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 兇手是誰(第2/4頁)

趙淩舒:只有這些傷?其他地方都沒傷?

仵作搖頭:並未看到有其他傷勢。

趙淩舒語氣肯定道:那這裏一定不是第一案發現場,他是被人打死後挪過來的。】

大秦

太過巧合確實只能是人為,秦始皇對此深有同感。

“何以肯定不是第一案發現場?”

在天幕出現之前,大秦連紙都沒有,更別說這種題材的小說了。秦始皇坐擁四海,每天日理萬機,哪有空看底下的官吏是怎麽斷案的。

頭一次聽到這種題材的故事,加上顧清瑜念得抑揚頓挫,不知不覺中,秦始皇聽得入迷了。

甚至將心中的疑惑脫口而出。

話剛出口,秦始皇就後悔了,怎麽可以被天幕牽著走呢!

失策失策。

好在在場之人也同樣困惑,沒人發現他的異常。

秦始皇望著顧清瑜手裏的小說若有所思,將斷案經過編寫成冊竟如此引人注目?

區區一部《包公案》就能造就包拯青天的美名,此後代代相傳,甚至到了將之奉為神的地步,果然不能小覷。

而且他還從中發現了“法”的痕跡。

“儒”被秦之後的各個朝代尊崇,用來治國,他用“法”肯定也可以的,只是沒用對方法。

更何況後世已經給出了答案——依法治國。

法制是可行的。

或許天幕這回所講的內容就是一個契機。

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時期

劉徹:“??”

不是案發現場?為什麽?

難不成是他想錯了?劉徹皺了皺眉,揮退了扇扇子的宮人,端坐直身子,他倒要看看這個案子有什麽玄機。

宋仁宗時期

趙禎一開始也覺得是妻子幹的,但如果案發現場不是家裏,兇手是妻子的概率就很低了。

“包愛卿,此案你怎麽看?”

被點名的包拯在同僚們羨慕嫉妒的視線下,淡淡道:“未經審訊,臣不敢妄言。”

趙禎:“……”猜猜都不行嗎?

還是書裏的包拯更有人情味一點。

現實中的包拯只會噴他,噴大臣,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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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詫異道:公主何出此言?

趙淩舒說:他如果是死於內傷,應該會吐出大量的血,可這屋裏可沒多少血。

出血量多且出血速度快的內出血才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死亡,如果出血量較小、出血速度也不快的話,一般是不會致死。

家丁打得那幾拳根本不足以造成致命傷。

屋中雖然淩亂不堪,但是血跡極少,只有被褥枕頭沾了點血跡而已。

最關鍵的是妻子說子時的時候男人才開始喊痛,子時就是現代的23點,這個時間在現代可能夜生活才剛開始,但在古代已經進入夢鄉好幾個小時了。

睡覺肯定不會穿著出門的衣服吧?

子時男人喊痛,大晚上的,家裏又沒有其他男人,妻子第一個想到的肯定不是去找大夫。她想的肯定是先緩解丈夫的痛苦,比如燒水熱敷什麽的。

實在沒辦法了才會去找大夫。

算這段時間花了十五分鐘好了,也就是古代的一刻鐘,妻子子時一刻去找大夫,來回花了半個時辰,四刻鐘。

也就是說妻子是子時五刻回來的,而那個時候男人已經死了。

說明男子死的時間是在子時五刻之前,換成現代時間就是23:15之後,01:15點之前。

而現在是辰時四刻,早上8點鐘。

如果才死了八個小時左右,屍斑不應該是這樣才對。

屍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屍斑形成的最初階段叫做墜積期,一般在死亡1~2小時後開始出現,死後5~6小時內達到明顯可見。

這個階段的屍斑被按壓後會褪色或者消失,停止按壓後屍斑會重新出現。

屍斑發展的第二階段叫做擴散期,從死亡後發展到擴散期約需要8小時,可延續26~32小時。

這個階段被血紅蛋白染紅的血漿滲透到周圍組織,此時按壓屍斑已經不能完全消失,只能稍微褪色,停止按壓後屍斑恢復原色也很慢。

到第三個階段時,怎麽按壓屍斑都不會再改變顏色,也不會消失,變動屍體位置屍斑也不會轉移。

死者如果才死了八個小時左右,屍斑應該剛進入擴散期,甚至可能還沒到擴散期,按壓屍斑可以達到褪色和消失的效果才對。

但死者的屍斑更像是進入擴散期好一陣了。

由此,趙淩舒推測死者在子時之前就死了,妻子在說謊。】

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時期

劉徹又支棱起來了,“朕說得沒錯吧!妻子果然有問題!”

大臣們:“……”可是你剛才不是這麽說的,你說人肯定是妻子殺的!

現在只能證明妻子說了謊,不能證明人是妻子殺的。

劉徹可不管,他只覺得自己英明神武,斷案如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