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待將焦家所有涉事者關押進大牢、焦家貼上封條、勒令閑雜人等近日不得擅自進出, 再聽媚兒講完她的經歷和想法,已然是後半夜。
鐘大梁幾乎全程陪謝知秋熬完,待將媚兒安頓好, 只剩下他們兩人時, 鐘大梁感慨地道:“這個媚兒姑娘倒是個奇女子,勇氣遠勝過常人。這焦家在月縣勢力這麽大, 一般人就算知道不公, 也不敢去收集證據, 更不要說,她本人還是焦家的小妾,本就仰賴焦家生活, 分外兇險不說, 她想要告焦天龍和焦子豪,無疑是自斷生路。
“說實話,我們雖然抓了焦家父子, 但在普通人眼中,憑焦家的能力,未必不會拍拍屁股就放出來。即使如此, 她仍然舍身取義,若是這一回不成,她難免要遭到報復。
“這般膽量, 遠勝苟且偷生的宵小之輩,已擔得起‘豪傑’二字。”
謝知秋贊同地點頭。
不過, 她說:“還不止如此。”
“大人有什麽見地?”
謝知秋道:“方朝《刑統》規定, 妻告夫, 雖屬實,仍須徒刑二年。
“先前你去關押焦子豪時, 我問她是否聽說過這條法律。她說她知道。
“她在這個節骨眼上狀告夫君,無論勝敗,她非但要失去求生之所,還要坐牢兩年。由於她是妾,量刑上恐怕會比正妻更重。
“但她說她已做好準備,不會因此生畏。”
鐘大梁原是武夫,後來又當了義軍,看上去對刑事律法不甚了解,顯然是從謝知秋口中,才第一次知道還有這樣的條文,不免大吃一驚:“還有這種法律?”
謝知秋頷首。
她說:“方朝刑律重等級秩序,君臣、父子、夫妻,一重重皆有順序。如果下一級的利益與上一級沖突,都會優先保障上層階級的利益。既然妻為夫綱,那麽妻子告夫,自然是以下犯上,即便有理,也是不敬之罪。
“類似的,還有‘誣告加三等,越訴笞五十’,這雖不是寫進法典中的條例,但在許多衙門前的碑匾上都有,於百姓而言,就是鐵律。
“百姓如果越過自己本來的地方官員,直接向更上級的官員上訴,無論狀告是為何事,都要用竹板或者荊條打五十下,對身體弱的人而言,已是重罰。
“像這樣的規定,絕不是為了百姓公理,而是為了保全地方官的顏面權勢,亦是為了穩定。”
這後者,鐘大梁大概是見過,立即理解了概念。
他自己是個男子,不會關注只有女子要受的刑法,但是本身是個百姓,這等事關百姓的問題,當然注意過。
鐘大梁想了想,問:“……大人可當真要在衙門審這案子?若真照媚兒所說去審,的確能為胡知縣昭雪,但恐怕要得罪上官。另外,我觀這媚兒的證據,大抵不是特別牢靠。再說,若真讓她狀告,她自己也要坐牢。
“而以我們現在的力量,神不知鬼不覺地處理個焦家,綽綽有余了。”
謝知秋沉默下來。
半晌,她道:“我再想想。”
*
謝知秋回到衙門內院,見到有兩三個義軍士兵守在門口,巴望地朝裏面看。
他們見到謝知秋回來,忽然有點窘迫,這裏畢竟是人家女眷的住處。
其中一個士兵連忙解釋道:“大人,您回來了!我們是守在月縣外面負責射鳥的人,但是用的弓出了點問題,其他人說知縣夫人能修好,而且能修得比我們自己軍裏的木匠還快,所以我們特意過來請夫人幫忙的。”
那士兵雙手舉高,怕謝知秋心裏不舒服,忙說:“我們兄弟幾個一直在外面守著,沒有進去,夫人身邊的丫鬟能夠作證。”
謝知秋沒多大反應,只道:“沒事,我知道。”
到了高皇帝遠的地方,有一點很不錯,那就是謝知秋和蕭尋初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再扮演對方,而展現自己真實的樣子。
蕭尋初從他們與義軍碰面起,就開始給反占月縣的事幫忙了。
無論是打造運送義軍箱子裏的反向鎖扣,還是制作義軍的武器,基本都經了蕭尋初的手。他甚至還額外做了幾把突火.槍,以備不時之需。鐘大梁拿到這槍就嘖嘖稱奇,直說少夫人的手藝精湛、構思奇巧,不愧是方朝有名的才女,果然與眾不同。
不過五谷看到倒是大吃一驚。
他是一直以來真正跟在蕭尋初身邊的人,要瞞過他的眼睛,比普通人困難很多。
謝知秋還記得五谷當時的表情——
他遲疑不定地在謝知秋和蕭尋初之間來回看了很久,最後道:“沒想到少夫人也懂這個,難怪少爺對少夫人死心塌地,這可真是珠聯璧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