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2/3頁)

柯學:“他們兩個是校友,不過不是同一屆的。”

[……我真傻,真的。]

[對啊,女生只說他們在大學時在一起了,沒說是哪個人大學時,是我們下意識以為兩個人是同一屆了。]

第三人稱男朋友李志家裏是農村山區的,當地包辦婚姻盛行,很多男的到了年紀就結婚生子外出打工,女方則帶著孩子在家照公婆。

李志作為村裏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大學生,他父母還是很有面子的。

隨著時間流逝,和李志年紀同歲的人他在外面打工賺錢,回家娶妻生子了,李志還在上學,平時不往家裏寄錢還需要問他們要生活費,李志父母心裏雖然有些不舒服,但還可以安慰自己,他們兒子以後是要賺大錢的,現在學習都是為了以後做鋪墊。

但是在看到自己身邊的同齡人都抱了孫子,還有兒媳婦伺候時,李志父母心中不平衡了,明明他們兒子才是村裏最有出息的人,為什麽他們的生活還不如其他人?

於是李志父母便要求李志在村裏結婚,孫子不孫子的他們不在乎,但是必須有一個勤勞能幹的兒媳婦。

至於萬一李志在城裏的對象?先不說他們還只是男女朋友關系,以後不一定結婚,就算是結婚了也可以離婚啊,他們兒子以後是注定要娶大老板女兒的。

屏幕前眾人大為震撼。

[6啊,我以為我男朋友三天不聯系在外面談了個新女朋友就夠速度了,沒想到還有過年不見面就抽空結了婚的。]

[誰說村裏人保守的,他們玩起來簡直是萬花筒啊!]

[前妻實慘。]

***

次日,第三人稱準備和渣男李志分手前,猶豫了下,決定先和李志前妻溝通一下。

畢竟要找李志對質,手裏的信息越多越好,她也想知道,李志能過分到哪種地步。

至於第三人稱為什麽會有李志前妻的聯系方式,第三人稱也覺得很意外,當初她和李志父母見面,得知兩位老人還住在村子裏後,便勸李志把父母接來城裏住,只不過被三個人拒絕了。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資還不足以支撐一家在城裏生活,兩位老人也解釋自己一輩子生活在村裏,暫時不想離開,當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稱結婚後,會過來幫忙照顧孩子。

第三人稱聽罷便決定平時多給兩位老人買些東西,而李志父母網購地址信息上的聯系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時,第三人稱覺得經常拜托對方拿快遞很不好意思,因此給對方寄了不少禮物。現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煩什麽麻煩?

女人看到來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機號時,就知道對方是誰。

接通電話後,不等第三人稱開口,女人便將自己和李志之間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簡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煩了,就和女人見了一面。見面後雙方都對彼此很滿意,就同意了這樁婚事。

女人覺得李志是村子裏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人,未來不說前途無限,肯定比在村子裏好,所以連彩禮都沒要。婚後,女人也像村子裏其他女人一樣,生孩子、帶孩子,在村子裏照顧公公婆婆。

至於離婚,是女人提的,因為她在一次機會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裏還有一個女朋友,而且是畢業就準備結婚的那種。

當時女人懵了,那她算什麽?免費保姆?

女人剛得知這件事的時候,也想過要討回公道,畢竟他們是一個村子的,李志總歸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討回公道後呢,她還要繼續和李志保持婚姻關系嗎?

想明白後,女人幹脆利落提了離婚,只不過要求孩子必須判給自己,而且李志每個月必須按時給撫養費。

雖然李志父母不願意失去這個免費保姆,但李志這個時候已經畢業了,為了不耽誤下段婚姻,兩人很快就離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沒想過要賴掉每個月3000的撫養費,畢竟再怎麽說那兩個孩子也是他的兒子。

第三人稱有些意外:“我們不是情敵關系嗎,你為什麽願意告訴我這些?”

“就當是這麽多年你送禮物給我的報酬吧。”女人淡淡道。

這也是當初女人下定決心離婚的關鍵。

丈夫出門在外,連送給自己的禮物都是別的女生準備的。

而且李志竟然還敢恬不知恥說禮物都是自己精挑細選的,這樣的人就算以後有出息了,也是個白眼狼。

兩個人的見面並沒有想象中的腥風血雨,但這不妨礙她們最終會做出同樣的決定。

***

等第三人稱氣勢洶洶找上門時,李志很慌,他沒想到這件事已經過去了還會被發現,更沒想到第三人稱能通過一個轉賬知道這麽多信息。

他和前妻離婚就是為了和第三人稱結婚,要是最後兩個老婆都沒了,那他不是白費功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