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第7/8頁)

[146]《中共中央關於1948年土地改革工作和整黨工作的指示》(1948年5月25日),見解放社編輯的《論新解放區土地政策》,第9頁;參見毛澤東:《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254—255頁(第1328—1333頁,原文:第一,當地一切敵人武裝力量已經全部消滅,環境已經安定,而非動蕩不定的遊擊區域。第二,當地基本群眾(雇農、貧農、中農)的絕對大多數已經有了分配土地的要求,而不只是少數人有此要求。第三,黨的工作幹部在數量和質量上,確能掌握當地改革工作,而非聽任群眾的自發活動)。

[147]《停止新區土改實行減租減息》,《豫西日報》,1948年8月24日,見《論新解放區土地政策》,第12—13頁。1946年,共產黨軍隊被改名為人民解放軍。

[148]毛澤東:《我們的經濟政策》,(1934年1月23日),參見《毛澤東選集》第一卷,第142、145頁(第135頁,原文:主要地是由於在分配土地期間,地權還沒有確定,新的經濟秩序還沒有走上軌道,以致農民的生產情緒還有些波動)。

[149]這一時期的生產數字事實上不存在。然而,生產運動和組織互幫組抵消了解放區的經濟損失。見胡素珊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政治學系的博士論文《中國內戰的政治(1945—1949)》中有概述,第361—370頁。

[150]毛澤東:《中共中央關於九月會議的通知》(1948年10月10日),參見《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271頁(第1344頁)。

[151]斯特朗:《明日中國》,第79頁;新華社延安分社,1946年11月10日,由斯特朗發表的通訊。在她訪問邊區的時候,大約有600人領導著邊區的政府、軍隊和群眾組織。當邊區首府邯鄲在1946年秋被國民黨軍隊占領後,這600人轉移到了農村,在附近的三個村莊裏指揮工作。

[152]想要了解同一時間在黨內知識分子中開展的整風運動的討論,見梅勒·戈德曼:《共產主義中國的文學異見》第四章。對人民解放軍的意識形態教育運動開始於1947年冬到1948年,作為“在所有解放區如火如荼地進行的土改和整黨在軍隊中的反映”,旨在加強紀律,提高戰鬥力以及官兵的政治覺悟。另一個目的是將幾十萬被俘後轉投共產黨的原國民黨的部隊整合到人民解放軍中來。在軍隊內提高民主的努力有:給士兵代表參與日用物資管理的權力;官兵之間召開例會,相互教育;給予士兵批評幹部錯誤和缺點的權力。

[153]美國駐北平領事館所收陜北電台消息,1948年1月17日。

[154]韓丁:《翻身》,第263—264頁。

[155]《晉察冀日報》社論,1947年11月27日,見晉察冀日報社編:《全體農民起來平分土地》,第7頁。

[156]《晉察冀日報》社論,1947年12月2日,見晉察冀日報社編:《全體農民起來平分土地》,第10頁。

[157]《晉察冀日報》社論,1947年12月10日和26日,見晉察冀日報社編:《全體農民起來平分土地》,第22—23、29頁。

[158]《晉察冀日報》社論,1947年12月21日和26日,同上,第28—31頁。

[159]《中共中央關於九月會議的通知》,第270—271頁(參見此處)。

[160]根據任弼時的報告《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1948年1月12日,見《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和三個典型經驗》(以後均稱《三個典型》),第17—18頁。1948年2月22日指示中,這次政策上的調整被固定下來(以下將討論),寫入下一個法律版本。見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國土地法大綱》。

[161]毛澤東:《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65頁(第1251—1252頁)。

[162]毛澤東:《關於目前黨的政策中的幾個重要問題》,《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82—186頁(第1271—1272頁)。

[163]參見此處。

[164]任弼時,第10—31頁(參見此處)。

[165]《中共中央關於在老區與半老區實行土地改革工作與整黨工作的指示》,見《三個典型》一文,第1—8頁。在該中央指示之前,晉冀魯豫邊區黨委發表過相似的政策聲明,1948年2月6日,見劉少奇等:《土改整黨典型經驗》,第32—33頁。

[166]想要這些档案的其他版本,見劉少奇等人的《土改整黨典型經驗》,也可參見《土地改革與整黨》。

[167]毛澤東:《序言》,1948年3月12日,載於《三個典型》一文,第32—33頁。毛的評論指的是這三個個案研究,但是他的序言是特別為譚政文《山西崞縣是怎樣進行土地改革的》寫的,最早由新華社陜北分社在1948年3月18—21日發表並重印,第34—50頁。

[168]《黃家川是怎樣調整土地改革的》,新華社,1948年2月28日,見《三個典型》,第57—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