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他與愛同罪71(第3/3頁)

不出燕綏所料,於淩霄就是和傅征一直保持聯絡的那位警察。

傅征覺得電話裏說不清楚,他與燕綏的關系雖然親密,但沾親帶故的家務事他仍舊不適合深入參與,這才有了這次見面。

於淩霄等會還有事,也就沒賣關子,開門見山道:“程媛昨天下午來的警局,熬了通宵,下午交代了事情始末。我們核實過,和李捷的證詞一致,如果查實,預計要判上一兩年。”

“一兩年?”燕綏驚訝。

以她對刑法的了解,如果程媛只是教唆李捷騷擾,恐嚇,頂多拘留不至於判刑。

於淩霄聽她語氣,以為嫌少了,笑了笑,解釋:“犯罪也是有階段的,預備階段,犯罪未遂,犯罪既遂以及犯罪終止。程媛教唆李捷殺人,是故意殺人罪的預備階段,未對受害者造成實際性傷害,按照律法,應是判處一兩年。但我不是法官,我告訴你的也只是我的預判。”

燕綏眼睛一眯,忽然笑了:“故意殺人罪?”

她的聲音輕飄飄的,語氣卻有些滲人。

於淩霄見她對此事一無所知,看了眼傅征,沒等他和傅征眼神交流下,又聽燕綏問:“我現在能見她嗎?”

這次於淩霄很果斷:“不能。”

話落又怕燕綏覺得自己太鐵面無私不知通融,想了想,解釋道:“這是規定,無論哪個警察都沒有這個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