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軍隊的兵力及其內涵(第6/6頁)

[3] 一支數百萬人大軍所需要的裝備數量是常人難以想象的。1914年,由於裝備不足,德國陸軍行政管理機構不得不使用1870年後生產的裝備,以解燃眉之急。今天如果有人認為,世界大戰後敵人剝奪了我們的武器是一件好事,以為我們現在的武器全部是新制的,那是欺人之談。

[4] 指11月革命。由於德國軍事上的失利,經濟崩潰和生活必需品的嚴重短缺,人民對現政權極端不滿。1918年10月29日和11月3日,威廉港和基爾的水兵相繼嘩變,違抗德國軍事當局在戰爭無望的情況下下達的出海作戰命令。11月7日,慕尼黑也爆發革命並蔓延到柏林,11月9日,首相馬克斯親王被迫辭職,11月10日,威廉二世皇帝退位,逃往荷蘭,11月9日,“德意志共和國”成立,德國君主政體宣告結束。

[5] 乍看起來,這似乎是一個不言而喻的要求,實則不然。世界大戰中,軍紀松弛,逃兵日增,而1918年的德國軍事法庭卻對此不聞不問。軍事法庭對逃兵施以監禁,不處以死刑。而一年前,法國軍事法庭就已宣布,為履行拯救民族的義務,對逃兵判處死刑。

[6] 是指以普遍義務兵役制為基礎,區別於職業軍隊的軍隊。最早出現於1793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後期,法文為“levee en masse”,即全民征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