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第3/3頁)
史守成一頓。
他看上去像是考慮一下,才道:“再說吧,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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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會上氣氛熱絡,不久話題就轉了風向,又聊別的去了。
然而,史守成卻沉寂下來,沒有加入他們,反而自己獨自凝思。
實際上,不用其他人提議,關於是否要拉近與蕭尋初的距離這件事,他早就反復考慮過多次。
他一般是說,君子之交淡如水,他們與齊慕先那幫憑借利益凝結的烏合之眾不一樣,他們是靠志趣與才學走到一起的,非但高尚許多,而且絕非結黨營私之輩。
但事實是,要在朝堂長久而立,如果沒有靠得住的朋友,簡直千難萬難。
必要的時候,他們彼此是一定要互相幫助的。
在蕭尋初出現之前,史守成自認是齊慕先最大的對手。
他承認齊慕先有能力,但同時也看不慣他一手遮天的作為。所以,史守成不斷在發掘並提攜他認為品行高尚、務實能幹的人,逐漸地,他在朝中同樣擁有了一些名望和力量。
當然,他還全然鬥不過齊慕先,所以多年來,他始終蟄伏不發,沒有與齊慕先正面沖突。
齊慕先多半看得出他的心思,但齊慕先做人會留一線,並非趕盡殺絕的人。
他大概是覺得史守成這批官員都還算可用,朝廷總還是需要有人做實事的,於是留了他們下來。雖然這些年,齊慕先偶爾也會打壓一下史守成的人、適時鏟除一下他們的成員,但總得而言還是給了一條生路,始終沒將他們摁死。
齊宣正這事,史守成很看不慣。
齊慕先這個兒子,又逛窯子,又殺人,後面還想以權壓人,實在是敗類中的垃圾,沒一點可取之處。
可是,當“蕭尋初”這個人冒出來,他心情又很復雜。
起初,“蕭尋初”憑借月縣雨娘案名聲鵲起,他覺得不過是個朝中新秀,又會曇花一現,過不了多久就會銷聲匿跡。
後來,“蕭尋初”憑借天鶴船討好新帝,又與齊慕先逐漸走得近,他又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心想又是一個沽名釣譽之輩。
再後來,“蕭尋初”竟試圖在齊宣正之案上與齊慕先對著幹,史守成心說年輕人就是不理智,這下大概徹底完了。
結果,“蕭尋初”竟一手逆轉乾坤,還憑借此案讓自身威望一飛沖天,一舉成了足以與齊慕先分庭抗禮的人物。
每回上朝,史守成看到“蕭尋初”那身紫色公服,總是感到說不出的刺眼。
他是喜歡提攜年輕人。
可是,如果一個年輕人把他醞釀多年想幹的事幹了,一舉超到他前面,那又另當別論。
二十歲中狀元也就算了,這個“蕭尋初”今年才二十三歲,竟然官至參知政事。
史守成是三十五歲中的進士,拼搏二十余年,好不容易當上禮部尚書。
今年他五十九歲了,這麽一把年紀,上朝居然要站在一個二十三歲的年輕人後面,將這種毛頭小子當作頂頭上司。
個中滋味,唯有親歷者才會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