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俠的幫手(第5/7頁)

“版權標記。”

“沒錯,所以這襯衫是合法貨品啰。咱們還有這種玩意兒嗎?這個不是,那也不是。等等,這兒一件。這兒又一件。老天,不可思議。還有別的嗎?我沒瞧見別的,你呢?”

我們翻翻找找,沒再看到印著版權標記的襯衫。

“三件,”他說,“嗯,也還好。挺小的量。”他把三件 T 恤揉成一團,丟回那堆貨品上頭。“你想拿一件嗎?這是合法的,你可以穿在身上,不用擔心被沒收。”

“不必了。”

“你有小孩吧?拿回去給孩子穿嘛。”

“一個在上大學,一個當兵。他們應該沒興趣。”

“也許吧。”他從桌子後頭走出來,“呃,今天還蠻順的,對吧?咱們配合得不錯,發揮團隊力量。”

“大概吧。”

“怎麽啦,馬修?”

“也沒什麽,真的。不過我想明天我還是算了。”

“算了?怎麽回事?”

“呃,首先呢,是因為我得去看牙醫。”

“噢,是嗎?幾點?”

“九點一刻。”

“能花多久時間?半個鐘頭,頂多一個小時吧?十點半到這兒跟我們碰頭也沒關系。客戶不用知道咱們幾點上路。”

“倒也不只是因為要看牙,華利。”

“噢?”

“我不太想做這種事了。”

“什麽事?保護版權和商標嗎?”

“哎。”

“怎麽?閣下覺得有失身份?沒辦法施展你神探的才能?”

“不是啦。”

“其實這種回收營生不壞啊,我覺得。短短一天就賺一百美金,十點到四點,午休一個半鐘頭,午餐又免費。老兄你午餐吃得不多也不喝酒,不過還是劃得來啊。午飯就當十塊好了,算一算等於,呃,四個半鐘頭就有一百一的進賬吧?”他往桌上的計算器敲敲數字。“一個小時賺進二十四點四四美金,工資不壞。如果想撈更多銀子的話,我看就只有拿上竊匪的工具或者律師的執照了。”

“回收其實蠻好,華利。”

“問題出在哪呢到底?”

我搖搖頭。“我就是狠不下心,”我說,“那夥人連英文都不會說,我們卻要找麻煩,查扣他們的東西,就是因為我們比他們強悍,而他們拿我們沒轍。”

“他們可以停賣違禁品啊,那就沒事啦。”

“怎麽停?他們連什麽是違禁品都搞不清。”

“所以啰,我們這就派上用場啦。我們是在教育他們。沒人教的話,他們怎麽學得會?”

我早先已經扯松了領帶,這會兒幹脆整條解下,折好了放進口袋。

他說:“這家公司買下版權,自然有權管控誰能使用這版權。那家公司簽了認證合約買下制造權,自然有權決定誰能生產。”

“這我沒意見。”

“那問題出在哪裏?”

“他們連英文都不會講。”我說。

他直挺挺地站起來。“請問是誰要他們來這兒的?”他想知道,“媽的誰請他們來了?城中區走沒幾步就要撞上一個塞內加爾來的超級售貨員。他們從達喀爾搭非航一窩蜂擠進來,三兩下就在聞名全球的第五大道做起露天生意來。他們不付租金不繳稅,他們只是往水泥地上攤條毯子,然後就美元滾滾來。”

“他們看起來沒賺多少錢。”

“應該混得還不錯吧。一條圍巾買價兩塊賣價十塊,利潤甚佳。他們住在布萊恩那樣的旅館,沙丁魚般地擠在一起,一個房間六七八個人,輪流睡覺用電飯鍋煮菜。如此這般搞三兩個月後又回到該死的達喀爾。他們把錢一撒,花個幾分鐘制造下一個小孩,然後又插著翅膀飛回肯尼迪機場讓一切再來一遍。你說我們需要這種狗屁事嗎?咱們自家不是已經有數不清的黑鬼餓肚皮了嗎,還需要用飛機載更多的來嗎?”

我翻看他桌上那堆貨品,挑了個上頭印有小醜的遮陽帽。搞不懂怎麽有人想買這玩意。我開口道:“你說總額加起來有多少?咱們查扣下來的東西。幾百塊吧?”

“老天在上,我不知道。一件 T 恤算十塊好了,咱們有幾件呢,三十還是四十件?再加上運動衫,還有其他東西,我賭總共將近一千吧。怎麽?”

“我只是在想。你付我們一人一百,外加午餐的錢不管多少。”

“午餐是八十外加小費。你的重點是?”

“請問你跟客戶以人頭計費是怎麽算,我們一人一小時五十沒錯吧?”

“我還沒在跟誰計什麽費呢,我才邁進那道門拜托。不過沒錯,費用是這麽多。”

“時間呢,一天算工作八小時嗎?”

“七個鐘頭。午餐的時間不算。”

按七小時算感覺還蠻多的,因為我們總共只做了四個半鐘頭。我說:“七乘五十再乘以四,所以我們四個你跟他收多少?一千四吧?再加上你自己投入的時間,當然,而你本人收的費用肯定比一般價碼高。一小時一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