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一百二十三 兇手是誰(第4/4頁)

還得知昨日酉時末,死者還出去了一趟。

通過重重分析,以及狼犬的敏銳嗅覺下,沒多久包拯就找到了第一案發現場,正是死者家中的商鋪。

原來死者被公主教訓後不敢再打用妻子還賭債的念頭,於是他將注意打到家中商鋪上。

天黑之後,他偷偷潛入家中商鋪想偷錢。沒想到遇上了提前回來的兄長,本來因為死者賭博,兄弟之間就有齟齬,加上死者對其嫂子言語不敬,目光猥瑣,兄長怨其久矣。

見到死者又偷家中錢財,怒氣不打一處來,和死者發生了劇烈的爭執,最後失手打死了死者。

兄長又驚又怕,但想到家中只有弟媳和年幼的侄兒,加上回來路上聽到弟弟惹上公主府的消息,一個栽贓嫁禍的想法浮現在他腦中。

公主府勢大,家仆打死個人也不是事,他們作為苦主也不敢惹上公主府,最後這事不就不了了之了嗎?

到時候他們家中除了一害,弟媳想改嫁也好,想在家守寡也罷都好過從前,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於是兄長說通了弟媳,兩人合夥做了一出戲。

可惜他們遇上了不想背黑鍋的趙淩舒把自己瞥幹凈了,又遇上較真的包拯把案子查得水落石出。

最後死者兄長被判充軍,妻子倒是沒事,包拯念在她是個可憐人,加上死者兄長承擔了全部的責任,便沒有對她判刑。】

宋仁宗時期

趙禎激動得從龍椅上站了起來,走下台階,來到包拯面前,贊道:“果然是他!愛卿果然如書中所寫斷案如神!”

包拯:“……”不!並不是,他只是從天幕說過的人物中選了一個最有可能行兇之人。

再說了,連最基本的審訊都沒有,斷什麽案啊!

然而趙禎不這麽想,“愛卿果然不負盛名,大宋有愛卿是大宋之福,也是朕之福。”

包拯:“……”

朝臣們:“……”呵呵,之前你被包拯噴的時候不是這麽說的!

丫的,好氣哦。

包拯不過是四品官,還是從四品,天幕有必要這麽擡舉他嗎?

大秦

秦始皇的關注點在於“主角光環”四個字上,主角他知道,光環又是什麽?

而且走到哪裏,哪裏就會發生命案,這算哪門子光環?難道這不是災星嗎?

秦始皇:不理解,真的不理解。

還有這宋朝的律法怎麽這麽寬松?毆打妻子、覬覦兄嫂難道不用受罰?家中有兩個男丁為何不分家?

他的秦律都沒傳下去嗎?不是百代行秦政法嗎?怎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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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三折的案子聽得揪心不已,聽到結局,陰嫚松了口氣,“幸好結局是好的,鐵面無私的包青天也沒有那麽不近人情。”

“可是,”有公主不解道:“男人的妻子為什麽要百般隱忍,男人毆打妻子,妻子可以打回去啊,如果打不過,告到官府,男人不是應該要受罰的嗎?”至少得割去耳朵吧!

這種情況下就可以和離了,哪至於淪落到後面的典妻還債。

陰嫚嘆了一聲,“宋朝的律法和大秦不同,沒見明朝的公主連奴仆都能欺負嗎?宋朝或許也沒好到哪裏去。”

……

公元前120年,漢武帝時期

得到想知道的結果後,劉徹露出原來如此的表情。

不過還是道:“這人劣跡斑斑,判其兄長充軍未免太過,倒不如罰點金子了事的好。”

大臣們:“……”

汲黯忍不住道:“陛下忘了,天幕曾經說過大宋富庶,想來不缺這點錢財。”

劉徹瞪了汲黯一眼,不會說話就別說。

唐太宗時期

李世民唏噓道:“原來如此,這人既是失手殺人,殺的又是個劣跡斑斑之人,去官府自首就是,怎能妄想嫁禍他人,嫁禍的還是當朝公主,這不是自找苦吃嗎?”

要真有其事也就罷了,公主還會賠償錢財,可栽贓嫁禍,當人家公主是傻子呢。

要是碰上個脾氣不好的公主,何止是充軍這麽簡單。

【這個案子之後,包拯等人對趙淩舒刮目相看。

尤其是包拯。

包拯問:公主如何得知死者吐血量不對?

他也是問過展昭才知道內傷會大量吐血,甚至還會尿血、便血等。公主並非江湖中人,是怎麽知道的呢?

趙淩舒:自然是從書中得知,本公主以前看過一本名為《洗冤錄》的書,書中記述了人體解剖、檢驗屍體、勘察現場、鑒定死傷原因、自殺或謀殺的各種現象、各種毒物和急救、解毒方法等眾多內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