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12頁)

“不,我們公事公辦,談不上報效。不過,今天還好碰到我,這是你的造化!”

“費神勞駕,費神勞駕!”朱文彬一路上說著,一直送他們上車。

嚴組長回到隊部,連夜召集全組探員馬上出動,逮捕川幫慣竊。

首先,到挹江門附近的鹽倉橋,想逮捕‘一股香’馬如龍。但是,馬如龍卻於當天晚上十點左右,在家聚賭被巡邏隊知道,包圍了他們的賭窟,所有賭徒一網打盡,已拘押在挹江門警察所裏。在同一時間內,即聚賭,又行竊,事實上是不可能的,無形中,馬如龍盜竊的嫌疑被排除了。

他調轉車頭來到古平,想逮捕‘地山鼠’吳存孝,想不到他臥病在床,氣喘噓噓,臉色蒼白,不停地咳嗽。據鄰居證明,他患肺病已有月余了。室內藥爐茶罐,爐火未滅,桌上藥方成疊。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他又敗興而退。

兩處撲空,他毫不灰心,馬上轉到三牌樓橫巷,這是他的最後目的地,企圖逮捕“飛毛腿”劉行三。到了劉家,房門緊鎖,探員們越窗進房,屋內空無一人。嚴中前想:劉行三肯定今晚出外做案。他不敢打草驚蛇,只好率眾埋伏附近專待劉行三回來,以便趁機逮捕。

天邊剛露出魚肚白,劉行三一個人悄悄回來了。一進門,就被探員們捉住,銬上手銬,抄了他的家,在灶窩裏一塊磚頭下面,挖出金鐲子一對,合計三兩七錢。參照童家巷朱家失主報單裏面所失的金鐲、金戒指多半都是城南太平巷寶光樓金鋪打的,首飾後面都戳有該館的牌號。而劉行三家裏所抄的金鐲、金戒指恰巧也都戳有“寶光樓足赤”五字,說明這是朱家的贓物。

劉行三帶回隊部後,嚴組長馬上進行審汛。問他昨晚到哪裏去,他說東道西,指南話北。

勞累刑警們四處查對,毫無事實。“飛毛腿”一片胡言亂語,嚴中甫火了,狠狠地揍他一頓,他喊叫連天,始終堅不吐實。

當嚴中甫率領組裏人員出動逮捕川幫慣竊時,只留副組長關天平和組員倪連升留守隊部。

原來關天平為人機智沉著,對於案情分析,有獨特的見解,能力很強,論本領不在嚴中甫之下。嚴因忌能,怕他搶功,所以把他留下。嚴中甫的意圖,關天平心中明白。倪連升是刑警專校畢業,對嚴中甫的行為一向看不慣。他直言不諱,嚴中甫深恨他,因此也把他留下。

嚴中甫走後不久,關天平組長就跟倪連升商量說:“今晚童家巷二十七號發生的竊案,據失主報告,被竊價值黃金二百五十兩,按照竊案等級,是一級竊案的五倍,案情重大。根據總隊規定,理應馬上報告隊長,由隊長親自出馬;應當把現場勘查情況繪圖分析,行文上報總隊。想不到嚴中甫搶功不報,自己先行到場,又擅自行動,率眾偵查,這種做法違反刑偵規律,我們知情不報,也有責任。”

倪連升也同意上報。

天剛蒙蒙亮,關副組長親自到我住所,把昨晚童家巷竊案和嚴組長勘查現場情況及他判斷是外竊、而且是川幫慣偷幹的,因此率部連夜追捕川幫慣竊的事,詳盡地向我報告。

“他何以知道是川幫幹的?”我問道。

“因為他在失主房間的寫字桌上發現了兩根寫毛,所以斷定是川幫慣竊幹的。”

“放在桌上?”

“是!在寫字桌的右上方撿到的。”

“這兩根鳥毛呢?”

“被嚴組長撿起來,放在他自己的案件記錄簿裏。”接著,關副組長又補充說:“這本記錄簿,他回來時,放在他的辦公桌旁邊的抽屜裏。”

他意識到我對兩根鳥毛很重視,又補充道:“那抽屜沒有下鎖。”

“是什麽顏色?”

“咖啡色。”

“這兩根烏毛你能弄到嗎?”

“完全可以弄到。”

我聽了非常高興,就對他說:“請你馬上回到隊部,悄悄地把那兩根鳥毛立即拿到城南夫子廟‘養閑齋’鳥鋪,請該店老板柳老頭鑒定一下,這兩根鳥毛究竟屬於什麽鳥的毛。最好不要給嚴組長知道,這很關鍵。”

“好,我馬上辦到!”

我又問他:“你對嚴組長的現場勘查判斷,有什麽看法?”

“我認為嚴組長的判斷未必對的,但是我也沒有更高明的意見,因為我的思考尚未成熟。

我已暗中叮囑失主,要把現場全部原樣保留,告訴他們,可能你今早會來踏勘現場。我想,嚴組長發現這兩根鳥毛也不會向你報告,可能還會把現場上得來的其他證據也沉沒了,作為他破案的本錢。”

“你的判斷完全正確。我馬上到現場一趟,鳥毛的事,就會盤拜托你了!”

關副組長接受任務,匆匆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