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章 烈士已赴,勇者正在前行(第2/3頁)

於局長笑了一聲。

“你這麽聰明,沒有想法?”

“防火工作,我沒有經驗,實在不敢亂想。”方淮抿了抿嘴。

“那你還敢對防火部門搞這麽大的動作?”於局話鋒有些淩厲了。

方淮卻並未勢弱,堅定道:“局長,我雖然不會幹,但我會看,如今的防火工作制度優越性並不強,反倒讓消防部隊削弱了部隊體制的純潔性,也缺乏完善的監督體制,消防審批權劃出去,恐怕是早晚要走的一步,我針對的不是防火,而是一個有監督漏洞的行政體系,軍隊管理體系和地方行政制度,只能二選一。”

於副局這才釋放出一個溫和的笑容。

這是件天大的事情,他不能容忍沒有詳細了解就貿然行事。

但從小方這個宏觀的角度來想,倒也沒錯,總體來說,弊大於利。

於是,直言教導道:

“你的想法是對的,不過,防火改革,不是一刀切出去丟給別人這麽簡單,要學會自行善後,並且,不能削弱了防火執法權。

防火部門的執法權,主要是兩個部分,火調,建築消防審批。

消防歸於公安,是有道理的。

火調要追究刑事責任,損失50萬元以上的案件要移交刑偵,對於界定事故的相關規定一旦與刑偵部門出現分歧,就可以內部協調,一旦劃歸地方,沒了公安執法權,傳喚權,也沒有拘留權,缺乏對犯罪嫌疑人的管控能力,取證等也要過度依賴刑偵部門,協作弊端就會明顯。

要麽,從法律上進行保障,要麽就要從部門體制上進行保障。

建築審批,則要從專業性角度出發,和住建部門聯合,倒是有根有據,是可行的。”

方淮恍然。

“您說得對,要從兩方面思考,而且,火調和建築審批,消防監督兩個職責確實不該在一起。

火災事故的發生往往與建築審批、防火監督不到位多多少少有一定的關系,而火災事故發生後仍然由同一個機構進行火災調查,相當於自己調查自己,調查結果很難做到客觀公正。”

於副局又笑了一聲。

這個小子,挑自己的刺倒是把好手。

但,於副局開了一個頭,方淮的思考仍然未停。

“那……局長,您剛才說聯合……您的意思是,把相關部門機構外派?”

於副局這才笑著點頭。

看來還是有悟性。

“嗯,防火部門暫時無法向地方增編,也無法向內部縮編,就只剩下了一條路,外派主要業務部門,與最合適的部門聯署辦公。

理論上仍由支隊防火處宏觀指導,實際操作中,利用機會促進防火兩大主要業務與地方的緊密聯系。

也只有地方政府和地方總隊同時支持,才有這個條件。

這是令許多人羨慕的條件啊。

這些想法,不止是你一個人有過,我辦公室有兩份文件,明天我會讓人傳真給你看看,積存了有幾年了,是我之前任職的河南總隊幹部寫的,想得很細,可惜,他們沒有這個條件。”

“哦……好的,謝謝局長!”

方淮總算知道於副局為啥對這個問題有些胸有成竹,人家早就有老部下有此想法了,並且做過相關的文件交給他,而且於副局能把一份文件積存幾年,還能從地方總隊帶到局裏的辦公室來,說明至少是很感興趣的,應該也思考過。

看來,分割業務,也不是他一個人的想法嘛,只是許多人都因為謹慎,不再提了。

“小方,從上到巨大的資金,政策支持,獨具的地方優勢,深圳的前車之鑒,你擁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可不要沾沾自喜,你的壓力,應該更大,試想,如果你都失敗了,那你的思想,你所做的事情,都將會成為後來淌路者的巨大阻力。

有個案例,我想你聽說過,上海交大,漢芯,雖然性質不同,但結果可能是一樣。”

方淮聞言,站定,立正,敬禮。

“是,局長!披荊斬棘,一定不負所望!但我也相信,凡一切涉及國家重大利益之事,無論消防還是芯片,都不會因一兩件事停止進步,國家定當興盛,吾輩事業,定當興盛!”

於局長哈哈大笑,拍了拍方淮的肩膀:

“好小子!走,陪我跑跑步!”

說完,步伐邁開,往前跑去。

方淮愣了一下。

小老頭跑得還挺快。

自己說“吾輩事業定當興盛”,是不是激發這老頭的勝負欲了?

嗨,人家十幾年後都沒退休呢!說什麽吾輩?話說早了!

方淮想著,趕緊邁著充滿人情的步伐緊跟在於副局身後,令全國消防聞風喪膽的大比武冠軍,竟然怎麽也超不過去,還擡著手氣喘道:

“局長,剛吃完飯,您跑得也太快了,等等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