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樂章

年紀越大,就越害怕別人了解自己。不是因為變堅強了,而是因為人生的包袱越來越沉重,任何打擊都可以將包袱下小如螻蟻的自己挫骨揚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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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春。

香海公園。

南風帶著早春的香氣,吹落了槐樹上白色的花瓣,吹來了金絲燕輕輕的呢喃。公園裏有許多為上班上學抄近路的行人。年輕女子們早已把最新奢華材質的時裝披在了身上。

長椅上。

夏娜挽著柯澤的手臂,慢慢翻著膝上的時尚雜志,眼睛眨也不眨地掃著各大女裝品牌的成衣秀:狂野的蛇紋皮革、誇張的花朵裝點綢緞、天堂地獄對比為主題的尼泊爾宗教風格套裝……她自己則是穿著植物印花雪紡連衣裙,淡粉色基調令她有了甜蜜小女人的氣息。

最近她的打扮風格變了不下十次,連性格收斂了不少,但她的男友永遠都是一副不冷不熱的模樣。

“啊!”夏娜低呼一聲,指著某一頁雜志,“澤,你快看這裏!”

柯澤“嗯”了一聲,繼續看手中的財經報紙,甚至連眼珠都沒有轉一下。直到夏娜說“我哥真是帥爆了”,他才有些好奇地扭過頭去——夏承司和時尚雜志有什麽關系了?

事實上,夏承司不僅上了女性時尚雜志,還為某奢侈品牌拍了很多宣傳海報。其中一張是黑白的,他將頭發全部梳到腦後,一手拿著一把槍,站在一片雪白的歐式墓地中,頭上寫著華麗的外語詩句。

“這發型真的很挑臉型,也就我哥敢這樣了。”夏娜一邊自言自語,一邊翻著雜志,“天啊,這張……”

同樣是黑白照片,但夏承司的頭發換成了劉海往上翻的新潮造型。他一手插入口袋,一手牽著一個金發飄揚的瑞典女模特,從一個古典咖啡廳門口走過。照片是從下往上拍的,他的半邊臉因為光影而沒入黑暗,但另一半臉清晰得連每一根長長的睫毛都能數出來。

夏娜撐著下巴看了那張照片許久,美滋滋地笑了:“你有沒有覺得,雖然我哥沒有一點外國血統,但也只有這些歐美名模才能撐得住他的氣場。一般的女人跟他走在一起,總是很容易被忽略……不對,我是例外,因為我是他的親妹妹嘛。”

柯澤總算搭理她了:“夏承司為什麽會同意為這些品牌代言?他不是一向很討厭在公眾前露面麽。”

夏娜開心地靠在他的肩上:“應該是因為我吧。我們快結婚了,這是我們要挑選的婚紗品牌。他大概是想多拍照為我們的婚禮和音樂廳招攬更多粉絲吧?”

柯澤看了一眼她指著的牌子,那個設計師的名字竟是如此眼熟。

——這是柯詩最喜歡的設計師。

“為什麽喜歡他?他是下平民階層出生,卻是全球上等人瘋狂追捧的對象,連皇室成員都喜歡他高貴中帶著墮落的設計風格。現代的時尚和音樂都是一樣的,創造者越來越多,作品花樣越來越多,消費者卻越來越像,就好像在穿制服,唱國歌。但這個鬼才設計師,他的風格哪怕你只輕輕一瞥,都能從一千件半成品中認出來。”柯詩當時的笑顏,現在依然歷歷在目。

看見柯澤出神地看著設計師的名字,夏娜的心忽然提了起來——難道,他又想起了那個女人?

那種這幾個月漸漸淡去的厭惡感又一次悄悄湧現。

原本她在小提琴比賽看見裴詩,也沒有那麽大的怒氣。可是,當她聽見Ricci夫人誇裴詩是天才的時候,心裏就覺得不舒服極了——樂感好有什麽用,裴詩和小提琴沒有半點關系,Ricci夫人的眼光到底有沒有問題?

而這種不舒服的感覺,到裴詩雲淡風輕地扔掉Ricci夫人的名片以後上升到了極點。更要命的是,裴詩居然還敢打她耳光!

不認為自己踢了她一腳有什麽錯。但是,讓她從樓梯上摔下去,之後她又像以前那樣,猶如一縷輕煙般消失了,也不知道現在是死是活……

這幾個月,不能說毫無愧疚感。

可惜所有愧疚感在這一刻煙消雲散。

“我們去別的地方走走吧。”夏娜合上雜志,聲音僵冷。

現在一切都好。

裴詩,她最好這輩子都不要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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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時間,日本大阪。

裴詩打開雜志,印有夏承司大幅照片的內頁居然誇張地寫著:“西方性感和東方典雅的完美結合,令女人不敢直視的英俊!”

她皺了皺眉,把臉往雜志上湊近了一些——這真是夏承司麽?那種完全沒有生活情趣滿腦子只存放了數據和資料感情細胞為零的撲克臉,居然會為時裝雜志拍照?

其實,這張圖看上去一點也不像是廣告代言,反而像是歐洲舊時紳士的油畫。如果換掉他身上那身現代風的英倫風西裝,穿上鑲花領口袖口的黑色大衣,戴上高高的大禮帽,再讓他站在古老的倫敦大教堂門前,抽幾口雪茄,與同行的奴仆低語幾句,再一邊向匍匐在階梯下的窮人們撒金幣,就再適合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