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賣版權(第2/4頁)
如今,別人還會多關注一下何曉雅,等過了一年兩年呢。
是,作家出名了,基本上後續也不會太差,但這不代表他們就能一直有名下去。
何曉雅當然也希望自己的作品能被搬上熒幕,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不是說要跟大哥合作的嗎?”譚彥之疑惑。
“用別的小說。”何曉雅道,“如果電視台買了版權去,還能拍好,這是最合適不過的。說是電視台買,其實也不算,就是有人跟電視台合作了,他們有關系,這才這麽說的。有電視台牽線搭橋,電視劇後續售賣也不是問題。我總不能說不讓那個人來,讓我哥來吧,這不行的。”
這裏面的水很深,不是一句兩句話就能說得清楚。
電視劇還需要很多投入,成本很高。
何曉雅不可能去得罪那些人,那些人又不是把她所有小說版權都買了去,他們現在就是試試水,先買一本小說的版權。在這個期間,何曉雅和雲言煜還是能繼續合作。
而且,有了前面這一個小說版權的賣出,也算是雙方相互成就。
在雲言煜拍攝好電視劇要賣的時候,還能宣傳阿雅的其他小說賣了版權,說有電視台也是要播放的。
“我不管那些彎彎繞繞,東西賣出去就可以。”何曉雅道,“我也沒有對不起我哥。”
何曉雅不是商人,卻也知道有些事情不是都能順著他們自己所想的發展的。
在何曉雅的前世,有影視公司就是基本用一個演員組,拍的電視劇也基本都是一個系列的,前面那些電視劇都還播放得挺好的,可是等到後面有電視劇拍攝出來沒有過審沒有賣,公司就破產了。
就算是雲言煜,何曉雅也不可能讓她哥把所有的錢都砸在她的小說上。她是有超前段思想觀念,也容易寫出一些與眾不同的故事,爆火率也高那麽一點,但這不意味著她每一次都能成功。
“雞蛋還是得放在兩個籃子裏,我哥也一樣。”何曉雅道。
杜編輯的速度很快,她都顧不上吃飯就帶著合同過來。她這些天都在跟人談合同的事情,把合同裏的每一項都說清楚,版權的年限是多久等相關問題都弄得清清楚楚。
這個時候,何曉雅跟譚彥之正在吃飯。
“吃飯了嗎?”何曉雅道,“坐下來一起吃。”
“不吃了,你看看,看完之後,可以的話就簽字。”杜編輯道,“我還得回去。那些人拿了合同之後,他們也得回去首都。說是出來這麽久了,也該回去了。”
“這麽著急?”何曉雅道。
“不著急不成,除了他們,還有別的人問你的小說版權。”杜編輯道,“在我們出版社出版的,我都還能說幾句。不是我們出版社出版的,我也得先問問你,看看是不是要我幫你談。”
杜編輯離何曉雅比較近,加之一些版權都還是在何曉雅的手裏,別人也就覺得找杜編輯更加方便。
“可以談。”何曉雅道,“他們想買,就可以談。”
“你不是要跟你哥合作的嗎?”杜編輯問,“還是你都賣出去?”
“哪裏能有那麽幸運,能把所有的影視版權都賣出去呀。”何曉雅覺得杜編輯真的是太過高看她了,“有的人就是湊湊熱鬧,不一定就是真的想買的。何況,我跟我哥合作,又不是非得要這些小說,也可以直接寫劇本。在拍攝的時候,我還能把劇本整理成小說出版。”
何曉雅都想過了,她和她哥真的沒有必要盯著小說。小說固然是好,但是要是有別的好本子,那也不錯,人不能把自己的路給限制窄了。
“我還有別的筆名的小說。”何曉雅道,“成績沒有這麽好,但也可以的。”
“……”杜編輯差點就忘記這一點,何曉雅曾經披著馬甲寫過一些十來萬字的言情小說,那些言情小說還再版過,很多人都很喜歡。而阿雅這個筆名下的小說則是比較嚴肅一些的,也偏向普通民眾生活的。
馬甲寫的言情小說,那真的就是天馬行空,還有各種情感拉扯,有種遊離於普通民眾生活的感覺。
何曉雅一年寫十萬字的言情小說,她能來個三四本,而用阿雅筆名寫的文章和嚴肅一點的小說,她一年產量就很少,一年有一本就不錯了。
以至於何曉雅馬甲寫的小說篇數都比大號阿雅的多,別人又不知道這一點,別人知道了,他們也是覺得阿雅的名氣大。何曉雅的馬甲號就顯得太過俗氣了,俗不可耐。
這年頭,誰不搞一兩個馬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