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皇帝的種種(第7/13頁)

軍機退下後,方召見其他臣工。其順序為:

一、特旨召見人員,包括親貴、各部院大臣、督撫等。

二、外放封疆大吏"請訓"及辭行,稱為"陛辭"。

三、道員、知府單獨"引見"。

四、州縣官集體"引見"。

這一順序當然不是一成不變的,例如內務府大臣常在最後召見,因為所談之事,涉於瑣碎,費時較多,不如在該召見的人都召見過了,看辰光可以從容垂詢。

此外,亦有大臣請求召見,當面有所陳述。事先請求召見,名為"遞牌子",等候通知晉見。遇緊急事故,則不限時間,隨時可以提出要求,名為"請起"——君臣相見,稱為"一起",所以傳召晉見,名為"叫起";集體"引見",名為"大起"。

所謂"引見",所謂"牌子",都有說法。凡召見必有引導之人,稱為"帶班";引導者的身份,視被召見者的身份而定,譬如親貴、督撫進見,由領侍衛內大臣或禦前大臣帶班;道員以下召見,則由吏部堂官帶班;新進士引見則由禮部堂官帶班。唯一的例外是,每天軍機例見,不必帶班;事實上軍機大臣的首席即為帶班者,故稱"領班軍機大臣"。

"牌子"的正式名稱叫做"綠頭簽",長約四五寸,寬約寸許,上綠下白,寫明被引見者的姓名、職務,以及籍貫、出身等,以備皇帝參考。

我以前曾說過,凡是一個正統皇朝,必能警惕於前朝的覆亡之由,有所改進,改得愈徹底、愈完善,則享國愈長。清懲明失,共有三件大事:勤政,裁抑外戚及宦官,皇子教育。這三件大事,裁抑外戚及宦官,不算徹底;皇子教育直至雍正以後始重視;唯有勤政一事,始終如一,自元旦至除夕,皇帝無一日不與大臣相見,視明朝嘉靖、萬歷數十年不朝,閣臣身處綸扉,竟有終其任不識天顏者,兩相比較,賢愚自見。

清朝的衙門有"封印"之制,自臘月下旬至次年正月中旬,為時約一月;但宮中的新年假期,約只十日。定制,凡年內須了結的案件,截至十二月廿五日止,必須奏請裁決;所以這一天須皇帝批示的奏章常達兩三百件之多。魯迅的祖父周福清,因經手賄買鄉試關節,刑部批罪充軍,而德宗批示斬監候,一反擬罪較重,俟朱筆輕減,以示恩出自上的慣例,一時刑名老吏亦為之錯愕不解;我曾為文考證其事,原因之一,即在此案結於十二月廿五日,待批奏折過多,影響情緒,故而有此近乎遷怒的處置。

事實上,所謂宮中約有十日假期,是指停止處理尋常國事而言,遇有軍國大計,必須立取進止;尤其是有軍事行動時,仍舊不論時間,隨到隨辦。如乾隆十四年正月征金川時,元旦即有一諭:

元旦天氣晴朗,旭日融和,群情欣豫,定蔔今歲如願。經略大學士傅恒已抵軍營;除夕申刻接奏折,唯時朕已封筆,此皇祖、皇考成憲,經歲唯此片刻之間。所奏揀員辦理糧運,即自行酌定,朔於夜分封筆後,亦未嘗稍閑也。

初二復有三道上諭,指授用兵方略;最後一道指出以前張廣泗、訥親錯在何處,再次申明約束,即至四月間如尚未奏功,即應班師,令嶽鐘琪坐鎮雲雲,都是經過深入研究所作的慎重決定。是則所謂"勤政",亦非徒具形式,確確實實連歲時令節都在操勞的。

此外祭祀、巡幸、較武、衡文,等等,偷一次懶,就可能發生不良的影響。身為天子,如果要想做好,實在辛苦。因此,只有在私生活上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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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闈事秘,皇帝的私生活,外間了解者不多,因此,有種種離奇的傳說。但可斷言者,清朝如穆宗不免荒嬉外,其他皇帝絕無如前朝任性而行、近於荒淫的惡德,即如穆宗的荒嬉,亦不過微行一事,較之明熹宗毫無心肝、根本連皇帝的責任是什麽都不知道,還算高明多多。

皇帝的生活,照衣食住行的區分,我介紹溥儀自述的情況;這是最可靠的第一手資料——當然,他的衣食住行跟他的祖先已有或多或少的不同了。

為皇帝管理衣著的太監,名為"四執事",四者:冠、袍、帶、履。貯放上用冠袍帶履,名為"四執事庫",實即乾清宮東廊的端凝殿,取"端冕凝旒"之義。

據溥儀說,他"一年到頭都在做衣服,做了些什麽,我也不知道,反正總是穿新的"。又引用一份資料,統計出某年十月份中,做了皮襖十一件、皮袍褂六件、皮緊身二件、棉衣褲和緊身三十件。照此看來,棉衣褲和緊身,每天都可以穿新。又說:"單單一項平常穿的袍褂,一年要照單子更換二十八種,從正月十九青白嵌皮袍褂,換到十一月初一的貂皮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