊到外表墻磚脫落,而且庭院更是臟亂不堪,甚至比與富人區接壤的平民公寓都不如。
托了街頭多出立著的地圖牌與路標,秦然在十五分鐘後,就返回了屬於“他的住所”。
和外表的破舊一樣。
這棟兩層的小樓內也同樣的破舊不堪。
靴子踩上去嘎吱嘎吱作響的地板,稍微用力就不停搖晃的樓梯扶手,還有脫線的地毯,缺胳膊少腿的桌子、椅子,以及彈簧蹦出的沙發。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冰箱內滿是食物,衛生間的醫療箱內也裝滿了各種必備藥物。
用繃帶、酒精重新為受傷的女人包紮後,秦然從冰箱裏拿出了速食的麥片、牛奶、面包片和幾片火腿肉走向了微波爐。
沒有太復雜的操作。
牛奶沖入裝有麥片的碗中,面包片夾著火腿肉充當了那種既沒有芝士、也沒有蔬菜的最簡陋的三明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