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9/12頁)

沁婷對羅時音說,其實我的物質欲望很有限,而且也受之有愧。羅時音不留情地說,不是為你,而是為我,不能因為你的土氣,讓全公司的人說我沒有眼光。

而且,他說,他們看不起你,你根本就沒辦法工作。

沁婷的臉色煞白,但她是知道規矩的,她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小蜜,絕對不能頂撞老板。羅時音又說,這是實話,不要受不起實話,你的那點自尊心是不堪一擊的,只有徹底摧毀,重新建立。

她改變了發型,學會了化淡妝,香水也經過形象顧問的指點,買了一種經典的香型,是那種似有似無,時隱時現的暗香。這是她生平第一次用香水,在沒到香港以前,她從未懷疑過自己的性別,但是來到這裏,她才知道女人可以怎麽生活。香港當然也有窮人,但是在中環上班的白領麗人都是天之驕子,都是金錢堆砌而成的,她們可以潔白如雪,手指細得跟鉛筆一樣,頭發是直的,但是要電卷眼睫毛;為了保護肌膚和身段,飯菜一定清淡,但每晚都要吃燕窩,這樣的女人,莞爾一笑便有成群結隊的男人願意為她們赴湯蹈火。相比之下,她簡直覺得自己沒活過,更不要分什麽男女了,香水應該擦在什麽地方她都不知道。

後來她才慢慢習慣了,好在她有可塑性,不是那種穿了乞丐裝還像公主的女人,但是她穿了艾絲格達就一定能讓人刮目相看。加上她不動聲色的悟性,工作是不成問題的,工作本身就是她的樂趣,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她很願意看見自己一點一點的成長。就這樣,沁婷很快便走出了她生命的冬季。

在開始新生活的那段時間裏,沁婷決定忘記過去的一切,當然也包括雲斌在內。本來她認為這不是一件太困難的事,因為過去的記憶都是些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除了是負擔之外並無淒美可言。即便是對於雲斌,雖然有些抱歉,但畢竟他也是得到補償的,而且他們以往也沒有愛得死去活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更像一對難兄難弟,應該說心理還是比較容易平衡的。何況沁婷不是那種失去之後才要死要活的人,好像天塌下來一樣。其實讓這種人還原過去的生活,他們更是一百個不樂意。

人就是這點討厭,失去的總是最好的,得到的好是好,一點失落都沒有也不對,總之婊子、牌坊兩樣都得占全。

沁婷心想,當初她做了這個決定,其實是有充分理由的,談不上什麽後悔不後悔。

而且,抵達香港的那天是傍晚時分,公司派了人去接她,乘坐的也是普通的豐田商務車,沉沉天幕下的街道並不寬暢,反而像兜來轉去的雞腸子,遠景和近景都是高樓林立,燈飾卻是無處不在,猶如鼠色絲絨上綴滿鉆石,但就是這塊彈丸之地,不知為什麽卻能釋放出能量無比的磁波,令人希望毫無保留地親近她。

一踏上香港的土地,沁婷就有一種異樣的感覺,她覺得一切都像是在做夢,一點真實感都沒有,包括她自己也是夢中的人物,正被一只無形的大手差來遣去,可是內心又激動地怦怦直跳,或者說她心甘情願地當這個抽線木偶。

當年的香港真是魅力四射,但是沁婷在短暫的眩暈之後,那些原本已十分模糊的東西,漸漸地又清晰起來。就算一切的一切都像抑郁畫的背景,至少有一個形象是相當明確的,那就是雲斌的身影。只是單純的身影,並不是依戀、難舍或者更復雜的情感,只不過是他的一些習慣動作,還有側臉時的輪廓,以及他勸她時的那種忍氣吞聲——他被七叔罵出來卻反過來安慰她,做出分手決定的那個夜晚,更是跳來跳去地出現……沁婷不得不想到,或許她的一生,就應該跟雲斌走到底,她中途放棄了,無論是為了什麽原因,她都將不再被婚姻光顧。

有好幾次,沁婷都拿起了電話,但是她想,這算什麽呢?遊戲都是有規則的,她倒不是害怕羅時音會派人查她的電話單,而是深知不能開這個頭,這樣對誰都不好,還是各人過各人的日子吧。

沁婷跟老板的第一次就像第十次、第一百次一樣自然,平靜。生活如水,不是只有電閃雷鳴的夜晚才會發生什麽,在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委身於人的女人是無辜的?又有多少男人的面目是像文藝作品裏渲染的那樣恐怖猙獰?說到底,還不是你情我願?就算沒有激情、幸福可言,至少不必感慨自己的身世蒼涼吧。

這就像一出醞釀了很長一段時間的悶戲,結果自然是不過如此。事畢,沁婷在浴室的蓮蓬頭下沖洗,她都為自己的平靜感到驚奇,是不是我已經墮落得不可救藥了?她想。

她就是在香港認識邵一劍的。

那時候邵一劍還是年輕氣盛又有幾分姿色的小記者,奉命來寫羅時音的專題報道,由於是大篇幅的特寫,采訪工作也必須做得詳細周到一些。但是羅時音不喜歡邵一劍這麽外向型的人,他只客客氣氣跟她談了十五分鐘就借故離開了。以後邵一劍再到公司來,便是沁婷接待她。一劍是大報的記者,腦袋、筆頭都來得快,哪裏受過這般冷落?而且,當時她年紀輕輕的,已經寫了香港富商某某某傳,那個人的知名度只在羅時音之上,人家都能禮賢下士,坐而論道,令人如沐春風,你羅時音又有什麽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