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略(第2/3頁)

徐知安說他在任期間,絕對不會對朝廷上表頒下貞潔牌坊,即使每年教化考績低下,他也不會用一座吃人命的貞潔牌坊來成就自已的政績仕途。

這話一放出來,刁家倒沒太失落,本來就是試一試的事麽,刁家如今在知州大人跟前得用,若知州大人有心上表請頒貞潔牌坊,為著情份,刁家或能獲得一塊,如今謀的事不成了,總不能真讓自家女兒熬死,也就無所謂似的應了,讓刁娘子去育幼堂做管事。

反響很激烈的卻是那些氏宗豪族們,他們紛紛鬧起事來,有幾家人擡著幾個自戕的老婦來,她們都是苦熬了半輩子只想得一個牌坊,結果徐大人說在他任上時絕對不會請頒貞潔牌坊,這一口氣立時就卸了,再也沒有活下去的心勁兒了,一根腰帶掛在宗祠裏,就那麽蕩蕩悠悠的去了。

諸家擡著死去的婦人想衙門要個說法,言下之意,表頒貞潔牌坊本就是朝廷教化的一項,是為表獎女子貞潔靜順的德行,天下之地,都有這樣的事情,你一個區區小知州,說停止請表就停止請表,是將國法家律置於何地?眾家為此而死去的婦人,又該怎麽說?

人都死了,不給個公道來,這事就沒完,他們家裏也是有讀書人的,這是大事,不能由著一個小知州在這裏威福自操,擅做主張。

這事真要講道理,也是能講的通的,朝廷這些年災事多,人口折損的利害,有些地方為了增加人口數量,也下例定了讓寡婦再嫁的條陳。

但這事在平民百姓那裏能行的通,在被理教僵化教條了的氏族裏,這個事它就行不通。

平民百姓家的寡婦愛怎麽嫁怎麽嫁去,還有人家贖了妓子回家做媳婦呢,渾不過是沒經過教化的粗鄙之人,不能與咱們體面人家混為一談。

大家族的規矩是什麽,男人就該三妻四妾,女人就該相夫教子,娶進家門來,就得守女人的規矩,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天無二日,女無二夫,這才是貞順體面。

但凡能掙得一塊貞潔牌坊,就是兩家人幾輩子都用不盡的體面。

如今,好好活著的人,就因為心裏沒了盼望,死了,可不是得找個地方說理去?

讓知道情由的人看了說,就是這些氏族大家自來就沒在徐知安那裏討了好,如今借這些人命行逼迫之事呢。退一步說,哪個知道這些婦人是自戕的還是被人生逼死的,活著的時候似朽木一樁,死了卻又擡著她的屍骨來做文章,連個人死為大入土為安的體面都不給那些個死者了。

這吃相,索性是將臉皮都不要了的,還說什麽祖宗體面體統規矩,呸,不過是披著一張冠冕堂皇的皮子做下作齷齪事罷了。

真要得了他們的意,這世間才沒了公道。

衙門前鬧的很,哭的嚷的煽風點火的,放眼一看,唱大戲似的,可惜那最重要的主角卻無知無覺的躺在一塊板子上,一片素白的裹布裹住了她對這世間的所有悲喜厭憎。

瞧熱鬧的人也圍了一圈,嘈嘈雜雜,指指點點。

徐知安攜玲瓏兩個先是出衙,不理這些人的叫囂,向死者敬香做禮拜。她們兩個神色淒淡,也沒叫人出來護著,這些人只管叫囂,卻不敢動手打人,見她倆老實的敬香上禮,只以為是拿捏住了這個小徐大人,面上不免有些自得。

玲瓏見這些人,憤怒者多而悲淒者少,心裏又厭憎了幾分,只面上不動聲色,隨著徐知安作祭,然後又安靜的回衙,聽著徐知安吩咐開衙,要在大堂廣眾之下,斷理此事。

一眾嘩然。

幾家人原是以為知州大人與他們服了軟,驀然又見知州在大堂廣眾之下公斷此事,不由的慌了神。

然而慌也沒用。

響案一拍,第一樁,聚眾擾亂公堂,此為不敬,涉事者各責十杖。

那些人喊著不服,然衙役全不理,一個個羈住壓地下就打。

堂外又是一陣嘩然,受杖之人卻覺從這一刻,好像事情已全脫離了他們的算計。

第二樁,藐視國法,明知國法新條裏許以寡婦再嫁,他們卻逼留寡婦守貞不得再嫁,以釀成此等悲慘之事。各家主事,杖責五十。

有人喊不服,又以咆哮公堂之罪,多責十杖。

這時倒沒人敢亂喊了,然這事還沒了。

徐知安接著又念第三樁,不恤死者,諸人再加二十杖。

最後一樁,以民逼官,是為逆反,念其逼官未成,但其行以成罪,本府不欲行大責之刑,撫爾等失親之悲,從輕處治,責八十杖。

之後速速將死者帶回家去,好好發喪安葬,不得故意推脫延遲。

幾家族中在外讀書的子弟,見族中之錯事而未加責改,是為不仁不孝,事理不明,考評不予受理,待妥當處置好族中事務,再進行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