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當庭抗訴!

二十分鐘之後,柳鵬程帶著蓋了章的文件還有最新的訊問筆錄來到了韓東風的辦公室。

韓大隊倒是沒有大驚小怪,只是看了柳鵬程一眼,就認真地看了一遍他弄出來的文件,然後擡起頭問柳鵬程:“你知道不知道劉小梅批捕的時候就是用的虐待罪的罪名?”

柳鵬程點點頭:“但是批捕和起訴不同罪,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吧?”

韓大隊又問道:“你知道不知道虐待罪的法定犯罪手段就包括故意傷害?”

柳鵬程又點點頭:“但是這個案子不一樣。”

韓大隊打斷了柳鵬程的話:“每個案子都不一樣,就像是你自己寫的,罪與罪的分別應該是犯罪動機,那我問問你,你寫這個東西的動機是什麽,到底是為了這個案子,還是你想給那個孩子報仇?”

柳鵬程說道:“韓大隊,不提什麽報仇的事情,這個案子就是故意傷害,我寫的很清楚了。”

韓東風看了柳鵬程一會兒才說道:“好吧,那我就信你一次,幫你一次。”

說著,韓東風打電話給市局法制科盧科長,知道他在辦公室之後,兩人直接到了盧科長的辦公室。

盧科長今年才三十二歲,吉林大學法學院高材生,有律師資格,是非常有前途的年輕幹部,也是市裏著重培養的後備幹部。吉大法學院,那可是五院四系!國內法律界頂尖的存在!

盧科長很快看了這份文件,然後又看了第二遍,這次他拿出自己的紅色圓珠筆,在文件上寫寫畫畫,修改了很多內容,然後再擡起頭說道:“你的意見沒有問題,我支持!但是事情不能像是你那麽辦,不能把這個東西放在案卷裏往檢察院一送了之,那就成了我們和檢察院打擂台,是不行的。我修改了一下,你看看再弄一份,我們一起去找局長。”

柳鵬程點點頭:“好,我這就改。”說著就從自己背著的電腦包裏掏出筆記本,開機以後找到文件修改起來。

柳鵬程實際上是一邊改一邊看,他的“記憶”雖然經過了司法考試,但那也是自學的野路子。和人家經過頂級法學院四年學習是比不了的。他感覺到經過盧科長的修改之後,這個意見,正規,嚴謹了很多,也更有說服力。

他改過之後,自己又看了一遍,確定沒有錯誤才在自己的電腦包裏掏出一張軟盤,把文件拷到上面,然後把軟盤拿出來,關機。把軟盤遞給盧科長:“麻煩盧科長了。”

盧科長把軟盤插進自己辦公桌的電腦裏,然後打印了出來,笑著說:“我還是第一次看見一個警察背著筆記本電腦的。”

柳鵬程說道:“習慣了,有這個東西方便很多。”

盧科長看文件打完了,自己裝訂上,又把軟盤退出來還給柳鵬程,然後才給朱局長打了電話,簡單說了一下這個事情,掛了電話說道:“朱局長在委裏,讓咱們馬上過去。”

韓東風沒有跟去,他聽最後的結果就可以了,反正柳鵬程已經把案卷做的差不多了。說實話到這個級別的純法律問題,韓東風已經能參與上的不多了。

於是柳鵬程背上筆記本,和盧科長開車離去。

朱局長放下《意見》,說道:“小柳,小盧你們兩個弄出這個東西非常專業,小柳,你給我說說,為什麽這個案件不是虐待案。”

柳鵬程於是又用口語化的語言把自己對案件的看法說了一遍,中間盧科長還做了一些補充。

第一,從動機論。柳鵬程提審劉小梅這一次,劉小梅非常清楚地交代了動機,就是因為自己做了個美夢,她認為是嬌嬌唱歌打斷了她的美夢,進而又想起自己的一切不幸都是由嬌嬌而起,於是就想打嬌嬌一頓出出氣。

不說泄憤是故意傷害罪非常常見的犯罪動機,就說“一頓”這兩個字就和虐待有非常明顯的分別,因為虐待罪是長期的,持續不斷的犯罪行為。

第二,從結果論。嬌嬌的死因是外傷造成的身體器官受傷而導致的急性多器官衰竭。無論是礦務局公安處出具的傷情鑒定,屍檢報告,還是搶救記錄以及嬌嬌在醫院的各項檢查記錄,都指向造成嬌嬌死亡的外傷就是這次毆打造成的。

而長期的虐待導致的嬌嬌身體虛弱,雖然從客觀上加重了傷勢,並且導致嬌嬌無法進行手術治療,但是和嬌嬌的死亡沒有明確的必然的直接的因果關系。

第三,從劉小梅的審訊筆錄,以及林家村村民,和林家村建築隊職工的證詞來看,自從三個月之前劉小梅被拘留,被派出所教育之後,就停止了對小嬌嬌的打罵行為,可以視為犯罪中止。所以這次要了嬌嬌命的毆打,並不是她虐待犯罪的一部分,而是新罪!

朱局長聽了柳鵬程和盧科長的論述,又看了一遍《意見》,緩緩說道:“全國虐童犯罪,尤其是針對女童的犯罪,不是一起,也不是十起八起,都是按照虐待罪提起公訴,進行審判,結果也都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