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說酒(第2/3頁)

跟草聖張旭面前說自己書法好,那跟在孔夫子面前賣百家姓,還有什麽分別?雖然賀知章先前說過,弄斧必須到班門。可至少弄斧者自己得把斧子耍到收發隨心的水平,才夠資格跑一趟。否則,就不是求高人指點,而是純粹找抽了。

誰料,張旭卻不肯準許他繼續謙虛,上前半步,手指著他先前替王之渙謄寫的那句“今日暫同芳菊酒”中的第一個字,笑著點評,“特別是此字,翩然挺立,好似白鶴振翅欲飛。在下曾經練習多次,卻從來寫不出此等韻味。”

汗,瀑布汗。一半兒是因為慚愧,另外一半兒還是因為慚愧。

前一半兒慚愧的是,送別詩加上作者名姓,一共三十三個字,結果只有一個“今”字,勉強能入張旭法眼。而那個“今”字,則來自張潛自己在二十一世紀讀書時,反復臨摹了不下百遍的《寒食帖》。此字帶著蘇東坡的三分皮毛,當然在行家眼裏,與其他三十多個字,都大不相同。

後一半兒慚愧的則是,也就在張旭二十三歲,還遠遠沒達到草聖境界的時候,自己敢壯著膽子給此人打個下手。等到張旭走到巔峰時刻,自己再像今天這麽膽大,恐怕不被草聖的“粉絲”活活罵死,也會被其他同齡人拖出去砍了手指頭。

“兩位張兄,還不趕緊過來喝一杯?剛溫好端來的菊花白,這已經是第三輪了,倒得晚了,肯定又是一滴不剩!”好在王之渙來得及時,用一杯酒,打斷了張旭繼續探討書法的願望。

不愧是杜甫筆下的飲中八仙之一,草聖張旭聽聞好酒又來了,果斷放棄了自己最愛的書法,笑著向王之渙拱手:“多謝季淩了,上輪我就晚了一步。這次,無論如何不能再辜負了佳釀!”

說罷,又將頭轉向張潛,笑著發出邀請,“用昭兄,一起去喝一杯。張都尉家今日的佳釀,與尋常所見美酒,大不相同。”

“伯高兄自便,我不善飲!”張潛拱下手,輕輕搖頭。

酒是他自己提煉出來的,為了調味兒,還特意加入了剛剛蒸餾出來的野菊花香精,他當然知道此酒與眾不同。但白酒這東西,對於來自二十一世紀的他,根本不是什麽新奇玩意兒,也沒什麽吸引力。要是喝,他寧願選擇如今大唐市面上常見的劉伶醉,好歹還能品嘗到幾分幽幽古意。

“不善飲,怎麽可能?不善飲,張都尉怎麽會願意與你結為忘年交?!”張旭卻以為張潛又是在謙虛,停住腳步,笑著相勸。

“伯高兄盡管去,這酒,乃是他莊子上的特產,他當然不覺得稀罕!”不待張潛解釋,王之渙已經搶先一步,揭開了答案。

“原來此酒,乃是用昭以師門秘法,指點下人所釀制,怪不得你對此物無動於衷!”張旭恍然大悟,一邊笑著再度向張潛拱手,一邊邁開腳步直奔距離自己最近的酒桌。“愚兄先去拿酒了,既然今日是菊花盛宴,沒了這菊花白,樂趣就少了一大半兒!”

早就從杜甫的詩作中,知道他嗜酒如命,張潛也不耽誤他的時間。笑著點點頭,用目光送了他幾步,然後將面孔轉向了王之渙。

正打算問上一問,按照大唐的習俗,自己現在告辭的話,算不算失禮?卻不料,耳畔忽然又響起了盧莛那令人心煩的叫囂聲:“什麽絕世佳釀,爾等喝過從大食國運來的拂菻國英雄血麽?那才是世間難得一見的好酒,通體殷紅如血,盛放在夜光杯裏,對著月亮或者燈燭,不用喝,光看和聞,就讓人飄飄欲仙了!”

這,就有點兒太不在乎主人家的感受了。更何況,此間主人與賀知章聯手舉辦賞菊宴,目的還是提攜這些年青後進!

當即,與那盧莛同席而坐的幾個老成持重的青年才俊,就把頭低了下去。一個個只管對著菜肴和酒水發動進攻,誰都不肯接此人的話頭兒。

而那盧莛,卻兀自覺得自己出了風頭。舉著一杯白酒,繼續高談闊論:“況且此物,雖然清冽幽香,卻失於過烈。須知,酒亦如人,過於寡淡,固然不招喜歡。過於剛烈,同樣令人敬而遠之。只有表面看上去熱烈如火,接觸起來卻如一盞濃茶,才是君子之風。以此,拂菻國英雄血,當為酒國君子,而這菊花白,頂多是個砍柴的樵夫!”

“盧兄,原來你不喜歡此酒。是小弟的錯,讓盧兄為難了!”王之渙聽得忍無可忍,快步走過去,一把搶過盧莛手中酒杯,“小弟馬上給你換那西域葡萄酒,雖然不是英雄血,但也不遜多讓。”

“季淩此話何意?”那盧莛被打斷了高談闊論,心中好生不快。豎起一雙金魚眼,瞪著王之渙,厲聲質問,“莫非這就是此間主人的待客之道麽,連句實話都不讓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