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愛恨轉頭已成空(第5/8頁)

那天我送婷婷出來,我沒說話,就跟在她身邊,讓老人家看著也踏實。但我內心的平靜不是假裝的,是真平靜了。所有的不冷靜都留在那個真空世界裏了。什麽我得把兒子的房拿回來,她認賬不認賬都得拿回來,哪怕這個房子打開之後,我去炸了;什麽既然我兒子沒媽了,我就去把你砍死。這些荒唐,在那個真空世界裏我做了,就當作做過了。做過了,就結束了。我雖一無所有了,但我不會發癔症了。

她爸爸在醫院住著,有今天沒明天地過著日子,我基本上天天去醫院照顧他,我姐那邊我都做不到這麽準時準點,三四天去一趟,平時就我媽跟我外甥女看著。不為別的,我姐至少還有人管,我老丈人不行,他有個不孝女,臥病在床都不來伺候。老人家對我不錯,老太太怎麽樣不說,老爺子沒毛病,也沒少為我們倆人的事兒操心,我不能不管。

這期間,婷婷不停催我離婚。她爸當著我倆面兒說的有生之年不希望我們離婚,她根本聽不進去。不是我說她,太不像話。鬧離婚這陣兒,她把兒子、外甥女的兩套房子給賣了,我也看開了,我不怪她了,賣就賣了,無所謂,我還在呢,我再給他們奔去。但是錢歸錢,個人利益歸個人利益,我什麽全給你我認了,但你不能對孩子不聞不問啊,她就沒給兒子打過一個電話!人性這個東西吧…..我說你可以對我不負責任,我錯了,可是你不能對孩子這樣。

婷婷不跟我講道理,不講理。她找我沒別的事兒,就是離婚。必須離,不離不行。我說,你父親都這樣了,你還離婚啊?就得離,那也得離。我說,孩子呢?孩子給你,我不要了。必須離嗎?離。那好,你這麽著,咱們開個家庭會議,爭取一下你媽、你叔伯的意見再說。

這是個緩兵之計,我知道,其實我很明白,任誰,恐怕也拉不住她了。她跟失心瘋了沒兩樣,我一天不跟她離婚,她一天瘋癲。

跟婷婷家親屬約的是一間酒樓的包房,我遲到了,遲得不多,半小時左右。進去之後,空氣裏盤旋的都是低氣壓。

除了我丈母娘,她們家來的是家裏的一個親叔叔,還有一個所謂比較有聲望的人。我開門見山,我說我為什麽現在不跟你離婚,是因為老人說了有生之年不希望看到咱們離婚,人什麽都可以做,就是不能跟死人結怨,他一個將死之人,我不會跟他結怨,我答應的事兒一定要辦到。

她說那也得離,你離不離都得離,我懷孕了,不跟你離婚,我怎麽給我孩子上戶口?

刹那間,我眼前一片黑。原來如此。

這時候我聽見我丈母娘說:小劉啊,都到這個份兒上了,你也別扒著我閨女不放了。咱們好好合計一下,這離婚之後家裏的東西怎麽分吧。

她叔叔,嶽父的親弟弟,說:就是,我這次來就是給你們做個見證!

做見證?你家裏多少麻煩事都是我擺平的?你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賣掉了自己的老房子才換回來的!到了現在,沒人跟我說過往的恩情,都只在意自己能獲得多少!

那好吧,離!

什麽叫人性?我經常思考這個問題。

什麽叫人性?誰是惡人啊?殺人犯是惡人嗎?陳晨把爹媽殺了,你說他是惡人嗎?他是惡人他為什麽對羅美華母女那麽好?楊教授的兒子把他親爹殺了,你說他是惡人嗎?他是惡人他體恤母親心疼妹妹並最終走上一條摧毀身心靈的路?惡這個東西,一定要到骨子裏面去?

我跟婷婷曾經恩愛11年,我有錯誤,我肯定有問題,我沒說我沒有問題,但是孩子沒招你惹你。不能說你懷孕了,我兒子就不重要了,他怎麽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肉吧?在我們離婚之前三年,她查出肝上有兩個脂肪瘤,兒子那會兒才兩三歲。那哪行啊?我告訴你,我怎麽都給你治好了,把房子賣了,也給你治這個病,想都不用想,咱倆是夫妻,哪怕肝我給你換了,也得讓你活著,這個孩子不能沒媽,沒爹沒事。現在想想,諾言真是沒用,可是我覺得我能做到。她也承認,我能做到這個事兒。可有用嗎?屁用沒有!

我們第二天就去辦理離婚手續了,結婚證往回一收,一人手裏多了本兒離婚證,壓著鋼印,透出來一股強硬的力道。結婚證上也有鋼印,但剛剛領取到的我們卻覺得那是堅強的肯定。肯定我們的愛情,肯定我們將會迎來愛的結晶,肯定未來的生活和和美美風調雨順。多可笑啊,一個鋼印,一模一樣的鋼印,卻因為心境不同而生出截然不同的感覺。

婷婷跟我肩並肩出來,沐浴在陽光下,我感覺到她身上的戾氣一掃而空。她的五官面貌又是我所熟悉的了,不再是那個不知道打哪兒冒出來的母夜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