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族的精神團結是總體戰的基礎(第5/8頁)

這一點跟其他民族、種族是一樣的,沒有區別。它在人類精神的起源和精神本質中紮根,在民族精神本質和作用之中誕生,這是一個真理。但是,遺憾的是,這個真理上百年來被基督教義剝奪殆盡,造成了民族分裂,成為猶太人和教士的奴役對象,導致我們無法以統一的意志去維護我們的生活形態。

每一種種族遺產都會包含一種該民族所獨有的宗教生活,日本民族也一樣。它的宗教生活跟北歐民族的宗教生活有著天壤之別,所以,德國血統的民族團結的基礎和日本民族的並不一樣。

比如,對我們種族遺產而言,控制日本民族的那種約束力,是難以接受的。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拒絕那種自由主義的、無視他人命運的自由,因為它一定會產生一種讓人們沉迷於追逐私欲的基督教義。

就像我的夫人在她的著作中所說的那樣,德國的宗教意識對於維護民族生存和構築在精神團結之上的自衛能力,發揮著重大的種族遺產和本民族宗教生活的意義,並將二者合二為一。

這種宗教意識不同於基督教義,它不是建立在允諾人們死後升天等無法接受現實檢驗的神話之上,而是建立在顛撲不破的自然科學、人類精神和民族精神之上的。

對於世界上那些無法通過現實檢驗的東西,這種宗教儀式不會去幹預,甚至不觸及那些東西。

德國的宗教儀式反對任何外來幹涉和壓力,它純屬每個德國人個人的事情,跟日本民族宗教意識是全民族的事情不一樣,它是通過別的途徑來實現維護民族生存目標的。

它深入人心,將每一個不能永生的個人都置於永生的民族之中,並且賦予每個人重大的義務,為完成這種義務我們願意傾盡所有,甚至獻出生命的勇氣,讓德國民族在薪火相傳中變成一個擁有自衛能力、生機勃勃的同命運的集體。

這個集體依靠自己,自己對自己負責,它不會祈求天命或者上帝的幫助。德國的宗教意識使德國維護民族生存的方式與眾不同,它和日本那種神秘的強制或唯物主義的脅迫大不相同,和基督教義的、自由主義的自由也有著天壤之別。

德國的宗教意識雖然要求行動的自由,但它贊同為維護民族生存而要受到道德上的約束;為了維護民族的生存,它需要政府領導,但是它卻拒絕一切超過這個範圍的強制行為,就像我在上文所說的,它拒絕政府領導幹預宗教生活。

擁有民族權利保障的道德自由,是德國民族在維護民族生存過程中民族宗教生活的表現之一,是德國民眾安享太平和民族團結的基礎。

關於民族的精神團結方面,我先談到這裏。我這麽做的目的在於說明,什麽是德國民族精神團結的基礎,怎樣獲得這種團結,並給領導總體戰的統帥和實施總體政治的政府提供相應的對策。

我認為,只有具備堅不可摧的精神團結的民族,才能夠在一場總體戰中作為軍隊的強大後盾,才能夠忍辱負重,堅持到底。

宗教生活對民族生活形態和維護民族生存的意義是不容忽視的,宗教生活是後者的基礎。猶太人和基督教教士對此了如指掌。也因為這樣,他們才會竭盡全力讓各民族和人們忘卻這一點。但是,在民族覺醒的影響下,各民族重新認識到了它的重要性。

德國的宗教意識使德國人的宗教生活得到了保障,它是德國民族精神團結的基礎。它和其他民族的“抽象的”宗教生活是不同的,它在推動維護民族生存鬥爭、軍紀和軍隊訓練的發展上起著巨大作用,對總體戰的實施也有著重要作用。

只有尊重種族的和精神的法規,各種生物措施在培養健康後代的工作中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的發揮,同時,我們要采取措施,不讓有害正常生育和人身健康的酒精、麻醉品和尼古丁在市面上泛濫。

只有重視種族和精神的法規(包括健全的經濟狀況),男人和婦女繁衍後代的責任感才會被激發出來,婦女才會把完成其高尚的母性職責當成民族義務。

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防止出生率下降對軍隊造成的巨大影響,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培育出數不勝數的健壯後代,為軍隊提供充足的、強大的後備力量,我們才能進行總體戰,承受總體戰所帶來的重負。

在宗教生活中塑造民族生活時,一定要重視意志訓練這件大事。對後代進行健康的意志訓練,讓他們成為理解自己的義務、能辨別民族敵人的人才,並且要避免讓他們的健康體魄和心靈受到傷害。

保護成年人的心靈和體魄也是民族的義務。在戰爭危急時刻,男女兩性的歇斯底裏病人,信奉占蔔、星相或虔信上帝的潛在的精神病患者,會對民族的生存造成嚴重的威脅,尤其是在戰爭向人民提出更高的要求時,對受到這些精神病患者感染的同胞們而言,是無法承受的。