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4/37頁)

當然,中國歷史上最典型的例子,還是嘉慶年間天理教起義的總導演林清。這次起義因為義軍傳奇般地攻入紫禁城而名垂青史。起義總首領林清的命運轉折,生動地向我們演示了民間宗教是如何“變廢為寶”“點石成金”的。

林清於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生於北京近郊。父親是一名衙門裏的書吏。他的前半生幾乎完全是由大大小小的失敗串聯起來的,這些失敗之間甚至沒有什麽緩沖地帶。

據《靖逆記》描述,林清“少無賴,(其父)先本捶撻之,不克悛,屏處藥肆”。讀了幾年書後,他發現自己不是讀書的材料,於是,在他十七歲那年,父親把他送到一家藥鋪裏當學徒。三年學習期滿,他學了點中藥知識,“並略懂醫病”,就此走上了社會。

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三裏河一個藥店裏當夥計。本來這是一個不錯的職業,不幸的是,他剛走上社會就染上了嫖娼的惡習,因此得了梅毒,長了一身的毒瘡,“被藥鋪逐出”。

他的第二份工作收入又低,又不體面——在順城門外大街打更。這一般是老頭兒幹的活兒。不過也有好處,因為打更都是深更半夜出來,不怕人瞧見他的毒瘡。不久之後,父親去世,他的毒瘡也好得差不多了,就回鄉頂替父職,任黃村巡檢司書吏。

書吏雖然工資低微,有的甚至沒有工資,但是因為充當著官僚體系與民間社會的連接軸,這些人擁有操縱潛規則的空間。心黑手狠而又“門兒清”的書吏中,不乏發財致富者。可惜林清發財之心過於操切。當上書吏不久,他就因為私扣民夫工資而被革退。這是他第三次失業。

被“開除公職”之後,他並不服輸,決定自己創業,投身商業,用沒被官員查出的那部分貪汙款與他姐夫合夥,在黃村開了個茶館。一開始,他跑東跑西,很賣力氣,茶館經營的勢頭不錯。怎奈他做事只有三分鐘熱度,事業剛開頭,他就陷入賭博之中,不久把自己的這份本錢輸得精光,被姐夫攆了出去。這是他第四次失業。

連續遭遇了三板斧後,他對人生並沒有失去信心。他的長處就是從不服輸,“大不了從頭再來”。他懷著“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悲壯,偷越邊墻,潛入滿清皇帝們圈為禁地的熱河。在那裏,他憑著一張三寸不爛之舌和曾經經管河務工程的“工作資歷”,獲得了一位管理皇家工程的“汪巴大人”的信任,參與管理“布達拉石作工程”。工程項目自古至今都是貪汙腐敗的最佳渠道,這是他職業生涯中最成功的一次經歷。很快他就賺了一大筆錢,“衣錦還鄉”,大搖大擺地在人們驚訝的目光中回到了黃村。

然而好景不長,財主日子沒過幾天,因為賭博和嫖娼,他很快就把這筆錢敗光了,再次成了窮人。

不過見識過花花世界的他已經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於是他再度外出,南下蘇杭。在蘇州,他謀到了一份在“四府糧道衙門”當長隨的工作。《靖逆記》記載:“清有口給,能營賄賂所得,即散去若糞土。及事覺,官繩以法,清潛逃。”也就是說,他又一次因為過於大膽地貪汙枉法而失業。這是第五次。

這次失業的後果十分嚴重,因為這是遙遠的他鄉,舉目無親,他連家都回不了。想來想去,只好靠記得的幾個藥方當上了遊方醫生。遊方醫生其實比乞丐強不了多少,居無定所,饑一頓飽一頓,更談不上能攢下錢了。沒辦法,他平生第一次當了苦力,在糧船上給人拉纖。這份工作的好處是他可以沿運河一路北上,回到北京。不過當糧船到達北京時,他已經形同乞丐。

回到北京之後,他又賣過鵪鶉,還當過鳥雀鋪店員,因為好吃懶做都沒幹長久。他還因為將鳥雀店本錢花光,“險些被人送官”。最終,他只好灰溜溜地回到黃村,落腳在外甥董國太家。

總結前半生,林清換了十來種工作,除了在熱河的一次外,基本上都以失敗告終。這一方面固然說明“大清盛世”中社會底層的生存狀況並不如王朝自己宣傳的那麽安穩,另一方面也說明林清本人性格中存在著致命的缺點——好逸惡勞、性情浮躁、做事沒常性、大手大腳。

直到加入民間宗教後,這個“屢戰屢敗”、“百無一能”的“廢人”的命運才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重大轉折。嘉慶十二年(1807年),三十七歲的林清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加入了“榮華會”(即“八卦教”中的“坎卦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