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3/7頁)

但即使記憶力下降和需要記憶的東西如滾輪般不斷轉動,

仍然有一些記憶已化為血液安靜漫流,時間拿它沒轍。

五千多天也沒改變我對這裏一草一木的鮮明記憶。

唯一的差別,以前機車總是騎進巷子,而現在車子只能停在巷口。

下了車,打開手機,有兩則未讀訊息:

“你真的開車了?”

“很晚了,不要出門。我是為你好。”

“我到了。”我回她。

然後靜靜等待手機屏幕出現回應,像過去的十二萬多個小時一樣。

“我下去。”

我的視線突然一片模糊。

鐵門緩緩開啟,等她探身而出的時間對我而言最長,

雖然物理上大概只有三秒鐘。

在夜色下看不清她的臉,只感覺她好像瘦了,頭發也變長了。

她朝我走了幾步,街燈映照她的臉,我才看清楚她。

七百五十幾萬分鐘也不曾稀釋我對她臉龐的熟悉。

但我忽然覺得,上次見到她已經是100年前的事了。

“去7-11吧。”說完她轉身就走。

看著她的背影,我又覺得好像什麽都沒變,仿佛她剛從教室出來,

而我只在M棟側門水池邊等了她五分鐘而已。

她領著我穿梭在黑暗的巷弄,靜謐的深夜裏只有我們細碎的腳步聲。

“哎喲,這邊走,快一點。”她似乎有些驚慌。

“怎麽了?”我問,“你怕黑?”

“嗯。”她點點頭。

“你膽子這麽小?”我很驚訝。

“我本來就膽小,只是脾氣壞而已。”

我笑了起來,她瞪了我一眼。

笑聲一停,我又恢復驚訝狀態。

我完全沒有她膽小或怕黑的印象啊。

莫非那四億五千多萬秒還是奪走了我對她的某些記憶?

穿過這片純粹的黑暗後,右轉十幾步終於到達大馬路,

再左轉經過三間房子就到7-11。

“你想喝什麽?”她問。

“一碗孟婆湯。”我說。

“如果你那麽想忘掉我,我可以幫忙。”她說。

“不是忘掉你,是忘掉分離的那段時間。”

“我們多久沒見了?”

“十四年又五個月,五千多天,十二萬多個小時,七百五十幾萬分鐘,四億五千多萬秒。”

“有這麽久了?”她說。

“你不記得嗎?”

“忘了。”

“你竟然忘了?”我很驚訝。

“這很重要嗎?毫無音信也能照常過生活,所以記得已經多久沒見很重要嗎?”

“確實不重要,忘了就忘了。”我有點泄氣。

“你坐一下,我進去買。”她轉身走進7-11。

騎樓有兩張圓桌,一張桌子上有兩瓶空的啤酒易拉罐,

還有一個裝了咖啡渣的紙杯,杯子裏插了五根煙屁股。

另一張桌子上除了空啤酒罐外,充當煙灰缸的紙杯插滿了煙屁股,

還有一個吃剩一點點的塑膠碗,之前裝的應該是某種咖喱飯。

我選擇沒有咖喱飯的那張圓桌,坐了下來。

久別重逢的場景選在這裏,看來是兇多吉少。

她拿了兩杯飲料走出來,一杯放在我面前,然後在我對面坐下。

騎樓的燈光算明亮,足夠讓我看清楚她的臉。

二十幾歲的我,始終覺得二十幾歲的她是美麗的。

而現在三十幾歲的我,只覺得三十幾歲的她很熟悉。

雖然我才看了三十幾歲的她幾分鐘。

有些人你看了一輩子,只要幾天不見,再看到時瞬間會感覺陌生,

但有種人是即使多年不見,重逢的瞬間,連氣味都依然熟悉。

沒想到她屬於後者。

“這不是咖啡?”我喝了一口。

“你有說要咖啡嗎?”

“沒有。”我說,“但你應該記得我喜歡喝咖啡吧?記得嗎?”

“為什麽我該記得?”

“所以你忘了?”

“沒錯。我忘了。”

我又覺得泄氣,沒回話,只是看著她。

“這是抹茶。”她說。

“好甜。”

“我喜歡喝甜的。”

“我記得。但我不喜歡喝甜的。你記得嗎?”

“忘了。”

“你又忘了?”

“如果已打算一輩子不相借問,還需要記得你不喜歡什麽嗎?”

我看了一眼隔壁桌,感覺坐在那桌應該會比較符合現在的氣氛。

“陪我一起喝抹茶很痛苦嗎?”

“不會。”

“不喜歡喝就別喝,我沒逼你。”

“我知道你沒逼我。”

“但你的表情在說:這女生還是一樣任性,都不管別人要什麽,只管自己要的自己喜歡的。”

“我的表情有說出那麽復雜的話嗎?”我摸了摸自己的臉。

“有。”她說,“你以前就是這樣,什麽話都不會說,但表情卻說了一大堆。”

“你記得這個?”

“廢話。”

“是記得的廢話,還是不記得的廢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