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太祖、太宗(中)(第6/10頁)

此"蘇泰太後"即額哲之母,《蒙古源流》稱之為"蘇台太後"。而囊囊太後為"多羅大福金",滿語"多羅"譯成漢文為"理",此"理"字有多種解釋,在此作"正式"之意。滿蒙部落酋長多妻,輒稱之為"福金",即漢語"夫人";而稱"多羅大福金",表示林丹汗生前經過儀式正式迎娶的妻子,縱非元配,亦為繼配,所以太宗謂之"有名"。但既為元配或繼配,年齡與林丹汗相差不遠,老醜而又無貲,故代善不欲。而蘇泰太後則太宗以濟爾哈朗愛妻已亡,早以蘇泰太後相許,他說:

"先既許弟(按:濟爾哈朗為太宗堂弟),後復與兄,是無信也。朕言既出,豈有更易之理?此福金可娶之。"往諭數次,代善不從。時阿巴泰貝勒(等)聞之,奏上言:"此福金因無財畜,故大貝勒不娶。臣等若早聞許大貝勒之說,亦必勸止。此人乃察哈爾汗多羅大福金,皇上宜自納之,不可與他人也。"

按:所奏之言,文義稍有未協。意謂代善不欲娶囊囊太後,不妨聽之;如早聞太宗有此意,亦必勸阻。此下有一段沒有說出來,而太宗自能意會:囊囊太後雖老醜而無財畜,但她的名號在察哈爾有相當的號召力,如有異心,可利用為工具。因勸"皇上宜自納之,不可與他人",即為防微杜漸,預遏亂源之計。

於此,我又別有看法:代善之不欲娶囊囊太後,既非嫌其無財富,亦非嫌其老醜,只是避嫌疑、表心跡,小心謹慎而已。只看他推辭的理由,只因"無財帛牲畜,吾何能養之",便知是托詞。以後,代善娶了林丹汗的妹妹泰松公主;而察哈爾的三太後——伯奇、俄爾哲圖、蘇泰,由豪格、阿巴泰、濟爾哈朗分娶。元璽即由蘇泰太後帶來,為額哲換得一個親王的封號。

察哈爾既平,朝鮮則於天聰元年,曾為二貝勒阿敏所敗,訂盟約為兄弟,力所能制,亦無後顧之憂,而又適得元璽,遂有中原之志。天聰十年(崇禎九年)四月朔,祭告天地,受寬溫仁聖皇帝尊號,建國號大清,改元崇德,即以天聰十年為崇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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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即帝位,當然要獲得鄰國的承認,遣使征聘於朝鮮,朝鮮國王李倧不肯推戴。按:朝鮮之於明朝,始終不貳,至清初猶然;此中有個特殊的原因:明成祖生母碽氏,籍隸三韓,所以他是朝鮮的外甥。李朝各王,向來事明猶父;而明朝之於朝鮮,保護亦不遺余力。由於有此深厚淵源,所以不願事清,因而引起戰爭,《清鑒綱目》崇德元年十一月:

(太宗)親率大軍,再伐朝鮮,渡漢江,克其都城。(朝鮮王李)倧奔南漢山城,告急於明。明舟師出海,守風不敢渡;而太宗圍南漢山城急,破朝鮮諸道援兵,獲倧妻子於江華島。倧懼,始遣使乞降,棄兵械、服朝服、獻明室所給封冊,而躬自來朝。太宗見之於漢江東岸之三田渡,自是朝鮮世為臣仆者二百四十余年。朝鮮既服,皮島勢孤,太宗遣兵與朝鮮夾攻取之。

其時明朝方苦於流寇,自顧不暇,實在無力庇護藩屬;而朝鮮總以為天朝大國,不管滿洲,還是流寇,無非跳梁小醜,只要出兵,無不克取,寄望甚深,因而態度強硬。及至登萊總兵陳洪範出師阻風,清朝又大破其諸道援兵,李倧方知明不可恃,投降得頗為徹底。太宗先虜了李王及其大臣的家屬多人;和約既成,仍留朝鮮兩王子為質子。至於征朝鮮得濟,則由於孔有德之降清,為袁崇煥操切從事殺毛文龍的後遺症之一。

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吳三桂為清朝所封的四異姓王。順治九年,孔有德歿於桂林,有一子為桂王部將李定國所殺,嗣絕、爵除,是故康熙年間,止稱"三藩"。

孔、耿皆為毛文龍部下。袁崇煥殺毛文龍,以陳繼盛代領部眾,孔有德認為不足與共事,偕耿仲明渡海至山東,為登州巡撫孫元化用為參將。大淩河之役,孔有德奉命率騎兵八百赴援,途中乏食,紀律無法維持,而孔有德猶以軍法從事,軍心更為不穩。行至德州以北的吳橋,為部下劫持,終於造反,於是回軍自西而東,一路大肆擄掠,王師變成土匪。到得登州,約耿仲明為內應,破城得三千余人,都是他的遼東同鄉。登州對岸的旅順,以及旅順口外的廣陸島,駐有副將兩員,亦舉兵反明,山東半島與遼東半島的兩支叛軍合流,聲勢甚壯,孔有德自稱"都元帥",登壇拜將,耿仲明等四人皆為"總兵",四出攻掠。明朝調動保定、天津、昌平三鎮兵會剿,歷時一年,勞而無功。

因此,兵部定以遼制遼之策,將祖大壽在寧遠的部隊調進關,以祖大壽的一弟一姐夫:祖大弼、吳襄兩總兵率領,包圍登州。孔有德看看守不住了,決定投清,一面派人聯絡,一面調集戰艦突圍,過旅順口為總兵黃龍所襲,至鴨綠江又為朝鮮兵所攻。與孔、耿同時起事者共六人:四"總兵",一"副帥"、一"副將"為父子,亦為創議造反之人,經此三番接擊,不是陣亡,就是被擒。其中是否有借刀殺人的情事不可知,不過只有孔有德、耿仲明未死,達成了投清的目的,說是巧合,亦未免太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