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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的男工讀生走過來,他的年紀跟我和她初識時的年紀差不多。

我和她初識時,是自以為知道愛情是什麽但其實並不懂的年紀。

而現在重逢時,是好像懂了愛情卻已經失去天真和勇氣的年紀。

相愛的時候我們都不懂愛情,懂得愛情後卻錯過可以相愛的時間。

他收走啤酒罐,用抹布擦了擦桌子,也拿走插了煙屁股的紙杯,

換上另一個裝了一半咖啡渣的紙杯。

現在這桌子好像適合久別重逢的場景。

如果再來個燭光或插著玫瑰花的花瓶就完美了。

“有賣蠟燭嗎?”我問。

“沒有。但是有手電筒。”他回答。

“有玫瑰花嗎?”

“有。但那是手工肥皂。”

“嗯。謝謝。”我說。

他點了點頭,便走進7-11。

“神經病。”她說,“你問那些幹嗎?”

“你記不記得有次我送你三朵紅玫瑰?”

“你記錯人了。”

“你怎麽老說我記錯人?這是你的口頭禪嗎?”

“因為是五朵。”她說,“而且是粉紅玫瑰才對。”

“是嗎?”我有點驚訝。

“我收到的是五朵粉紅玫瑰,三朵紅玫瑰應該是你送給別人的。”

“不要亂說。”

“如果你覺得我亂說,那我就不說了。”

“那我該怎麽辦?說你亂說,你就不說,可是我明明沒記錯人啊。”

我有點激動,“你收到花後面無表情,只說:買花實在沒必要。”

“我說了,我有語言表達障礙。”

“這哪裏有障礙?”

“我很不擅長用語言表達喜悅。”

“所以你那時其實是高興的?”

“廢話。”

“是高興的廢話,還是不高興的廢話?”

“1。”

“那你也有表情表達障礙嗎?”

“表情?”

“因為你的臉常常面無表情,或是冷冷酷酷的。”

“那是對你。”

“為什麽?”

“因為我不想對你泄露太多。”她說,“今晚應該是我對你泄露最多的時候了。”

很多事跟青春一樣,回不去了。

就像今晚,即使終於在她願意泄露的情況下,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

但除了可以恍然大悟外,或許再加上感慨,還能做什麽呢?

我有改變,她也有改變,但過去的事實始終不會改變。

“如果我們之間發生100件事,這麽多年後我可能記得80件,你記得70件。扣掉我們同時記得的,剩下的就是我記得你不記得或你記得我不記得的事。如果我們兩相對照的話,回憶就更完整了。”

“你的比喻不好。”她說,“因為我記得的一定比你多。”

“可是你以前常稱贊我的記憶力很好耶,而且比你好。”

“嗯。跟你的好記性相比,我通常簡單回答:忘了。但關於你的所有記憶,我不是忘了,只是不想碰觸。”

她喝了一口抹茶,若有似無地看了我一眼後,再喝一口。

“我曾經以為,忘了最輕松,不用背負當時的遺憾,以及無法遺忘的重量。現在突然再聯絡上你,我才發現,沒有說出口的遺憾,其實一直都在。”

“遺憾?”

“這些年來,我腦海裏常常浮現一個畫面。”

“什麽畫面?”

“那時我在台北補托福,有次下課後你送我回去。”

“我記得,因為只送過那麽一次。但走到巷口時,你堅持要自己走,不讓我跟。還要我趕緊離開。”

“嗯。”她點點頭,“我獨自低頭默默走了很久,沒回頭。”

“我知道。因為我一直注視著你的背影。”

“我其實知道你沒走,一定待在原地看著我。”

“就這個畫面?”

“嗯。”

“這畫面有特別的意義嗎?”

“不知道。”她搖搖頭,“但這些年來,我常莫名其妙地想起這畫面。而且每當想起你,一定都會伴隨著這個畫面。”

“嗯……”我想了一下,“你覺得為什麽你會常想起這畫面?”

“可能是覺得遺憾吧。”

“什麽遺憾?”

“我那時應該回頭的。”

我們互望了一眼,仿佛時空同時回到那年那晚的那個巷口。

“無論時間過了多久,那個畫面始終不曾模糊。仿佛不斷催促我,我應該回頭,如果我回頭,一切都會不一樣了。”

我陷入沉思,沒有接話。

那個飄著蒙蒙細雨的夜晚,我們都沒帶傘。

站在一盞水銀燈照射下的巷口,她堅持要獨自走完剩下的路。

而我只能看著她的背影越來越暗、越來越淡,最終消失不見。

“我那時應該回頭的。”她現在說。

“我那時應該追上去。”我現在說。

“我喝完了。”她搖了搖手中的杯子。

“我還剩一半。”

“等你喝完,我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