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第一道曙光

所有這一切都是久遠以前的事了。

阿比·畢姆當時住在葛蘭西官邸,而且連他自己好像都不敢相信阿比·畢姆居然真的當上了紐約市市長。阿裏正處於事業巔峰,而尼克隊的布萊德裏和迪柏謝則都還有一年左右的合約要履行。那時我還沒開始戒酒,當然——喝酒當時對我來說正處於僅有好處沒有壞處的蜜月期。

我已經離開我的妻子小孩,我賽奧西特的家,以及紐約市警局。我住在西五十七街的旅館,一如現在,而且大半的飲酒活動都在附近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進行。比利是晚間的酒保。一名叫丹尼斯的菲律賓男孩幾乎天天都站在吧台後頭。

而湯米·蒂拉瑞則是其中一名常客。

他塊頭挺大,約莫六英尺二,胸膛厚實,肚腩也挺飽滿。他很少穿西裝露面,不過一定會穿上外套打上領帶,通常是海軍藍或者酒紅色的運動外套搭配灰色法蘭絨長褲,天暖時配的則是白色休閑褲。他聲音洪亮,從圓滾滾的胸膛轟隆出來;刮得幹幹凈凈的臉龐上,噘起的嘴巴透出一抹天真,眼眶周圍的肌肉寫著世故。他約莫四十八九歲,喝起頂級的蘇格蘭威士忌來毫不節制。我記得是皇家芝華士,不過也許是黑牌尊尼獲加也不一定。不管酒名叫什麽,他的臉已經顯出證據:顴骨留下一片片永久的潮紅,鼻梁橫過一條條碎裂的微血管。

我們是酒友。每回撞見時雖然不一定講話,至少我們一定會點個頭擺個手承認對方的存在。他會講一籮筐的方言笑話,而且講的還不只是普通的好,而我也會呵呵大笑表示我聽懂了。偶爾心情好時我會追憶起警界生涯,而當我的故事好笑的時候,他笑得也絕對不比別人少。

有時他是單獨露臉,有時則有男性友人作陪。約莫三分之一的時間,他身邊都伴隨著一名叫作凱若琳的金發女郎,身材嬌小曲線玲瓏。“來自加羅林的凱若琳”是他偶爾引介她時的介紹詞,而她講話也的確帶著些微南方口音——不勝酒力之時,聽來更濃。

然後某天早上,我買來《紐約日報》,讀到一則新聞說布魯克林灣脊區殖民路的一家民宅遭人搶劫。搶匪拿刀戳死當時在家的唯一一人,瑪格麗特·蒂拉瑞。她的丈夫湯米·蒂拉瑞是業務員,當時並不在家。

我一直不知道湯米是業務員,或者他已經成家。他的無名指的確戴了個金戒指,不過顯而易見他的對象並不是加羅林來的凱若琳,而這會兒看來他已成了鰥夫。模糊間我為他感到遺憾,模糊間我為我從沒聽過的那個妻子感到遺憾,不過一切僅此而已。那時我喝的酒夠多,任何情緒都不至於造成太大沖擊。

然後,兩三個晚上之後,我走進阿姆斯特朗,一眼便看到了凱若琳。看來不像是在等他,或者等任何人,感覺上也不像是才剛閑蕩進來。她獨自一人坐在吧台椅上,捧著酒杯在喝某種暗色液體。

我找了個離她幾張椅子的地方坐下來,點了兩杯雙份波本,喝了一杯,然後把另一杯倒進比利幫我端來的黑咖啡。我正啜著咖啡時,一個帶著皮德蒙高原柔美口音的聲音在說:“我忘了你的名字。”

我擡起頭來。

“我們應該見過,”她說,“不過我想不起你的名字了。”

“馬修。”我說,“你講得沒錯,湯米引介過我們。你是凱若琳。”

“凱若琳·曲珊。你見到他沒?”

“湯米嗎?事發過後還沒見到。”

“我也沒有。你們——全都去了葬禮嗎?”

“沒有。什麽時候舉行的?”

“今天下午。我也沒去——那裏。你為何不坐到我旁邊呢,免得我講那麽大聲。拜托?”

她在喝一種甜甜的杏仁酒,外加冰塊。嘗起來像甜點,不過力道不亞於威士忌。

“他叫我不要去,”她說,“葬禮。他說這是對死者的尊重。”她擎起酒杯瞪進裏頭。我從來搞不懂大家是打算在裏邊看到什麽,雖然這種動作我也曾做過不知多少次。

“尊重,”她說,“天知道他知道什麽叫尊重?我還不就是一大夥同事裏的一個麽。我們都在唐納希公司上班。大家看我們還不就是朋友嗎?而且我們的確也一直只是朋友,你知道。”

“你說了算。”

“噢,老天,”她說,“我倒也不是說我沒跟他搞過,看在老天份上。我的意思是,我們只不過是混在一起玩鬧享樂而已。他結婚了,而且每天晚上都回家找媽媽,我也無所謂。因為但凡腦袋正常的人,都不會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裏看到湯米·蒂拉瑞對吧①?該死的,我這是在灑酒還是在喝酒啊?”

我們都同意,她的飲酒速度稍嫌快了點。紐約盡是這種甜酒垃圾。她聲稱,跟她從小喝到大的波本實在不能相提並論。波本是她貼心的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