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跟不上時代

公孫悠找WiFi的路上,到處都能看到近乎全果的男女。

有的女人高跟鞋精美無比,手提包也小巧玲瓏,又打著一把別具一格的小傘,傘上不僅僅布料精美,還鑲了鉆!人身上的諸多首飾也是精雕細琢,應有盡有。

卻偏偏,不穿衣服。幾片發光的布貼在要害上,撐著一下胸就好像穿了一樣……在陽光下一閃一閃,倒是別有風味。

近乎完美的身材被大方地呈現出來,沒有一絲多余。

相比起來,公孫悠的穿著別提多突兀了,貼身的長袖長褲,身上也無甚首飾。

所有人都用怪異地眼神看著公孫悠,那眼神就跟看土包子似得。

個別人甚至面露嫌棄,似乎很厭惡公孫悠。

墨窮忍不住道:“難不成是流行這麽穿?”

公孫悠心說這什麽鬼時代,低著頭快步離開,明明是人家不穿衣服,她卻有種沒臉見人的感覺。

“迦南院長,您給我準備的這套衣物不是這個時代的嗎?”公孫悠問道。

迦南嘆氣道:“抱歉,那穿越者死的早,我們也不知道這邊是這種情況。因為穿越者沒穿衣服,所以我們只能根據猜測,用最超前的時尚設計了一套衣物。”

苟爺笑道:“可還是落伍了,而且是大大的落伍!光成這樣,咱們的設計師怎麽可能想得到!”

“唉,我說那穿越者怎麽只有內衣呢,當時我們一致認為他應該是躺在床上穿越的,原來那是他的便裝?”迦南哭笑不得。

墨窮想起之前鎖定的穿越者臥室,墻上有很多不雅圖片,不禁也說道:“那墻上的恐怕不是什麽不雅圖吧,只是很普通的明星海報?”

眾人對這時代的社會風氣一臉懵逼,好在他們是社員,接受能力很強。

公孫悠硬著頭皮閑逛著,雖然穿著突兀,但也沒人說她什麽。

顯然她這麽穿也沒問題,不是什麽大事。

很快,公孫悠就找到了WiFi,坐在了步行街的長椅上用手機上網。

毫無疑問,先查清楚這衣服是怎麽回事,是今天有特殊的節日,還是這年代流行這麽穿?

“流行……現在城裏流行這麽穿……”公孫悠無語道。

苟爺哈哈笑道:“搞笑吧!這特麽叫時尚?”

“這不是時尚,幾年前算是時尚,現在就是大眾流行的風格而已,給你看張圖,這才是真的時尚,再過幾年也要流行起來了。”公孫悠劃出一張圖道。

墨窮和苟爺看到,圖上是一名身材絕美的女模特,只有首飾,沒有任何衣物。

但要害部也不是沒有遮掩,長長的秀發緊貼著身體,分成一縷一縷地如雕花般的發卷,在手上,胸前,腰腹,大腿等處纏繞。

看起來像是皮膚鏤花,但其實就是頭發,一縷縷發卷凝固緊貼在體表,看起來有一種奇異的美。

苟爺笑道:“還挺好看的。”

公孫悠說道:“這才是當代的最領先的時尚,發型與服裝融為一體,你看這篇時尚雜志說的,這種時尚再過兩年流行開來,那以後人們理發就是換衣服,換衣服就是理發……發型設計師和服裝設計師將合並為同一個職業。”

“不過這還是設想,暫時沒有實現,有很多人接受不了這種。”

苟爺哈哈道:“這有什麽接受不了的?他們連果體都能接受,接受不了頭發貼成衣服?”

“跟果不果體沒關系,單純地覺得這樣限制了發型的發展,一些人就喜歡頭發散開著。所以很多人覺得這種發型與服裝融合,不過是不接地氣的設計。”公孫悠說道。

通過網絡,大家很快搞清楚了這個社會發展成什麽樣了。

隨著納米膜的民用普及,人人的體表都有一層特殊的皮膚。

而很多電子產品,都可以吸附在納米膜上,比如手機,比如身份證,比如鈔票。

當大家越來越習慣於把東西貼在身上時,就發現,衣服非常累贅。

因為隔著衣服就貼不牢了,如果把衣服也設計成納米材質,先不說成本問題,穿在身上其實也很不方便。

畢竟衣服肯定會吸附在皮膚上,除非是全包的貼身衣物,否則誰願意穿那種粘在身上難受的衣服,稍微運動一下就皺皺巴巴的黏在皮膚上。

於是,衣服越設計越暴露,經過幾十年的時間,演變成了現在這樣。

納米膜的存在,讓衣服的實際用途消失了,畢竟人們不怕冷了,哪怕全果,站在雪地裏也不會冷死。

人們越來越傾向於輕便,穿得越來越少。

最後流行起了‘伊甸園風格’,將人類最本質的形象展現出來,幾乎不做遮掩,引以為美。

“這就是人體美學解放運動,隨著社會風氣越發開放,大家已經習慣袒露,其他國家還好一些,都是內衣秀,但美利堅因為早就讓果體合法化,所以這裏更過分一點,有些人紋著身就出來了。”公孫悠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