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第3/3頁)
會在衣服上留下那樣的痕跡,就說明他在對方的血噴出來的那一刻,以站立的姿勢處在離對方很近的位置。
然而按照齊宣正的說法,他喝了酒就暈了,直到那女孩死了才醒來,那要怎麽樣,他的衣服上才會沾上如此大面積的噴濺狀血跡?
其次,齊宣正頭上的傷。
他那樣會流血的傷,恐怕不是單純摔倒能導致的,必須要被用力打擊過。
有人曾經用足以致人流血的武器,正面用力擊打過他的額頭,才會有這樣的傷口。
可按照齊宣正的話,他直到喝酒暈倒之前都是好好的。
要是不曾與人有過沖突,他都暈倒了,為什麽還會被這樣敲打頭頂?難不成是曾有人還想置他於死地嗎?
從謝知秋的角度看,光以現有的線索判斷——
齊宣正是醉酒後與那歌女因某些情況不合、發生肢體沖突,歌女用重物擊打齊宣正的頭部,導致齊宣正惱羞成怒,一時沖動地拿燭台殺死了歌女,才是邏輯連貫的合理推斷。
齊宣正實在夠像兇手。
這些話她沒有說出來。
當下局勢撲朔迷離,說的話越少越好,怕被人抓到把柄。
她閉上眼,搖了搖頭,將腦子裏的雜念摒棄。
情況還不清楚,不能那麽早下判斷。
其實這些線索還有別的角度可以解釋——
衣服可以說是兇手提前就想好了要嫁禍給齊宣正,自己穿一樣的衣服殺了歌女以後,再換到齊宣正身上。
至於傷口,完全有可能是在歌女死後,兇手還想殺齊宣正滅口,只是沒想到下手太輕,反而將齊宣正從藥的效果中敲醒了。
畢竟齊宣正自己說得也有道理。
齊家人想要殺誰殺不成,齊宣正如今已經是四品秘書少監,他要是真想殺人,何至於弄臟自己的手?
謝知秋閉目凝神,盡力讓自己不要有太多先入為主的觀念。
既然齊宣正說他沒殺人,那就但願他真的沒有吧。
半晌,謝知秋開口道:“等會兒你帶幾個人去給齊宣正做筆錄,讓他將剛才那些話再說一遍。然後,關於這樁案件的其他細節,全都整理成案宗給我。明日,我會親自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