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大案巧破,小案大破(第7/8頁)

對於他來說,這就是最壞的情形了。打破虛幻,直面現實。現實過於殘酷,以至於大腦感官都關閉了。

我把夏新亮跟李昱剛叫了出來,剩陳晨一人坐在審訊室裏。

讓他靜靜吧。我說。他這會兒聽不進去任何話。你們也都歇歇,成宿跟他熬著,你們又不是鐵人,都先休息休息。

倆孩子回宿舍了,我在院裏抽抽煙。

事情的轉機出現在晚上8點多,我拿著档案進了審訊室,沒跟陳晨說話,而是低頭翻看手裏的档案夾。這時我聽見他說:“大哥,你給我買瓶啤酒行嗎?”

我一聽,有戲了。要飯吃了,說明他的大腦機制開始運行了——會餓了。

這種情況確實不能強逼,你得等他自我恢復。一個萬念俱灰的人,只有他自己面對現實了,才可能跟你進行有效的溝通。

夏新亮的判斷沒有錯,但小同志還是有些心急了。欲速則不達。

我出去到胡同口給他買了兩瓶啤酒一碗面,串兒也來了幾個。打開,陳晨就咚咚咚把酒喝了,接著開始吸溜吸溜吃面。我說吃完你告訴我,把事情原原本本說清楚,成嗎?他說好,我跟你說。

整個一過程怎麽殺他的爹媽,跟我推測的八九不離十。案發當天,他在樓下喝著悶酒,因為父母不同意自己和羅美華在一起,所以心裏特別郁悶。喝了六七瓶之後他就晃晃悠悠回家了,還拎了兩瓶回去,結果心裏越想越憋屈,最後決定把老兩口全都殺了,這樣就再也沒人阻攔自己了。

他先朝他爹動的手,反過來又紮他媽,紮的過程當中,他認為老頭兒死了,可實際上不一會兒老頭兒醒了,沒死,冥冥當中起來了。起來往外跑、呼救,他那會兒急了,拿個領帶先把老太太勒死了,勒完之後,拿過刀來又把老頭給幹躺下了,老頭就撲到了地下,他又補了幾刀,徹底死了。

而這一切的起因,陳晨是這麽說的:是因為他們阻礙他跟羅美華愛情的發展,只要把他們殺了,他就能跟羅美華私奔了。他思考了三天,最後下定決心,喝酒到半夜,上樓把他爹媽給幹了。他說,他在他的家庭裏從沒得到過愛。所有的愛,都是明碼標價的。譬如你得考第一名,譬如你得上名牌大學,譬如你得工作得特別風光,等等等等。

他們不考慮他需要什麽,只考慮自己怎樣臉上有光。陳晨說,我遇到羅美華,遇到妹妹,只有那一刻,我看到了希望,我要組織我自己的家庭,我要當個好父親,我沒享受到的,我都要給妹妹。我只能殺了他們,不殺他們我逃不掉的,我就毀了。我毀了,妹妹怎麽辦?美華怎麽辦?

多幼稚的想法。你都覺得不可置信。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一個大小夥子,能掙錢能立業,大不了跟原生家庭鬧翻了,誰也不會想到殺人啊!更何況是殺父母。但夏新亮跟我說,劉哥,我前期跟他做問訊,我一問到有關他父母的事,他雖然不說話,但我能感覺到由他身體裏發散出的惡意。

孩子不是私人物品,他是有脾性、有思維的獨立個體,長期被禁錮,就導致他心理出現了缺陷。孩子不是給吃給喝就可以滿足的,也不是生活在籠中的金絲雀,更何況,金絲雀還向往天空呢。殺人是一個異常決絕的方式,但卻是他眼中唯一的選擇。

至少在他看來,就是唯一的選擇,他的應激反應出現偏差了。他是一只青蛙,始終蹲在一個叫作“家”的井裏。這個井是他全部的世界。這個井,是一個強權的世界。你吃什麽、你喝什麽、你穿什麽、你幹嗎都要按照父母的話來。可以說,陳晨時時刻刻處於一種緊張之中,而一旦這個緊張達到峰值,這個人就炸了。

炸了。而導火索正是羅美華母女的出現。他進入她們的世界,他不再是那只井底之蛙,他不再處於強權之下,他感受到了可以主宰自己的感覺,這讓他沉迷,繼而無法自拔。這也符合他的交代——我沒想怎麽她們,我就想帶她們去看看這個世界諸多的美好,我想負擔她們母女二人的生活,我不想她們終日跟一個冷漠的父親在一起,她們值得更好的。

對,在他眼中,羅美華跟他一樣不自由。

溺愛的代價,這就是溺愛的代價。怎麽叫溺愛呢?從小衣食無憂,爺爺奶奶慣著長大,父母給操持所有,最後這孩子反過來把爹媽給殺了,還如此冷靜。這就是中國教育溺愛的代價,非常溺愛,一旦有反抗,就是血腥的。他沒經過反叛期,非常乖的一個孩子,特別聽父母的話。反倒把父母給殺了。

你說這是誰的錯?對父母來說,他們意識不到過度的保護是傷害;對孩子來說,他意識不到這種禁錮和不自由全部出於愛。這個愛,來自雙方的愛都太廉價了,以至於撕毀它,竟沒人感到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