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6/9頁)

“黃雀捕蟬,獵者在後。”高翔一心一意要殺死沈默,絲毫沒有防備後面的佘倩,他頭部遭了重擊,站立不住,立即翻身落水。

高翔的水性本來很好,因已受打擊,一陣昏迷。但是他被水一浸,立刻清醒過來。為圖活命,他忍著疼痛向船邊泅來雙手攀在船旁。這時余倩又使盡平生力氣,用槳猛擊高翔的手指,槳葉打斷了一半,高翔還是忍痛攀住不放。因事出突然,沈默不知所措,也不敢動手,呆呆地怔住了。

佘倩趕緊向沈默急喚:“沈默,他想殺死你,你還不趕快打死他,趕快,趕快!”

這時沈默才恍然大悟,忙把手上的大槳向高翔的頭上劈下,高翔手松了,沉歿水裏。

“佘倩,這是怎麽一回事?”沈默驚惶未定,心臟噗噗地猛跳。

佘倩便把高翔想暗殺他的情況告訴了他。

兩人相議,即刻棄舟登岸。

回到瑯琊路家裏,他們馬上整理東西,準備逃出南京。他們把所有貴重東西帶走,一切文件全部燒毀,把凡是警方能夠找到的線索消滅得於幹凈凈,又為佘倩打了一針強心劑,當晚兩人便悄悄逃往蘇州去。

佘倩到蘇州,原想回家,不意心臟病復發,只好住進蘇州醫院。想不到我們竟跟蹤而來了。

余倩到了刑警隊,知道事難隱瞞,便毫不隱諱地把殺人的一切情況向我全部坦白交代了。

接著審訊沈默,沈默大部分情況不知道,尤其是余、高二人曖昧內情,他更是蒙在鼓裏,他只曉得佘倩救了他的性命。他口口聲聲承認說高翔是他殺死的,與佘倩無關。自已願以身殉法,保住佘倩的性命。

根據余倩所供情況,是屬於自衛殺人。但是對方已經死了,沒有人證和物證可以證明余倩是迫不得已而殺人的。那麽,按照目前的法律來判決,殺人要償命,佘倩的性命非常危險。

現在她唯一的希望全靠警方是否能夠找到得力的證據,來解脫她的厄運。

我雖然相信她的供詞近情合理,同情她的遭遇,但是要解脫她的罪責,也感到十分棘手。

我根據佘倩的線索找到了高翔工作單位合記建築公司,該公司施經理殷勤接待我,據他報告,前三天,有一位姓嚴的刑事警官,拿著一張高翔的工作證,來到公司調查高翔的近況,問高到哪裏去。井要施經理帶他到高翔宿舍,進行無所不至的搜索,發現貴重的東西都被高翔帶走了,房間裏留下很多不值錢的東西,到處亂七八糟。搜索了好一陣,絲毫找不到一點線索,顯而易見,高翔臨行前是有計劃有準備地逐件檢查過,所有可供作證的材料都被他毀滅掉。

據施經理說,高翔於五天前奉命到上海采購建築材料。不過著嚴警官那份高翔的工作證,好像在水裏泡了很久,工作證上面的相片和字跡都很模糊了,他心中很懷疑,但又不敢向嚴警官問個究竟。

我聽這話,心中一縮,對嚴中甫十分溫惱。我斷定這份工作證是當時嚴中甫先行搜索高翔屍體的時候,被他暗中藏匿起來的。他想借這份工作證私行破案企圖奪功。這種私自在匿罪證的行為是違反刑偵規則的,他目無組織,心術太陰險了!

但是,他最終也不過是撲個空!

回到隊部,我聽一些探員說:兩天前嚴中甫曾到全市各飯店、旅社調查過。他考慮死者生前會住在旅館裏,尤其是下關各旅社調查特別詳細,因為那裏是水陸碼頭的交通樞紐,結果也一無所獲,無可奈何。

我則從照相館的提單這條線素上順藤摸瓜,但也走了許多彎路。我抄查過高翔的住所,曾把注意力集中在下關這一帶的旅館,但也沒有找到蛛絲馬跡。

我並不灰心。我想起佘倩的話,死者高翔生活腐化,平常愛宿娼嫖妓。可能他交上一兩個知心的妓女,把行李存在她家中。便出動全隊人馬,調查全市所有暗娼妓館,凡是特種戶口所登記的,全部查遍,結果也掃興而歸。

我不甘失敗,第二次到高翔宿舍世仔細的檢查。發現每個角落裏,都散扔著許多美國制駱駝牌香煙空盒子和箭牌口香糖的包裝紙。當第一次檢查時,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來往的信件和文字的證據上,沒有留意到這樣細微的東西。如今,這些微不足道的東西,卻觸動了我偵破的靈感和思維。

這種香煙和口香糖外面市場是買不到的,目前南京只有美軍顧問團這個單位才有發給。

可能高翔在美軍顧問團裏還有要好的朋友。現在高翔已死,要知道他的內情,只有查詢佘倩,也許可能發現一點線索。

我從合記建築公司回到隊部,馬上單獨訊問金倩。這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人,早已橫下一條心,所以一向總保持著不亢不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