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回 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第3/5頁)

難道是楊貴妃自己選擇在佛室自殺的嗎?

從字面上看不像,“詔,遂縊死於佛室”,也就是一下詔,楊貴妃就死了。形勢所迫,大概楊貴妃根本沒得選擇。事實上關鍵正在形勢所迫上,可見李隆基那個男人在形勢面前露出了政客的本業面目,當機立斷,管楊貴妃正在哪兒,先殺了再說,大概楊貴妃正好在佛室,所以也就賜死於佛室了。

另外,民間大多傳說是楊貴妃自縊於佛室的,但我們從《舊唐書》裏並沒有明確讀到楊貴妃是自縊的。《舊唐書》所說的“詔遂縊死於佛室”,從字面上看倒是讓人勒死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要是自殺的,那麽這句話就應該說成是“詔遂自縊於佛室”。原句中的“詔”與“縊”兩個行為動詞的主語,也就是執行這兩個動作的人,明顯有著一定程度的連貫性。

當然,不管最後是自縊,還是讓人給勒死的,其實差別都已不大。因為這時候,那個風流皇帝露出的已不是一個丈夫的溫情面目,而是一個政客的猙獰面目,雖然是偶爾露崢嶸,但這就是這個男人的本質。面對這樣一個為了自身的處境,匆忙殺害自己的男人,試想一個女人又該怎樣去愛他呢?所以我想,楊玉環臨死前的那一刻,心中一定有無限的悲涼。

似乎現在我們可以下一個結論了,也就是唐明皇與楊貴妃之間根本就是權力與色相的遊戲,他們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麽所謂的愛情。但如果是這樣,為什麽從白居易的《長恨歌》開始,到白樸的元雜劇《梧桐雨》,到洪升的《長生殿》,都把李楊愛情描繪得那麽真情動人、甚至是美輪美奐呢?

這個問題可以這麽回答,是白居易首先誤導了後人。或者說是白居易的《長恨歌》誤導了後人。

這就要弄清楚,白居易的《長恨歌》是實寫李楊愛情,還是虛寫,抑或是一種純粹的藝術加工與創作?

答案首先肯定不是實寫,最簡單的一個證據就是《長恨歌》裏最有名的那幾句結尾,“七月七日長生殿,夜半無人私語時。在天願為雙飛鳥,在地願為連理枝。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這段話是在篇尾回憶,李、楊二人每年七月到華清宮,這一年的七月七日,在華清宮的長生殿,兩個人海誓山盟,後來卻不能善終,所以“此恨綿綿無絕期”,《長恨歌》的名字也據此而來。但是據陳寅恪等人考證,這事壓根兒就不可能存在。據《舊唐書》記載,李、楊每年十月才去華清宮,只在冬季和初春住在那裏,為的是“泡溫泉”,而不是避暑,所以白居易詩裏也說:“春寒賜浴華清池,溫泉水滑洗凝脂。”所以看來包含七月七日的長生殿盟誓以及長恨歌中的許多事情,有可能都是白居易的杜撰而已。

事實上,據白居易的朋友陳鴻後來回憶說,他與白居易、王質夫三人於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十月到仙遊寺遊玩,偶然間談到了唐明皇與楊貴妃的這段悲劇故事,大家都很感嘆。於是王質夫就請白居易寫一首長詩,請陳鴻寫一篇文,二者相輔相承,以傳後世。所以白居易寫的叫《長恨歌》,它是一首詩;而陳鴻寫的叫《長恨傳》,它是一篇文。這樣我們就可以理解了,他們倆都不是在寫史,純粹是一種文人的藝術創作而已。

那麽,回到詩的內容來看,白居易又不是玄宗朝人,又不需要拍皇上的馬屁,幹嘛要美化李楊愛情呢?這裏的答案恐怕與白居易自己的人生經歷有關。

白居易寫《長恨歌》的時候正好35歲,而他是36歲結婚的。也就是說他是在他結婚前一年寫的這首《長恨歌》。

很多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麽白居易到36歲才結婚呢?即使是在現代,這也絕對算是大齡青年了!說實話,說大齡青年都實在有些勉強!況且在唐代,那可是一個早婚早育的社會呀。

答案是白居易傷心得不肯結婚。白居易年青的時候在徐州符離曾有過一個情投意合的姑娘,由於姑娘的家庭地位不高,社會上等級門第觀念的阻隔,使他們終究沒能有情人成為眷屬,這給白居易帶來了巨大的痛苦。直到詩人後來離開符離與這位女友永別後,還一直眷戀著她。白居易的《潛別離》詩裏說:“不得哭,潛別離;不得語, 暗相思,兩心之外無人知。”又說“惟有潛離與暗別,彼此甘心無後期!”說的就是自己的這種心態。白居易飽嘗了相思的苦痛,渴望著真摯的、永不分離的愛情。因此,在創作《長恨歌》的過程中,他很自然地融注了自己的思想感情,對這些“希代之事”進行了加工潤色,並按照自己的愛情理想塑造了李楊形象。也就是說白居易在對李楊綿綿不絕的刻骨相思的刻畫中,傾注了自己的願望與苦痛;他描繪李楊愛情忠貞不渝的品質,就是為了把這段愛情升華到理想的高度,使之符合於自己的觀念。所以寫《長恨歌》的時候,白居易也是“我以我血薦軒轅”的,所以《長恨歌》才那麽成功,那麽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