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城市:1947—1949年(第6/11頁)

在新解放區,公有企業所有工人的基本工資水平保持不變,只有生活成本上漲時,才有可能增加工資。手工業工人、店員、農業工人的工資也和解放前一樣。這一規定顯示,自1945年以來,共產黨的勞工政策已經發生了變化——在1945年,共產黨接管張家口後,立刻將所有工人的基本工資提高了一倍多。

大會承認,只要戰爭還在繼續,通貨膨脹就無法避免。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趕上不斷上漲的生活成本,工資也得不斷上調,而這一點實際是做不到的。共產黨在張家口曾做過嘗試,但沒能成功。盡管如此,仍有必要采取措施,將通貨膨脹給工人生活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在價格波動嚴重的地區,即使是不同級別和工資水平的工人,領取的生活補貼也應是大致相同的。第二,工資可以以一部分現金、一部分實物的形式發放,但必須按照食物和燃料這類基本商品的當前價格計算。此外,公有企業應繼續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向職工提供生活必需品。接下來,這種做法可能還會推廣到私營企業中。

大會決議保證,無論男工女工或是兒童,都能實現同工同酬。婦女有45天的帶薪產假,在生產之後的頭3個月裏,有15天假期,此後還可以休息30天。必須保證學徒的溫飽。但他們不參與工資審議。只要有利於生產和技術進步,應保留年終獎、禮物和其他傳統福利。

大會承認,由於戰爭,解放區政府無法保證每一個工人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因此,雇主必須為員工的健康和安全負責,盡管產業工人大量集中的城市正在著手建立勞動保險制度。全國總工會執行委員會指出,大會無法就工人保險和附加福利等問題達成一致。執行委員會自己提出了3種不同的臨時方案。但實際上,幾個月之後,政府采取了不同的勞動保險方案。與此同時,政府還承擔起幫助失業者的責任。

大會特別要求公有企業開展勞動競賽以及勞動模範運動,以降低成本,提高產品的數量和質量。

1948年8月之後,第六屆勞動大會上制定的勞工政策得到了進一步發展。條件允許的地方都開辦了合作社商店,為工人和政府職員提供生活必需品。1949年初,沈陽就開辦了這樣的消費者合作社。城市的每個區都有合作社的分部,目的是向該市包括中小學教師在內的超過1.5萬名市政員工提供生活必需品。[84]在5月,開始籌備建立為該市紡織工人和服裝工人服務的合作社。合作社的貨物由當地的國營商店提供,這些國營商店是在頭一年11月沈陽解放之後建立的。與此同時,該市的大約5萬名產業工人的工資一半以現金支付,一半以商品券支付。這些商品券只能在專為工人開辦的消費合作社和國營商店中使用。[85]

蘇聯模式 根據報道,解放區各地區開展了越來越多的“支前”生產活動、勞動模範活動、評優活動以及其他此類的活動。1949年3月中旬,東北總工會發布了一道指令,要求所有生產恢復到正常水平的企業展開生產競賽。獲獎團體和個人將在“五一”勞動節的勞模大會上受到表彰,並獲得榮譽稱號和獎金。[86]

在這一時期,受到最廣泛關注(贊揚)的一項勞工政策是東北建立的勞動保險體系。可以說,重新分配土地對農民有多麽重要,勞動保險對工人就有多麽重要。[87]該計劃規定,雇主必須每月繳納一筆相當工人總工資3%的費用,作為工人的保險費。這一勞動保險計劃首先在公有部門7個主要的行業推行,它們包括:鐵路、礦山、紡織、電力、郵政電報、軍火以及軍需供應。一旦工人死亡、受傷、生病、年老或者生育,將能得到相應的福利的補償。私營企業保險基金的盈余可用於改善醫療和兒童保育設施。該計劃還包括成立一個由東北總工會管理和使用的一般保險基金,這筆款項將用於修建和維護為工人、殘疾人、孤兒服務的療養院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人提供服務的療養院。[88]

中國共產黨制定了一整套原則,指導工會幹部的宣傳工作。大會指出,盡管新的保險計劃無法解決所有工人的困難,但在戰爭時期,政府已盡其所能做到最好了。不僅如此,會議還表示,一旦全國解放,工人保險計劃將立刻得到改善,共產黨最終的目標是建立和蘇聯一樣的、覆蓋全體工人的保險制度。蘇聯的工人保險制度被贊譽為世界上最先進的制度,能解決工人階級所有的實際困難。[89]

就這些計劃而言,無論它們設計得如何精細,初衷有多麽良好,最終成功的關鍵還在於它們實施的效果。這一時期,共產黨面臨的最嚴峻的問題或許是,他們缺少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幹部,而在新解放的城市裏,這些經驗和訓練是十分必要的。[90]針對土地改革運動中暴露出來的幹部能力不足問題,共產黨1947—1948年間開展了整風運動。但就他們要完成的任務而言,幹部的能力並沒有得到顯著提高。另一方面,在城市中,一些經驗不足、往往是農民出身的幹部,面臨著復雜得多的問題。他們也無法立即解決這些問題。[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