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 外(第9/13頁)

“不是。”

“確定?”

我點點頭。“如果有誘因的話他會動手,不過我覺得沒有。而且如果他是兇手,就不可能拿走音響藥丸,言談舉止也會不一樣。從頭到尾我都不覺得是他殺的。碰到這種狀況,直覺最為重要。一旦直覺下了結論,通常你就可以找到佐證的事實。”

“那你確定我姐是自殺?”

“不。我很肯定有人幫了她一把。”

她的眼睛瞪大。

我說:“直覺啦主要。不過確實有幾個事實可以佐證。”我告訴她門鏈的事,警察根據門鏈判斷葆拉是自我了斷,不過我的實驗提出反證,因為鏈子可以從走廊閂上去。露絲聽了這話頗為激動,不過我解釋說實驗本身無法證明什麽,自殺的說法理論上還是可能成立。

然後我便讓她看了我跟古茲克要到的照片。我選的照片是葆拉堆放衣物的椅子,窗戶只拍到小小一角。我不希望露絲看到窗戶。

“這張椅子,”我邊說邊指著,“我在你姐姐的公寓裏注意到它。我想找到當初拍的照片,好確定東西沒有被警察或者麥克羅或者哪個人動過。看來衣物一直沒有人碰。”

“我不懂。”

“我們假設葆拉褪下衣服擺到椅子上,然後走到窗口跳下去。”她的嘴唇開始打顫,不過她控制得很好,所以我又繼續講下去,“要不她就是先前脫了衣服,之後跑去沖澡或者小睡,然後才走到窗口跳樓。不過你看這張椅子。她沒把衣物折疊整齊,也沒收好。但她也不是隨手把它們丟到地板。女人脫衣服的方式我不是權威,可這樣做的人應該不多吧我想。”

露絲點點頭。她的臉陷入沉思。

“這本身並不代表什麽。如果她情緒不好或者吸了毒或者滿肚子心事,那她有可能是邊脫邊把衣服丟上椅子。不過事實並非如此。衣物的排列順序通通不對。胸罩壓在襯衫底下,褲襪壓在裙子下頭。她是剝了襯衫以後才褪胸罩不用說,所以胸罩應該在襯衫上頭才對,而不是下面。”

“當然。”

我擡起一只手。“這算不上證據,露絲。還有其他好幾種可能。也許她是不小心把衣服弄到地板上再撿起來,所以順序才會亂掉。也許哪個警察在攝影師拎著相機上樓以前就撥弄過衣物。總之這算不上有力證據。”

“不過你覺得她是被害。”

“嗯,我覺得應該是。”

“我一直就這麽認為。而且我有我的理由。”

“也許我也有吧。不知道。”

“下一步你打算怎麽做?”

“我打算四處訪查一下。葆拉的生活我不太清楚。如果想查出兇手,我對她的生活得有更多了解。不過案子要不要辦下去,還是得由你決定。”

“當然要辦下去。我絕不可能放棄。”

“問題是也許查不出真相。搞不好她是因為跟麥克羅談過以後心情大壞,隨便找個陌生人帶回家上床,然後他把她殺了。如果碰到那種情況,兇手永遠不可能找到。”

“你不會放棄,對吧?”

“我是想辦下去。”

“不過會有點復雜。你還得再花些時間。想來你還需要更多開銷。”她的眼神非常直接,“我給了你兩百,另外還有三百塊余錢可以給你。這錢我付得起,斯卡德先生,前頭那兩百已經是……已經物超所值了對吧——那台音響。等這三百塊用光了,呃,就請你再告訴我你覺得值不值得繼續查下去。我目前沒辦法付你更多現金,不過以後應該可以籌出錢。”

我搖搖頭。“總額不會高過那個,”我說,“不管我得花費多少時間。三百塊目前你還是留著,好嗎?以後再跟你拿吧。如果我需要的話,如果我值得的話。”

“感覺不太公平。”

“我覺得很公平,”我說,“而且請不要誤以為我是在做慈善。”

“不過你的時間很寶貴。”

我搖搖頭。“對我來說不會。”

其後五天時間,我把葆拉·薇特勞爾生命裏結的痂一個個剝下來。一個個都證明只是浪費時間,不過時間總在你發現浪費掉之前就已經過去了。而我說我的時間並不寶貴也是實話。我沒有更好的事要做,探索葆拉世界的角落則讓我有事可做。

她的生命牽扯到的,不只是第九大道的一家酒館以及五十七街的一間公寓,不只是端送飲料以及和凱力·麥克羅共享一張床。她也做了其他事情。她每個禮拜去一次西七十九街的團體治療。她每個禮拜二早上到阿姆斯特丹街上美聲課。她有個偶爾會面的前任男友。她晃蕩的場所還包括附近的酒館以及東村幾家。她做這個她做那個,她來這裏她去那裏,我保持忙碌把自己拖到城市的東西南北和各類各樣的人談話,想辦法得知了不少有關她的事情,以及她所過的生活,但卻對把她扔到人行道的那個人一無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