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抗日戰爭的經驗(第9/13頁)

第三個問題依然是山東幹部的認識上的偏差,這種錯誤認識可能有其他的思想根源,尤其具體地表現在他們執行減租政策的具體方式上。我們在其他地方經常可以看到類似的右傾行為,它們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以及機械教條地執行減租政策。作為一個整體的黨組織仍然沒有把握住群眾運動,教育和組織農民,發動農民起來鬥爭的原則。

封建勢力會不擇手段地維護既有權利,因此群眾鬥爭是十分必要的。在1944—1945年期間,由於擔心遭受日益激烈的群眾鬥爭的打擊,超過2000名沿海地區的地主和富農從海上逃離了山東。其他一些人投靠了日本人,或者加入了國民黨的秘密組織和武裝。但逃走的畢竟只是一小部分人,更多人留了下來。留下來的人采取了以下一些辦法對抗土改運動:

1.利用農民的恐懼心理,告訴他們國民黨馬上會回來。

2.收回此前正式售出或上交的土地。

3.威脅或有時收回佃農租賃的土地。在這種或其他威脅下,農民常常同意暗地裏支付以前的利息。調查員發現,在據稱減租政策已經徹底實行的10個村子裏,只有40%的佃農家庭的地租實際減少了。在莒南縣大店鎮附近地區,調查員發現,那些支付較少地租的主要是富農,窮一些的農民支付的仍然是以前的地租。

4.利用某些幹部缺乏經驗制造矛盾,並抹黑新的群眾組織。例如,指責幹部利用婦女掃盲培訓班“搞破鞋”——結交生活不檢點的婦女——從而破壞群眾活動。

5.打入民兵組織,並制造混亂。

6.通過讓一個兒子參軍取得軍屬特權。

7.告訴軍隊家屬部隊供應不足,煽動他們攻擊幹部。

8.利用農民對宗族的忠誠破壞階級鬥爭。

9.聯合土改運動中所有受過打擊的成員,包括中農和被鬥爭的貧農。

10.賄賂幹部和新上任的村幹部。行賄受賄在中國十分普遍,已經成為一種痼疾。在共產黨早期基層行政機構中,腐敗一直是一個嚴重問題。調查顯示,在大店鎮附近地區,地主成功地賄賂了2名村長、3名農民協會會長、3名婦女協會會長、2名互助小組組長,以及2名其他村一級機構的幹部。

由於這種抵抗,在山東和其他地方,共產黨特別強調下面一點也就可以理解了:必須通過“群眾鬥爭”實現減租減息。如果農民感到不滿,我們將很難發動他們。我們必須組織和教育農民,使他們意識到抵抗國民黨的反攻符合他們的利益,否則勝利只是暫時的。只有當農民學會主動運用他們新的權力為自己的利益而鬥爭後,傳統的精英權力才可能被打破。共產黨的領導層極為重視對農民的發動。

山東省政府主席黎玉指出,“許多同志”對減租減息抱一種錯誤的態度,非無產階級傾向是這種錯誤態度的根源。這些同志並沒有真正理解黨的群眾路線,他們從未站在貧苦農民的角度思考自己的工作。或許除了官方立場之外,對這些同志中的大部分人而言,革命僅僅意味著和日本人打仗。他們的“獨立性”也是源於這種思想。結果,他們忘記了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全黨必須服從中央的組織原則。他們甚至懶得討論、研究、宣傳黨中央和山東分局的指示。[64]

解決方法:幹部 為了糾正上述錯誤,山東省政府采取了1942—1944年延安整風運動使用的學習和改造方法。實際上,山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清楚地顯示了整風運動究竟要解決哪些問題。山東所有地方黨組織都被號召學習延安整風的經驗。共產黨再次強調自己的革命屬性。這種強調是十分必要的,因為此時共產黨吸收了越來越多的黨外人士,其中有些人還擔任了重要的領導職位,隨著時間的推移,黨的長期目標很可能被其他主張“稀釋”甚至取代。但僅僅通過抽象的方式,或者通過小組學習會議,自我批評,凈化階級,強調組織紀律,以及舉辦“發動農民群眾運動的方法”講座,這些簡單方法還不足以說明黨的革命屬性。黨的革命屬性和黨所宣傳的革命原則必須經受實踐的考驗。“實踐”意味著將黨的革命目標轉變為現實。在1944年至1945年期間,減租就是這些革命目標之一。

此時,共產黨遇到了一個難題,他們必須使減租政策適應山東農村的社會經濟條件。共產黨一邊敦促當地幹部改變自己的態度和傾向,一邊尋找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最迫切的任務是找到除減租減息之外,其他可以獲取農民支持的議題。

解決方案:問題 面對山東的困難局面,共產黨采取了兩項措施。首先,共產黨對山東的土地租佃性質和債務關系進行了調查,所有與支付租金和利息有關的行為都被定義為土地租佃。其次,共產黨承認,山東的大部分農民都擁有土地,將減租減息政策改為減少和消滅農村地區政治和經濟上“最不合理的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