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第2/11頁)

明玉吾妻:我已去了山裏,走向戰場,不是為虎作倀,與哥哥所領導的義勇軍對壘,而是我要站在哥哥的一面,以一個中國軍人骨氣和勇氣,與日本人廝殺。我為什麽幡然醒悟,做出這樣的決定,你完全可以從我這兩年多消沉的意志,苦悶的生活中,得到答案。你我相親相愛,相敬如賓生活這麽多年,你應該深知為夫的性情,我內向、木訥,不善言表,但我敢說我絕對是個有血性的男人,不然的話,當初我也不會去報考講武堂,還拉上哥哥。事變之初,盡管我內心痛恨日本人,我卻盲從老長官熙洽,跟我的阿瑪一樣兒,對我們的小皇上抱有幻想,妄圖重建我們旗人的國家,現在想來,多麽的幼稚、多麽的可笑。短暫的迷茫,我和許多同仁明白了,在日本人的刺刀下,聽從日本人的擺布,我們成了日本人的幫兇,是名不副實的亡國奴。當我們有了這個覺醒,這種感受,心中的痛苦自不用說,此時,我們無比地愧疚,我們不配做一名軍人。此時,我們,尤其是我,想到哥哥,更是無地自容。要知道我們一起長大,一起成為軍人,同為軍人,哥哥在與侵占者,與倭寇戰鬥,我卻喪失了軍人的氣節,助紂為虐……

明玉吾妻:你知道嗎,人生最大的痛楚是什麽?莫大於靈魂的噬咬。我時常在內心深處大喊著,我不能再這麽苟且偷安的活下去,與其這麽窒息,不如轟轟烈烈地死去。我打定了主意,要成為哥哥那樣的軍人,要保持人的尊嚴,為此,我在營中聯絡弟兄,做了不少相應的準備。恰在這時,發生阿瑪中毒事件,國恨家仇,更堅定了我抗日的決心。說到這兒,我該明確地告訴你,阿瑪的死,不是你爹,我的嶽父害死的,是日本人,是酒井精心策劃的借刀殺人之計。其目的就是想一並除掉我阿瑪和你爹這兩位老人。至於實施過程,我不便多說了,想必有朝一日爹會告訴你的。

明玉吾妻:在我決定不惜以死與日本人抗爭之際,我最舍不下的就是你和兩個孩子,還有妹妹心清,阿瑪已作古了,心清大了,有自己的主見,我稍減掛念。可是你……想到在我死後,你孤苦的帶著兩個孩子,我的心便陣陣疼痛,使我一度躊躇不前。但最終我還是狠下心來,哥哥那句話說得對:軍人應先有國後有家。為讓我走得安心,死後放心,同時,避免以後遭到日本人的迫害,我借阿瑪的事兒,故意造成怨恨你及你娘家的假象,把你“休”回家中,明玉啊,明玉,你可曾知道,當你跨上馬車,我躲在暗處窺視,當車子啟動,我再也支撐不住了,回到房中,號啕大哭,我才理解了,什麽叫男兒有淚不輕彈,只因未到傷心處這句話!說來也怪,哭過之後,我身心卻有一種從來未有過的輕松。我明白了,我解除了後顧之憂。

明玉吾妻:我今生之最大幸福,就是娶你為媳,倘若沒有倭寇侵擾,你我廝守,堂上有老父,膝下有兒女,不說是喜悅無邊,也是其樂融融。寫到這兒,我笑了,笑著想起我們小的時候,大概是你八歲那年,有一天,在你家的後院,你把我堵在墻角,一本正經地讓我答應娶你做媳婦,還說我們旗人有娶小的習性,逼他起誓,這輩子只能娶你一人,當時,我渾渾噩噩,尚不明白婚姻之說。嚇得我欲逃跑,卻被你按在地上,伸出手指,非要拉鉤……現在想來,似乎就因為有那次私訂終身,後來才有了我們一雙兒女。

明玉吾妻:提到兒女,我沒有過多的惦念,這不是做父親無情,而是兒女在你身邊,在他們的姥爺身邊,我倍感放心,現在他們尚小,好多事不告訴他們也罷,待他們大了,自然會明白事理。那時,若念及起他們的阿瑪,並引以為自豪,我也就含笑九泉了……

明玉吾妻:以這種方式訣別,為夫實感愧疚,我不求你給予原諒,只求來生我們還做夫妻,在此,為夫泣跪,謝謝你給我的幸福,謝謝你撫養一雙兒女,最後,乞求你今後,在爹面前,代我和哥哥盡孝,逢年過節,代我和哥哥給爹磕頭。適時,告訴他老人家,他剛直不阿,愛憎分明,是我此生最敬仰的人。好了,不說了,明玉愛妻,永別了……

馬明玉把自己關在房裏,手握著信紙,看一遍,哭一通,不知看了多少遍,也不知哭了多少回,後來,把信讓父親和徐蘭香看了,再後來,她把信藏匿起來,待兒女長大了,交給兒女。

馬萬川看過信,撫摸著女兒的頭發,默然無語,一如從報紙看到大兒子的死訊,臉上呈出的依舊是凝重和剛強。

徐蘭香與馬明玉相擁而泣,同為女人,她心中的哀傷多了幾分復雜的因素。數月前,她在心屬馬明金數年後,把自己的身子也交給了馬明金,從那時起,她就把自己當成了馬家的媳婦,盡管她與馬明金未拜天地,喪夫之痛,她卻深深體味到了。起初,她不相信這個事實,認為報紙登的消息,是日本人的宣傳手段。她向滿軍中熟人求證,得到答復,她神情癡呆,卻還是不肯相信。破天荒地給在新京的熙洽打電話問詢,熙洽沒好氣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