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幻泡影(第4/5頁)

“噢?”

“我想提議各位一起布局。”我說,“眼下看來,菲爾是被一位不知名人士拿刀刺死,兇手逃逸,可又沒有人看到他的臉。他也許就此銷聲匿跡。這樣一來,警察可是會鉚足全力對付你們四個的。”

“天哪。”某人說。

“如果菲爾死於意外的話,”我說,“大家都會好過些。”

“意外?”

“我不知道菲爾有無前科,”我說,“他看來好像還挺眼熟的,不過很多人我都覺得眼熟。他長了張賭徒的臉,就算死了也一樣。就是那種會在賭馬廳出現的臉孔。他也許在華爾街做過,不無可能,因為詐賭不需要是全職工作。”

“詐賭?”

“依我猜是這樣。他的戒指有鏡子的功能:翻轉到手心那面,就可以讓他偷看到底牌。這只是花招之一,搞不好他還有三四十種招數能耍呢。你們都把這當成社交聚會,一周一次的友誼撲克,頂多五塊錢的賭注。而且加注的話,怎麽,最多也只能三次對吧?輸贏之間一年之內大概也可以扯平,所以大夥兒都不至於失血太多。這話說的大致不差吧?”

“對。”

“你們可沒想到會招來一個賭場老千或者詐賭高手吧。不過這人沒打算賭大的,他就喜歡和你們這種人一起打牌。大夥兒都是好朋友,沒有人會懷疑他,他就可以輕而松之地在幾小時之內撈到兩三百。我很確定你們全是老老實實地在打牌,請問諸位能夠看穿發底牌或者換假牌的伎倆嗎?有人以障眼法發第二張牌的話你們抓得到嗎?哪怕給你們看慢動作。”

“也許沒辦法吧。”

“菲爾搞不好耍了些花招,”我繼續說,“也許兩個禮拜前他就幹了,只是沒給逮著。不過顯然他是在別處招搖撞騙惹了誰。搞不好他在更大的賭局裏耍了同樣把戲,或者也許他只是睡了不該睡的床,總之有人知道他要來這裏,便在牌局開始以後跑到這裏按了鈴。這人原本打算叫菲爾出去,不過用不著了,因為正是菲爾應的門。”

“而且那人帶了刀。”

“沒錯,”我說,“事情經過正是如此,不過辦案警官只怕因此又給搞糊塗了。那人如何知道菲爾會來到門口?主人開門的幾率其實最大,菲爾開門的可能只占剩下幾率的五分之一。那人會有準備嗎,而且手裏還攥把刀?再說,菲爾有可能不先問問來人是誰就把門打開嗎?”

我舉起一只手。“我知道,事情經過便是如此。不過我覺得還是應該布置出一個更可信的場景,好讓警察更容易消化。我們為何不把闖入者忘了呢。我們為何不說是菲爾詐賭被你們識破了呢。也許當時大家彼此都說了些難聽的話,互相威脅起來。菲爾於是伸手入袋,掏出一把刀。”

“這……”

“你是要說這太扯了吧,”我說,“不過他身上搞不好還真藏有什麽武器,以便被人識破時可以掏出來壓住場面。他掏出刀子時你們有了應激反應。就說你們是把桌子掀翻撞到了他身上好了。整張桌子頓時翻倒在地,他正巧就把手上的刀插進了自己胸膛裏。”

我穿過房間。“我們得移動這張桌子,”我繼續說,“你們擺放桌子的地方根本沒有足夠空間可以進行那種掙紮,不過如果把它放在房間正中央那盞燈底下就沒問題了。那個位置其實最合乎邏輯。”我彎下腰,拎起絨毛毯丟到一旁。“要把桌子搬過來就得移開毯子。”我彎下腰,戳了戳一塊汙漬。“看來是誰流的鼻血吧,而且是剛剛才弄臟的,要不你們早就把地毯洗幹凈了。說起來,這汙漬倒是蠻合用的。菲爾心臟被刺一刀應該不會流太多血,不過他確實得失點血,問題是屍體目前躺的地方根本沒看到半點血跡。如果我們把他放對了地方,警察很可能就會假設那是他的血,而且結果搞不好還真是同樣的血型呢,畢竟血型總共也就那幾種,對吧?”

我逐個打量他們。“應該行得通,”我說,“還可以再加點好料,告訴警察你們是我的朋友。我偶爾會過來打牌,只是菲爾來的時候我不在。出事以後,你們馬上想到要找我,所以才會晚一步報警。你們已經通報了我,而我也上路了,所以你們覺得應該沒關系。”我停一下喘口氣,花了點時間繼續逐個打量他們的眼睛。“咱們要把現場布置得恰到好處,”我繼續說,“另外就是要散財消災。總之眼下這事應該可以用意外致死的名義登記結案。”

“他們肯定把你當成天才啦!”伊萊恩說。

“或者有學問的白癡①,”我說,“我跑到那裏,讓他們布置出了事情發生的真正經過。起先他們搞不好會以為我是誤打誤撞糊裏糊塗地編出了事件始末,不過到後來他們應該猜出來了,我其實一直都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