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統治的表現:政策和工作(第3/14頁)

1946年,湖南的很多地方都報告了饑荒,湘中和湘南災情最為嚴重。湘中和湘南地區前一年遭受了幹旱,但幹旱只是原因之一。其他原因包括:1944年和1945年日軍的征糧;日本投降後政府部隊的征糧;在日本投降日之後湖北省糧食短缺推高了糧食價格,湖北的買家向湖南購糧;強迫出售160萬擔大米作為軍用;戰後當地機關擴大規模,需要當地經濟資助。但是人們還有其他的冤情:軍隊從農民那裏征收軍糧,卻拒絕照價付款。在湖南省境內行軍的部隊購買糧食不僅為了自用,而且還供在別的地方出售,這樣一來,使得湖南在糧食短缺的情況下,還占用了至關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交通工具本來已經被第二章所描述的湖南汽車接收醜聞所擾亂。最後,從日本投降以來就變得明顯的湖南糧食短缺問題,被忙於各種接收事務的國民黨官員所忽視。[48]

中央政府撤銷了從湖南新征收200萬擔大米的命令,另外警方努力阻止軍隊未經批準運送食物,這些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當地的怨聲。然而這些舉動的積極效應不久就被傳得沸沸揚揚的新聞——救濟方案中出現腐敗——所抵消。救濟物資包括從江西運來的應急大米,由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發放的貸款以及美國分發的免費面粉和衣物。負責分發面粉的官員經常將面粉轉賣。在祁陽,他們將面粉賣給餐館和面粉店。在醴陵縣,一位救濟工人在公開市場上賣掉了70袋面粉。在衡山,保甲長囤積了大量的面粉。在永安自治市,保甲長對人們應得的配額收取每斤50法幣的費用。甚至有這樣的案例:官員用中國面粉將美國救濟面粉調包,後者的出售更有利可圖。

至於應急貸款,負責人似乎更青睞他們的親朋好友。這些官員還向一般百姓收取高昂的利率而不顧禁止私自調高利率的法令。在衡陽,當地政府收到3000萬法幣的建築貸款,這其中有1000萬給了承包商,2000萬失蹤了。救濟物資並沒有用來幫助窮人,而是被富人、有影響的人、鄉幹部和保長壟斷了。[49]

同樣是在1946年,以上以及很多其他形式的貪汙被《觀察》甘肅蘭州的通訊記者形諸筆端。甘肅省很多地區在前一年遭受了旱災。官員們借此機會從中牟利:宣稱需要一定數額的救濟基金(而實際並不需要這麽多金額),並將該基金高利率貸給農民。以上案例發生在隴西縣和渭源縣。另一起事件涉及敲詐公共建設工程的勞動者。勞動者從臨近的幾個鄉征來,修繕一段公路,以三天為一個單位輪班。說好每人工錢為法幣3000元。等到發錢的時候,一名縣幹部對勞動者們說,他們能領取3000元,而當地國民黨委員會成員和縣政府的各部門的領導卻拿不到一分錢。於是他要求每個人繳還1000元給黨和政府官員,結果每個人都照做了。

在通渭縣,縣政府領導取出1000萬法幣的公共貸款,攜款消失得無影無蹤。一部分這樣的潛逃官員住在蘭州,這一度是眾所周知的,卻沒有人去調查。偶爾,一些村民集合在一起,進城想跟犯事者清算,但是總會有一個特殊的委員會緊急成立以維護官員們。當地老百姓於是知道了老話“官官相護”所言非虛,知道了所謂的民意無足輕重。他們還懂得了為什麽縣長的工資這麽微薄卻還有這麽多人要費力成為縣長。

然而,甘肅的農民至少有一次讓官員感覺到了他們的存在,雖然最後沒有改變什麽。他們的抗議發生在1943年。一開始,這被認為是一場匪亂,但是不久,政府不得不承認是一場民變。它開始於三個縣——臨洮、康樂、洮沙,隨後擴展到榆中、定西、渭源和會寧。混亂變得如此嚴重,連蘭州也岌岌可危。據說反叛者的行動和口號(其中一條是“反抗饑餓的自由”)自有他們的道理。他們殺死保長、甲長和鄉長,然後轉而攻擊縣長、其他官員和到該地開采資源的外地人。但是叛亂最終被鎮壓,接下去的是一貫的處決和懲罰。除了殺掉了幾個官員,一切又變得和以往一樣了。一些官員甚至在叛亂中又撈了一把。當地老百姓害怕自己被牽涉到叛亂中,為了不被指控,對上頭又不免打點一番。[50]

相似的農民叛亂的故事也發生在1946年上半年的浙北。共產黨和非共產黨的遊擊隊在抗日戰爭期間活躍在這一區域。反叛的農民將矛頭指向串通日軍的鄉、保和甲官吏,他們這回采取的行為模式與共產黨在一些區域采用的做法相似。然而,叛亂依舊帶有傳統農民起義所有的特點,所以看上去似乎是老百姓被逼到承受極限之外的自發反應。[51]根本問題是農村的貧困在那一年惡化:許多村莊都接近饑荒狀態;為了供養返回執政的國民黨,對大米、食物、錢和勞動力的征收也變本加厲起來。農民們抱怨:中國政府壓在他們身上的重負和日軍占領時他們所承受的負擔沒什麽差別。[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