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蠟(第5/14頁)

蒙太太又蒙了,還是問她要錢幹嗎。這才半年,剛拿走三百萬,怎麽又要錢?還要七百萬?

蒙佳瑩不說,反復就是:“你別問了,趕緊把錢給我。這點兒錢對你們來說還是錢嗎?錢重要我重要?你們掙錢、掙錢,時間永遠都用來掙錢,我呢?誰管我啊?我從記事開始,我跟我爸待一塊不僅次數有限,就是在一塊,也沒超過倆鐘頭。什麽都別說了,給我錢。”

蒙太太不給,蒙佳瑩就鬧,最後從包裏拿出一把剃刀,直接就割腕了,一刀就下去了,沒猶豫。登時那血就噴了出來,沒錯啊,割腕自殺不能橫著,得豎著,下去就是噴泉。也就是送醫及時,晚幾分鐘這人就沒了。

這回蒙太太又給了七百萬。

鬧了這麽兩回,蒙佳瑩跟蒙翔夫妻的關系基本降至了冰點,過年雙方都沒聯系,蒙翔不許蒙太太給女兒打電話,說:“這不孝女我就當沒生過她,她愛死就死吧,什麽事也不跟家裏說,就知道跟家裏要錢!她拿咱們不當人,咱們也沒必要拿她當人!她就是個畜生!畜生都不如!”

蒙翔這話是氣話,可蒙太太更生氣,她兩頭受氣,這邊閨女罵她就知道掙錢,那邊老公怨她教出這麽個白眼兒狼,她也就沒聯系閨女。但她盤算著真得找閨女好好談談了,哪怕不願意跟她交流,找個心理醫生看看呢?

再聯系就是今年3月份了,打了電話,但是閨女不接,不接蒙太太也沒再打,心想沒消息就是好消息,她缺錢就自己聯系他們了,等她再回來,她們娘倆好好兒聊聊。萬萬沒想到,再聯系的日子再也沒來,夫妻倆接了警方電話往現場一去,這回真是陰陽兩隔了,蒙太太當時就暈倒了。

我們也問了蒙翔夫妻他們的女兒有沒有什麽惡習,譬如毒癮。她曾經長期在國外生活,很有可能染上毒癮,再加上這麽要錢還死活不說原因,肯定有蹊蹺。但夫妻倆說沒有,絕對沒有,女兒只酗酒。

蒙太太其實我能看得出來,她跟丈夫不同,她不接受女兒自殺的事實。她尤其不明白女兒為什麽就這麽走了,她是愛鬧自殺,但鬧自殺說到底是為了要錢,但這回女兒完全沒跟他們聯系。那我問她,蒙佳瑩除了他們夫妻倆,還有沒有能勒索的對象?蒙太太又說不上來。再換個方向,我問蒙太太,蒙佳瑩生活裏有沒有什麽過不去的坎?但這是個死循環,他們不知道錢的去向,也就無從得知蒙佳瑩的難處在哪兒。她就是不說,死活不說。

對話進行到這裏,蒙太太已經哭得泣不成聲,蒙翔的眉頭自始至終就沒解開過。蒙太太問了我一個問題:“我是不是一個不合格的母親?”

這個問題我真的無法回答。怎麽叫合格?都是一把屎一把尿辛辛苦苦帶大的孩子,要吃給吃、要喝給喝,供她讀書,悉心培養。就連尊重,蒙太太也做到了,願意去聽孩子說話、想嘗試了解孩子,孩子不說,她雖然追問但也不逼問。能說她的育兒觀有問題嗎?孩子養走了樣兒就是她的錯?

首先我不忍心指責,我自己也養娃,其中艱辛不當父母的人絕不會知道;其次我也不覺得自己比她強,對我兒子來說,我是個隱身俠,他需要我的時候我常常不在,這個距離導致他也有不想跟我分享的心思、也有不想跟我討論的問題,我又做了什麽呢?蒙太太也許不夠了解女兒,我也未見得就有多了解我兒子。說到底,自己的孩子不是自己的,他或者她是個獨立的個體,有獨立的思維、獨立的行為模式,父母無法也不能控制他。他們終究會走出父母的懷抱,走進自己的人生,這時候父母能做的,真的少之又少。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矛盾真的不少,由此引發的刑事案件我都不知道經手過多少起了。孩子不能選擇父母,但同理,父母也無法選擇孩子。

問詢進行到最後,還是夏新亮體貼,跟夫妻倆說了會兒安慰的話,承諾一定會把案件處理好,不出意外會盡快安排送回屍身好讓他們做後事安排。他還留了自己的名片,說再有什麽想起來的就聯系他,哪怕是心裏郁結也可以。

我先出來了,出來回到車上點了根煙,一閉上眼,眼前就是案發現場的情形。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兒,跟車裏點蠟自殺了。家裏家財萬貫,生活光鮮亮麗,卻成天跟狐朋狗友一塊嗨,嗜酒,夜夜笙歌。這樣的人可能是比較孤獨的。越是熱愛狂歡、熱愛虛假繁榮,內心深處會越空虛。但凡這人很充實,也不會成天呼朋引伴了。

那她是死於孤獨嗎?

這問題我不知道。雖然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這個女孩兒是自殺的,但不知怎麽搞的,我心裏就很別扭。不是這個現場有哪兒別扭,是這個現場太不別扭了,這個現場的一切都在宣告—我自殺了。這讓我特別扭。尤其包裏那兩張搶救證明。這玩意兒是出於什麽目的要隨身攜帶啊,為了方便我們工作?還真有死了也不給人添麻煩的,有,但是蒙佳瑩的性格說實話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