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文紹(第9/13頁)

法:總統先生,關於北越人我們就談到這裏吧。我覺得現在應該談談越共遊擊隊以及您和基辛格之間的另一個分歧點。

阮:很好。我認為美國人在10月份接受的政治方案是不可信的方案,北越人企圖通過它強加給我們一個聯合政府。我認為不管這個方案以什麽面目出現,我們永遠不應該予以接受。因為我不強加給河內任何政府,也不願意河內強加給西貢什麽東西。北越的憲法規定,越南只有一個,從老街到金甌,不可分割。南越的憲法也同樣規定:越南從金甌到老街,只有一個,等等。但現實依然是:在同一民族中存在兩個國家,北越國和南越國。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政府、自己的國會和自己的憲法。因此每個國家都應該在不受另一國幹涉的前提下決定自己的政治前途。就像德國一樣,就像朝鮮一樣。我說清楚了嗎?我說的是兩個國家,兩個國家,兩個國家,就像朝鮮,就像德國一樣,有待於統一的兩個國家。這種統一何時實現,唯有上帝知道。依我個人之見,我排除在20年之內實現統一的可能性。為此我總是要求北越和南越同時被接納為聯合國會員……

法:總統先生,但是還存在著越共遊擊隊,他們是南越人,應該參加到南越的政治生活中去。

阮:是的,但應該在沒有北越幹涉的情況下參加。這麽說吧:讓我們和南越的共產黨人來決定南越的政治前途。我接受同民族解放陣線談判,我接受同他們一起組織選舉,我接受他們作為未來的政黨。但這是南越的政治事務,不是北越的政治事務!我不要河內強加的東西,我要同民族解放陣線自由地談判!但如果北越人打扮成越共遊擊隊留在這裏的話,我怎麽能這樣做呢?小姐,解放陣線也不可能自由地同我談判,因為他們身後有大炮武裝起來的30萬北越人!我再重復一遍:請讓我們和越共遊擊隊單獨談判。我們能更好更快地相互理解,我們都是南越人,我知道打了20年仗的越共遊擊隊員們大部分不想侵犯南越!他們是南越人,怎麽能侵犯南越呢?我知道他們只是想參加到國家的政治生活中來……

法:總統先生,您從未做過同他們進行對話的嘗試?

阮:北越人在這裏,我怎麽能做這種嘗試呢?這就是我要繼續向不明白這個道理的美國人反復指出的事情!假設我願意會晤阮氏萍[8]女士——這也是可以使我感到高興的事,但我怎麽做呢?她又怎麽做呢?阮氏萍女士不能自由地同我交談,她的代言人是北越人!小姐,我告訴您吧,只有當北越人離開時,越共遊擊隊才能自由地前來同我交談。他們一定會來的,因為我將向他們發出邀請,因為他們將不再受到別人的控制。小姐,事實是……兩三年前,這裏出現了一種現象,稱之為“離隊運動”。離隊大致意味著越共遊擊隊員開小差。好吧,到了某一時期,離隊者的數字很高:約20萬人。這使北越人感到無比擔心,顯而易見,任憑離隊現象繼續發展下去,民族解放陣線也就不復存在。為此,北越人幹了什麽呢?他們散居到村莊中和越共遊擊隊中,以取代越共遊擊隊或阻止他們開小差。還有……但是您不知道我同基辛格博士的第二個分歧是由第一個分歧引起的?您不知道主要的問題仍然是30萬北越人的存在嗎?

法:總統先生,我知道。但是當您立即拒絕組建聯合政府的建議時,您走得過分遠了點。如果您準備接受越共遊擊隊參與南越的政治,那麽為什麽拒絕聯合政府的想法?

阮:因為到目前為止,我所說的這些絕不意味著聯合政府,而純粹是意味著越共遊擊隊參加選舉!因為我所拒絕的東西是他人要求建立聯合政府的奢望!政府是選舉的結果,對不對?那麽即使有朝一日在西貢出現一個完全由共產黨人控制的政府,那麽它也應該是選舉的結果。對不對?不是一個預先建立起來的政府,不是一個由河內強加的政府。究竟我要求什麽呢?用三個月的時間同民族解放陣線討論,再用三個月的時間同民族解放陣線謀求協議和組織選舉,最後是一人一票的選舉。夠了!人們想從我這裏要求什麽呢?除了這些還能要求什麽?我代表著一個合法政府,準備作出讓步,同那些想非法取代我的人討論,同意他們參加選舉……天哪!我甚至可以接受他們在選舉中的勝利,如果他們能取得勝利的話。誠然,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我敢打賭,如果他們能取勝,我就砍下自己的腦袋……不,不,小姐,在居民中,他們的人只占很小的比例,總數約為十萬人,或在五萬人到十萬人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