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公審(第2/3頁)

這是直言張知縣是小人。

“判柳氏與李氏婚姻無效,判李氏宮刑,一半家產補償柳氏。”謝重錦連“和離”二字都不曾說。離什麽離,這兩人成親本就荒謬毫無道理。

“是,是……”張知縣擦了擦額頭上的冷汗。

說起和離,謝重錦又看到一例卷宗,聲音越說越冷:“熹朝二年九月,孫氏報官,稱常年受其夫毆打,不堪忍受,請求和離,判不離。翌日,孫氏家人報官,孫氏被其夫打死,判打其夫二十大板,遂結案——”

謝重錦狠狠一擲,厚重的卷宗帶著幾分力道,直接砸在張知縣臉上,砸得張知縣額頭鮮血如注,痛極了也不敢說話。

圍觀百姓也齊齊後退一步,被聖上淩厲的氣勢嚇得大氣不敢喘。

但心中都在暗暗叫好。

就該這麽辦,早該這麽辦了。看張知縣被砸,他們真是普天同慶。

“不該成親的亂點鴛鴦譜,該判和離的倒不判。一條人命只值二十大板?這又是哪條朕聞所未聞的律例?”

張知縣慌亂道:“陛下,不是臣要這麽判的!是,是他!是他讓臣這麽判的!他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爭吵一時失手,罪不至死,才,才只打了二十大板……”他指向跪在一旁的師爺。

師爺身子一抖。這案子還是他結的,那孫氏的夫君給他塞了幾兩銀子,他就把這故意殺人變成過失殺人,再用家事搪塞過去,讓那人幾乎是無罪釋放。

那人後來又娶了新妻,死性不改,照舊日日打妻子,妻子苦不堪言,聽說前任妻子就是因為報官才被殺後,連提出和離都不敢。

“因家事便從輕發落是何道理?成了家,命便輕賤了?”陸雪朝道,“長黎沒這樣的規矩。”

“殺人償命。”謝重錦冷聲,“即刻去捉拿。”

他冷著臉翻看下一個卷宗。

“熹朝三年正月,吳某落水,現場另有周某,王某路過報官,判周某死罪,秋後問斬……”

謝重錦凝眉,要越過這個翻下一個卷宗。

這事光看幾行字不知原委,當下沒有其他證據,暫時無法審判,需等到仔細調查後才能下決斷。他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一個壞人。

人群裏忽有一人站出來:“絕不是大周殺的人!大周為人熱心,平日總幫我們鄰裏做事,他和那人無冤無仇,怎麽可能是他殺的人呢!分明是他救人才對!”

“是啊,之前我孩子半夜發熱,我照顧孩子離不開身,是他冒雨夜裏把大夫請來的。”

“上回我老父在山上摔倒,也是大周把他背下山……”

越來越多的人站出來為大周說話,證明他的人品。

大周平日為人仗義熱心,人緣很好,當初被判死罪時就有一群人為他求情,可張知縣一意孤行。

今日陛下審案,百姓原是礙於皇族威嚴不敢多言,但看陛下判了幾樁案,俱是明理公道,敬畏之外就多出幾分信服,也敢在禦前暢所欲言了。

謝重錦聽罷,問張知縣:“你說他殺人,除了當時現場只有他外,可還有其他證據?”

在現場除了殺人,還可能是救人。沒有充分證據,本就該疑罪從無,無罪釋放的。

張知縣:“……”

那自然是沒有的。

謝重錦寒聲道:“沒有證據,你怎麽敢斷一個人的命?”

“周某可還在牢裏?”

衙役答:“回陛下,還在。”

說要秋後問斬,如今還是夏,大周自然還在牢裏關押著。中間這麽長段時間,都是等著上報刑部獲得批準的。

“帶上來。”

“是。”

不一會兒,一個身著囚服,模樣周正的年輕人就被帶了上來。他還以為自己是被拖出來處斬的,已經做好大罵狗官後慷慨赴死的準備,誰知道了堂上,竟見張知縣跪著,堂上是兩個……

兩個神仙般的人物。

大周一時愣了。

衙役喝道:“陛下皇後殿下在前,還不下跪!”

大周:“……???”

坐半年牢,出來見到陛下皇後,他是坐瘋了嗎?

陸雪朝盯著他,問:“半年前,可是你殺的人?”

他問得很直白。陸雪朝本就極擅察言觀色,無數世磨礪下來,洞悉人心的本事已爐火純青,堪稱人形測謊儀,鮮少有在他面前撒謊能瞞過他的。

被一個天仙似的美人盯著,還是當朝的皇後殿下,大周有點頭暈,但聞言還是斬釘截鐵道:“我沒殺人!”

張知縣急切道:“你沒殺人,為何被人看見你當時坐在河邊哭!難道不是殺了人後心虛害怕才哭?!”

他知道自己很難再逃過一劫,卻還是心存僥幸,萬一他沒錯判,說不定還能將功補過……

大周目露痛苦:“我是後悔沒能救下他。”

即使因此蒙冤,他也不後悔當初跳水救人,只後悔沒有成功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