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刀口起舞刀背歇(第7/8頁)

當時我隗哥確定裏面有一個叫沈福之後,就知道抓得沒錯,心裏的石頭也落地了。不一會兒隊上車就來了,一大片人全都來了。同事都說,抓得漂亮啊!你們倆抓這麽多人!隊長也來了,把人往車上一裝,直接帶去了太陽宮派出所進行審問。

在訊問過程中有個很有意思的地方,我訊問了一天,沒有一個承認的,都發含糊。因為沒有證據,我不能光靠推理破案,又不是偵探小說。這就到了一個案子的瓶頸了。人抓到了,不等於案子就破了。局長也來了,講話這是北京市掛賬的一個案子,必破的一個案子,呵呵,又不是先前說先放放的時候了。為啥啊,人抓了,看到希望了。可是越抱有希望,我們壓力越大。

上升到大案要案的高度,你要是抓錯了人,尤其你還帶槍了,就等著吃不了兜著走吧。但隗哥堅定地說,這個案子不是沈福幹的,我負全責,一定是他!堅定不移,一定是他。就這樣隗哥就把我們的信心又給鼓舞起來了,帶著我們繼續訊問。

到了第三天,其中一個從犯招了。他害怕呀,就這麽關著他們,來回來去一個個提審,威逼利誘逐個擊破。人都怕事兒,能躲則躲,一看躲不過去了,那事兒小的就扛不住了,他事兒小,他犯不上小事兒變大事兒啊!原來他們當時是五個人,仨人輪番拿刀紮的。這仨人紮,另倆從犯幹嗎呢?一個擡腦袋,一個擡腿,給死者扔到西壩河旁邊了。搬屍。

說起這個青少年團體犯案的可怕之處,就在於它有等級制度。

這個就特別……怎麽說呢,有點兒控制人那個意思。我們仨動手殺人了,你們倆地位低,輪不到你們倆,但你倆也別想置身事外。那其中一個孩子,有心計,求表現,扔完了以後,把死者的那話兒就給割了。割了,啪,還給扔了。回去跟為首的這個沈福這麽一說,欸,這個老大就高興了,他就覺得自己倍兒有出息。

這個案子整個過程就是這樣的。兇器後來帶他們指認現場,也從河裏撈出來了。這案子等於我們將被動轉為了主動。先抓人,審訊,然後根據口供,收集了證據鏈。匕首出來了,哪兒來的,誰買的。人抓著了,血衣褲在哪兒,扔哪兒了,找回來比對血液,包括鞋印,等等。隗哥經常和我說,辦案子,不能光憑直覺,但一個好刑警,必須有他的直覺,就是這麽個道理。

結案之後我仔細想了想這起案子的殺人動機。林苗苗是為了五塊錢死的,那麽金笛呢?他的死不是因為錢。

說出來我都不信,因為什麽?很簡單!

酒是導火索,面子是根本問題。

就是喝多酒了。這個藝術小青年兒啊,家庭條件好。肯定好,那個年代,就跟父母出國了,在國外生活好多年,回來到畫院進修油畫。那他那個……說思維也好,習慣也好,或者說層次,跟嫌疑人他們就不一樣。不一樣還是他層次高,層次高不說,還有錢,說個這那的,都是別人不知道的。

那嫌疑人他們就覺得這個孩子愛吹牛,又看不上他們。得,矛盾就來了。尤其這個老大,平時吆五喝六慣了,都以他為中心,冷不丁這孩子加進來,說他們不知道的生活,花他們沒有的錢,你這屬於啥?屬於邀買人心,你是要當老大是怎麽的?最後,這個老大就給他幹了,動機就這麽簡單,一條人命就沒了。就是妒忌心!

你說他殺人動機,為錢也好,為情也好,都不是,就是妒忌心。咱們一塊喝酒,你為什麽那種表現,上我相熟的場子來喝酒,你不給面兒,又摔杯子,又幹嗎的,你裝什麽逼?其實不是,小夥子就是喝多了。他到北京來,沒什麽朋友,平時畫畫又枯燥,就愛上個歌廳娛樂娛樂,認識了老鄉,就特願意往一塊兒湊,大家一起放松放松,你說小夥子是要出來混社會?真不是。

說起那會兒啊,咱們這兒土,人家國外洋,在人國外這都是正常娛樂。就跟咱現在去酒吧、去KTV一樣,挺冤的其實。話說回來,這點事兒,本來你打他一頓也行,為什麽要殺他呢?是因為沈福是圈裏的大哥,我要鞏固我大哥的地位,你不聽我話,我必須給你搞了,我不搞你,另外五個人該不聽我的了。

沈福的邏輯就是你是我兄弟,我帶你玩,但你不能爬到我頭上來,大家一起出來你敢這麽牛逼,又是喝酒,又是摔杯子,又是耍酒瘋,全都不行,出去給他幹了,出去就弄死了。小孩特別帥,給弄死了。那幫人真狠,真往死了幹。他們對自己人也特別兇狠,自己幹自己人,基本不留活口。

案子破了之後,我審問的那些孩子一招供,我當時一下就從屋裏躥出來了,說我好大喜功也好,就那種感覺。壓抑了四個多月,經手的頭一個殺人案給破了。那個時候我對殺人還沒有概念呢,正是這個案子給了我概念。興奮,這個案子曾經頂著那麽大壓力,曾經那麽不受重視,又一直浮浮沉沉雲裏霧裏,終於拿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